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
倚栏轩整理的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精选12篇),供大家参考,大家一起看看吧。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 篇1
同学们,你们一定知道大名鼎鼎的侦探福尔摩斯吧!他非常聪明,而且非常善于观察,有一个很敏锐的鼻子,我对他的佩服值足足一只大象的高度。
在中午默读时,我看到有一位同学津津有味地看着《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向他借来,立刻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是世界上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所写的,这本书收录了许许多多福尔摩斯的离奇、惊险的案件。其中最让人惊心动魄的就数《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了。书中情节曲折惊险,结构完整严密,故事一拨三折,扣人心悬,人物描写得栩栩如生、活灵活现,读起来有种让人身临其境的感觉。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也可以在离奇的故事中培养我们的逻辑推理能力,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强化思维。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惊奇地发现福尔摩斯之所以可以侦破许许多多离奇、惊险的案件,不仅仅是因为他有过人的天赋,还是因为他有敏锐的观察和惊人的毅力,其实,每一个人的智力都没有多少差别,重要的是后天的勤奋与努力。我们要刻苦学习各类知识,时刻培养和增强自己观察能力和思考能力。说不定在以后的某一天,你会成为第二个福尔摩斯。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 篇2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精选》。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在破案中的故事,例如:在“红色投手”这件案子中,他是向酒吧喝酒的看门人问话……由此发现巴伦罗恩科夫很有可疑;还有“荷兰公爵”这件案,通过寻找脚印,发现那个强盗的右腿是瘸的,轻易的把强盗指了出来……还有很多很多的案件:绿玉皇冠案、斑点带子案……都被他破解了。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福尔摩斯非常厉害,别人破不了的案子他可以破得了,真是了不起。
福尔摩斯他反应敏捷,善于思考、善于观察。因为他具备了其他人不具备的优点,所以,他可以很快的破案。他日常就注意观察一些小细节,观察可疑人物的举动、脸色。如果谁的动作偷偷摸摸的、脸色发青,那么很可能那个人就是作案人。
我和福尔摩斯比起来还差远着呢,他反应比我敏捷,善于思考、观察能力又比我强。哪像我,这是根本没法比的。看来我要赶上和超过福尔摩斯,还需要不断的锻炼我的反应速度、提高我的思维能力和我的观察能力,认真读书学习,努力获取知识年,努力进步才行。这样我才能有机会像福尔摩斯一样破解案件,、揪出罪犯。
我要把《福尔摩斯探案精选》这本书推荐给同学读,让他们也学习学习福尔摩斯的优点。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 篇3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侦探类小说,里面的主人公:夏洛克-福尔摩斯,靠着自己聪明的才智,严密的推理能力,侦破了一个个惊世大案。
在看这些书之前,我认为破案非常困难,推理就更别说了,可是看了这个这本书之后,我渐渐懂得怎样推理细节。下面我就来讲两种基本案件的'推理方法。
1、杀人案推理方法。杀人的一般都会,留下打斗的痕迹,可以看这些痕迹中有没有指纹或者脚印,如果没有就要看死者的伤口,看看凶器是什么,查出凶器是什么后,就去有卖凶器的店里查,有没有最近买了凶器的人,假若有,便查看地址后去逮捕,听了解释后,是不是感觉破案越发简单了呢?
2、偷窃案的侦破方法。偷窃一般都会偷贵重物品,像钻石之类的,而钻石,一般都会有保护柜,所以要先看看保护柜四周有没有指纹或者脚印,如果有指纹就去核对,然后去逮捕凶手,如果没指纹就看看脚印,找出这是什么一只鞋后,去有卖这种闲的店铺里,近期有没有人买这种型号的鞋,查出地址以后就去逮捕罪犯,不过当然也有可能没有脚印,不过我就不做这样的假设了。
看看我这两种简单的解释之后,是不是不是认为破案并不哪么难了呢?这本书让我知道,生活中有很多需要观察的地方,只要认真观察,仔细思考,就能知道事情的真相,这本书非常好看,有时间可以去看一看哦!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 篇4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我感觉福尔摩斯特别聪明机智。他是一位一流的化学家,对解剖学很在行,懂一点政治、植物、地质学,特别精通化学、解剖学和一些要案文学知识。他也不欠缺音乐方面的知识,他会拉小提琴,而且拉的还不错呢!不过别看他有一点瘦弱,他可是个单棍行家、拳击好手和击剑高手。他的人缘也不错,几乎每个方面的人他都认识。他的话时常会带着一点儿幽默,调节一下气氛。他的房子又大,通风又好,陈设讲究,光线也很好,颇有英国古典风采。他办案也很有讲究,总是漫不经心地探索,感觉像是在散步,有点儿清闲自在的感觉。
读完全文,我感觉柯南道尔将福尔摩斯描绘得出神入化,写出了由合租房子的巧遇,变成了一对无敌组合,一起破了“劳里斯顿苑命案——血字之案”,巴维克威尔的“猎犬之案”、“四签名之案”……也许,福尔摩斯不把自己当做一位侦探,但是他的聪明才智让他受到了邀请,侦破了几个重大案件,让他成为了名扬四海的大侦探。
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他善于观察周围的事物,懂得察言观色,就算将99个平常市民与一个罪犯放在一起,只要福尔摩斯有时间将他们一个个对比,依然可以找出那个罪犯,所以福尔摩斯就成为了千年一遇的超级侦探。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 篇5
最近,我正在读一本推理小说中的经典之作——《福尔摩斯探案集》。书中的主人公是歇洛克·福尔摩斯,他是一名神探,他不喜欢平淡无奇的生活,处理各种棘手的案件对他来说,就是一个无比享受的过程。
书中的每一桩案件总是由一具尸体或一件奇事拉开序幕。接着,就是福尔摩斯的立刻出场,周遭密云密布,但是经过他精心的调查和巧妙的思考,最终总能得出结论,抓住邪恶的凶手。比如书中的《血字研究》,福尔摩斯居然同坐了一个民间故事找到了真凶;再如《红发盗金案》,福尔摩斯用一个对离奇事件的分析,得知了盗金犯人的作案地点和时间,之后抓获犯人。
这本书中,最让我感兴趣的一个故事是《带斑点的带子》。在这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帮助一位少女从虎口逃了出来。这天,天还早,福尔摩斯同华生就被吵醒了,一位远道而来的女孩向他们叙述了自己的恐惧。福尔摩斯通过仔细地勘察,弄清楚了这个女孩的处境,最后巧用计谋让她脱离危险。
读着读着,我眼前的这位福尔摩斯似乎是一位神人,在他的世界里,没有他想不到的,更没有他办不到的。但是,福尔摩斯真是神人吗?不是。其实,他也一个普通人。他的成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获得的,而是通过长时间的思考和观察,反复地猜测和推断,才成功的。其实,只要我们也有福尔摩斯这样的努力和付出,也可以成为一个神人。就像做奥数题那样,有些题虽然可能一时半会儿做不出来,有时绞尽脑汁还没有答案,但是,只要我们通过耐心的思考,反复的验证,最终一定会有答案,也能创造像福尔摩斯那样的神奇!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 篇6
最近,我看了阿瑟·柯南道尔爵士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我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的著名侦探,是一位富有正义感的侦探。他和他忠实的医生朋友华生一起经历了无数千奇百怪的案子,他的豪华别墅不知道被多少人拜访过。为了有一个安静的环境进行侦探案件的工作,他甚至放弃了结婚生子。
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个故事中,巴斯克维尔家庭非常富有,但前两位继承人已被一只巨大猎犬谋杀,第三位继承人亨利爵士正急着赶回家。福尔摩斯便与华生一同前往巴斯克维尔村,帮助破案。在那里,他认识了斯太普顿兄妹,但他很怀疑他们,兄妹两人外貌截然不同,却与一所倒闭的学校的校长与夫人长相一模一样,斯太普顿哥哥又很觊觎巴斯克维尔的财富。于是,福尔摩斯让亨利冒一次险,引出大猎狗,并开枪杀了它。后来,又发现斯太普顿是猎狗的主人,想偷巴斯克维尔的财富,让斯太普顿不小心落入沼泽死亡。最后,他妹妹告诉大家其实他们就是那家学校的校长夫妇,而她丈夫又一直软禁她,并不让她说出真相。事情就这样平安地告一段落。
这个故事中,我看出了福尔摩斯拥有敏捷的观察力,发现了斯太普顿兄妹外貌特征的怪异之处;福尔摩斯身手又很灵敏,在猎狗快杀了亨利时救了他一命;福尔摩斯更是勇敢的,与巨型猎犬搏斗,拯救了亨利;而从福尔摩斯每次有条理、正确以及迅速敏捷的判断中,看出他是聪明的……
我喜欢这类侦探集,更喜欢主人公福尔摩斯。长大后,我也要做一个和福尔摩斯一样的侦探。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 篇7
最近,我看了阿瑟·柯南道尔爵士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我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的著名侦探,是一位富有正义感的侦探。他和他忠实的医生朋友华生一起经历了无数千奇百怪的案子,他的豪华别墅不知道被多少人拜访过。为了有一个安静的环境进行侦探案件的工作,他甚至放弃了结婚生子。
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个故事中,巴斯克维尔家庭非常富有,但前两位继承人已被一只巨大猎犬谋杀,第三位继承人亨利爵士正急着赶回家。福尔摩斯便与华生一同前往巴斯克维尔村,帮助破案。在那里,他认识了斯太普顿兄妹,但他很怀疑他们,兄妹两人外貌截然不同,却与一所倒闭的学校的校长与夫人长相一模一样,斯太普顿哥哥又很觊觎巴斯克维尔的财富。于是,福尔摩斯让亨利冒一次险,引出大猎狗,并开枪杀了它。后来,又发现斯太普顿是猎狗的主人,想偷巴斯克维尔的财富,让斯太普顿不小心落入沼泽死亡。最后,他妹妹告诉大家其实他们就是那家学校的校长夫妇,而她丈夫又一直软禁她,并不让她说出真相。事情就这样平安地告一段落。
这个故事中,我看出了福尔摩斯拥有敏捷的观察力,发现了斯太普顿兄妹外貌特征的怪异之处;福尔摩斯身手又很灵敏,在猎狗快杀了亨利时救了他一命;福尔摩斯更是勇敢的,与巨型猎犬搏斗,拯救了亨利;而从福尔摩斯每次有条理、正确以及迅速敏捷的判断中,看出他是聪明的……
我喜欢这类侦探集,更喜欢主人公福尔摩斯。长大后,我也要做一个和福尔摩斯一样的侦探。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 篇8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我感觉福尔摩斯特别聪明机智。他是一位一流的化学家,对解剖学很在行,懂一点政治、植物、地质学,特别精通化学、解剖学和一些要案文学知识。他也不欠缺音乐方面的知识,他会拉小提琴,而且拉的还不错呢!不过别看他有一点瘦弱,他可是个单棍行家、拳击好手和击剑高手。他的人缘也不错,几乎每个方面的人他都认识。他的话时常会带着一点儿幽默,调节一下气氛。他的房子又大,通风又好,陈设讲究,光线也很好,颇有英国古典风采。他办案也很有讲究,总是漫不经心地探索,感觉像是在散步,有点儿清闲自在的感觉。
读完全文,我感觉柯南道尔将福尔摩斯描绘得出神入化,写出了由合租房子的巧遇,变成了一对无敌组合,一起破了“劳里斯顿苑命案——血字之案”,巴维克威尔的“猎犬之案”、“四签名之案”……也许,福尔摩斯不把自己当做一位侦探,但是他的聪明才智让他受到了邀请,侦破了几个重大案件,让他成为了名扬四海的'大侦探。
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他善于观察周围的事物,懂得察言观色,就算将99个平常市民与一个罪犯放在一起,只要福尔摩斯有时间将他们一个个对比,依然可以找出那个罪犯,所以福尔摩斯就成为了千年一遇的超级侦探。
名师点评:小作者这篇作文,讲述的是自己在看完《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之后,自己的内心感受。小作者在作文的开头,首先对自己印象中的“福尔摩斯”,进行了细致的描述,给读者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接着,小作者简要介绍了他成功破获的案例,让读者感受到“福尔摩斯”办案的神奇。小作者最后又分析了“福尔摩斯”成功的原因,让作文的内容显得比较完整。在这篇作文的字里行间之中,小作者都流露着自己对“福尔摩斯”的敬佩之情。 “他是一位一流的化学家,对解剖学很在行”“特别精通化学、解剖学”这两部分的内容重复。 “特别精通……一些要案文学知识”这句话感觉不是很通顺。 “调节一下气氛”联系前文,改成“能够调节紧张的气氛”更合适。 “他的房子又大,通风又好,陈设讲究,光线也很好”改成“他的房子很大,通风很好,陈设讲究,光线也不错”,表达效果会更好。 “写出了由合租房子的巧遇,变成了一对无敌组合”,“福尔摩斯”和谁巧遇,变成了“无敌组合”,小作者没有交代清楚。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 篇9
我小时候,就已经知道福尔摩斯了。据说他有着神秘的本领,无论多复杂的案件,到了他的手上都可以顺利破解。简直是如有神相助。
如今我现在终于“看到”福尔摩斯破案了。但我看完这本书之后,“福尔摩斯”这名字留给我的“神秘之谜”虽然消失了,可我又对他产生了无限的敬仰。他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可以表现出惊人的冷静、从容、自信等等。
他那独特的思维方式和细致的观察能力,不仅能使他给某件事给出精准的判断。更是可以将如一团乱麻的线索经过他的大脑后,就归类、将假的去掉;将真的和有用的保留,马上得到结论后;就将犯罪的人绳之以法。
福尔摩斯不是因为真的有神在帮助他,而是因为他的观察能力。他往往不错过任何一个细节;也可以发现任何人没发现的蛛丝马迹。而且对人们容易忘记的小事小物过目不忘。还除了他聪明过外的大脑;还让棘手的案件变得简单。就迅速找出真相。
能引起福尔摩斯的注意、沉思的细节非常不引人注意:灰尘分布之类的。
我们要学习他。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 篇10
最近,我都在看一本关于一个大侦探的一本书。这本书,对我们理解西方文化、培养观察能力、逻辑推理能力、提高写作水平也将大有帮助。
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性格幽默、搞笑而聪明如果你真的遇到他的话,你一定会被他逗得哈哈大笑的——他,就是大侦探福尔摩斯。这本书精选“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猎犬”和“恐怖谷”等四个最具代表性的福尔摩斯探案故事生动展现了福尔摩斯在侦破为爱寻仇、因财生恨等一桩桩血案中所表现出智慧、勇气和力量。
这本书,我“虽然还没有看完,只看到一半”,可是,这本书,写的很好,我在读的过程当中,仿佛自己也和福尔摩斯一起探案、一起仔细观察身边的许多有趣的事情,遇到危机时,一起躲避坏蛋,感觉到非常的惊险。那一桩桩事情、那一阵阵枪声都描写的详细和动听。这本书,有时,把我吸引的不想睡觉,有时,那一桩桩血案把我吓了一大跳……这本书,有时感动,有时吓得人心惊胆战。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深深的打动了我。
在这本书中,我懂得了:凡事要认认真真的去完成,仔仔细细的去观察,就能有大成就,这是我最大的启发!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 篇11
《福尔摩斯探案》本书中的案件有一个共同点,凶手因为受了某些事情的刺激,一时情绪爆发出来,他无法控制,对所仇恨的人下了毒手。
我从这本书中感到,他一部分在说福尔摩斯的智慧,一方面暗藏着另一种意思:罪犯犯罪的秘密。
书中的罪犯之所以犯罪,是因为当他内心爆发出愤怒的情感时,他自己无法控制自己,如果无法控制情绪,他就会冲动,最后导致犯罪。
我认为,书中这些罪犯的内心世界是脆弱的,其中一小部分是他们太脆弱,承受不了打击,但更多的是,当他们受到了打击时,他们自己控制不了自己,这是致命的内心弱点。一个人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他能不做出偏激的事吗?
看完书后,我不禁想到,何止是书呢!人世间那些因为冲动而杀人的罪犯数不胜数,他们跟书中的罪犯一样,有着脆弱的内心。一个人冲动而杀人,另一个人就会残疾或死亡,那个冲动的人则沦为罪犯,控制不住冲动的情绪害人害己。
在生活中,两个同学发生争执,如果一方无法控制情绪,就会动手打架或发生更大的争吵,仔细一回味,本来芝麻大的事情就会闹得比天还大,这是多么没有必要的事呀!更能看出,控制情绪在生活中多么重要!
看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控制情绪是多么重要。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 篇12
唉!一个星期呀!才将《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书看完,在这一段时间里,回首望望,才觉得很值,原来没有看时,总听别人说福尔摩斯是一位多么了不得的神探,且钦佩他乃至于五体投地。真的有这么夸张吗?于是,带着好奇心,决定不让自己心存疑惑。
这本书塑造的福尔摩斯栩栩如生,深得人心,每次探案情节离奇曲折,惊险引人;悬念丛生,令人读起来欲罢不能,结局出人意料又耐人寻味, 我对福尔摩斯中《花园街惨案 》印象极为深刻。
那天晚上,雷斯德侦探来到福尔摩斯的住所并交给他一封信,那封信中把案发时间 、地点及内容全部都交待得清清楚楚,知道为什么雷斯德可以总得到嘉奖吗?他可是狡猾的家伙,窃取福尔摩斯的果实哦!可这些事情福尔摩斯并不在意,并很乐意“协助”,困为这是他生存的来源方式。同时,他对案子的调查深有研究,对破案的那种渴望超过一切,还有他那种在朋友眼中的形象——工作十分投入,简直无人能及,对他而言,足够了。他不需要别人的认同与否,只认自己破案的案件是否具有说服力。对于这件案子非常棘手,像那些“冒牌”的有名侦探,对于他们而言,这无非也是……就因为死者死亡的原因以及现场周围所有的证据全都被毁灭了,连一点蛛丝马迹也没有留下,令人万分头痛,正在别人言败之时。福尔摩斯却不曾言败……世上的事就是那么的凑巧,无外乎福尔摩斯所言:“正因为没有证据,乃至于有证据,有就无,无就是有”,凶手一定?他设置悬念,他也一直坚信那个道理,就因为他那种永不言败以及对工作的那种热沉,终于得到了一丝线索,虽然在别人眼中那么微不足道,但令福尔摩斯信心十足,在他那不懈地努力下,终于有一天他揭露了这个故事的的犯案凶手,原来……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他的一位似曾相识的朋友干的。他并没有寻私而放走他。
呵!是不是很出人意料啊!
想一想,再回忆一下故事中的剧情,想想福尔摩斯的性格特征以及他的聪明才智和他那淡泊名利的形象,无一不深深烙在我的脑海里。如果自己也能拥有他的才智,那么在广阔无垠的知识海洋中,不也就会有一番成就吗?真的好羡慕他,如果真的有一天,我真的学有所成,我一定要造福人类,像福尔摩斯一样抓住一个个漏网之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