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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2024/05/06读后感

倚栏轩整理的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精选14篇),供大家参考,大家一起看看吧。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

在序言里费孝通先生讲过一句“这里所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方面”是啊,中国的主要力量是基层,我们不妨先集中注意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脸的.乡下人。他们才是中国社会的基层。

中国乡土中国的基层结构是一种所谓的“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种格局和现代西洋的“团体格局”是不同的。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那句“游牧的人可以遂水草而居,飘忽无定;做工业的人可以择地而居,迁移无碍;而种地的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确实是因为这个因素而使中国的农业发展到至今。而本人作为游牧家庭的人,是深有体会的,从小就陪爸爸妈妈遂水草而居,哪里的水草好,就迁去哪里,因为我们的目的就是想要找个水草好一点地方,所以就没有固定性,性。而农业家庭来说他们是不能弃地的,土地就是他们的命,他们要靠它而传宗接代,因此他们具有固定性。

在乡土中国中,差序格局和社会圈子的组织是比较重要的。同样的,在西洋现代社会中差序格局也是同样存在的,但比较上不重要罢了。这两种格局基本上是社会格局的基本形式,在概念上可以分的清,在事实上就常常可以并存的,可以看得到的不过各有偏胜罢了。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2

xxx天,我得到一本书。

封面是庄严而古朴的红,历史将它装点得如此沉重,时代和乡土的气息萦绕着它,让它显得那样严肃,我有点望而却步。

扉页间却传来阵阵的邀请声,是沙哑的乡音,是热情的方言……封面上的费孝通先生微笑着,那似乎也是一种诚挚的呼唤。

《乡土中国》——它邀请我去重新了解一个我所谓熟悉的社会,而我,欣然前往。

我本是农村的孩子,但却生活在城市。记忆中的乡村,只剩下时间潦草勾勒的几笔,勉强留存下了一些浅淡的痕迹。

《血缘与地缘》——它将我尘封的记忆唤醒,那个热闹的熟人社会在我的脑海中生动起来。费孝通先生的语言十分专业,对于我来说不免有些障碍,但又恰恰给了我更多思考和想象的`空间。像文中作者写到的他的女儿一样,我也在“籍贯”上填写那个其实并不怎么熟悉的地方,我从未细想过这个问题,更从未将其与“血缘”挂钩。作者逻辑分明的论证,公式化的语言,却弥漫出一股淡淡的人情味儿。

随着阅读的深入,一个喧闹的乡土社会在我的眼前逐渐放大、清晰,它带着亲切的邻里,带着繁华的集市向我走来——那是我的家乡。

我的心开始不能平静,也许这就是血缘,会在某个时刻勾起根植心底的对乡土的眷恋。无论我在哪儿,都永远属于那片土地,并随时会为之感动。

《礼治秩序》至《长老统治》系统地展示了中国乡土社会的规则;《文字下乡》科学论证了文字下乡应注意的问题;《差序格局》清楚地展现了中国乡村的社会结构。还有很多很多,《男女有别》《从欲望到需要》……

《乡土中国》这样一本学术著作,不仅让我了解到了乡土社会的许多知识,也带给了我情感上的诸多触动。

掩卷,手里的书又“厚重”了许多。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3

不论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熟人社会即乡土社会,还是陌生人社会,都是由人组成的。而这个社会所体现的特性,从根本上说也就是这个社会中大多数人所共同拥有的特点。是这些特点决定了这个社会的特性。所以要谈社会的特点,就必须先了解人。

世界上民族众多,但几乎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特点。这些特点就是他们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逐渐形成的,包括风俗,宗教等等。但是最重要的还是人的性格特点。一个民族的性格是他们在特定的地理环境中长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古希腊是西方文明的发源地。希腊位于南欧,两侧分别是地中海和爱琴海,地形高低起伏,加上地中海气候,是不适宜发展农业的。当雅利安人迁移到希腊时。面对不同的生存环境,他们选择了不同的发展道路。适宜农业发展的地方,后来就建立起“半权力社会”。多数则选择了航海贸易的行当,形成了“城邦社会”。航海就意味着不断的变化移动,不可能长期和固定的人交往,同时也得不断的和陌生人打交道。航海和贸易也不可能完全依附某一样东西,所以他们之间表现出更多的竞争。不断的移动和竞争最终带来了一种崇尚自由的品性。在《圣经》中,时常可以看到先知们带着自己的部落迁移,同时也由于自由和反抗压迫等不断地进行战争。

希腊是“城邦社会”他们的城邦是由不断从外面迁移来的人组成的,而不是土生土长的,对城邦事务进行管理时,就必须协商,最后妥协,这就形成了名著的传统。不仅城邦内部如此,各城邦之间由于力量相当,不能形成专断,所以也表现出一种协商和妥协。

与中国一衣带水的日本。由于地处岛国,土地稀少,且多火山地震,生态环境恶劣,所以日本人对土地有着特别的渴望,同时也有很深的危机感,这也就造就了二战时日本的“大陆计划”,企图征服中国,征服世界。在一部日本影片中,日本即将沉入海底,而多数国家对此置之不理,对日本移民也不断排斥。这些都体现了日本民族沉重的危机感。也是由于这个原因,日本人给人以心胸狭隘之感,喜欢剖腹自杀的也只有日本比较常见。日本也是世界上压力最大的民族之一。

所以一个国家所处区域的环境和天气等对民族性格的形成有很大影响,中国也不例外。中国地处亚欧大陆东部,有长江和黄河两条大河,同时是季风气候,适宜发展农业,这使中国成为古代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东部有漫长的大海,南部大多是高大的山地和丘陵,北有蒙古高原和黄土高原,西部则更有世界第一的青藏高原,在加上后来修的万里长城,中国几乎处在一个完全封闭的环境之中,而中国人也体现出更多的保守性。当然这只是大环境,最重要的原因依然是对土地的依赖,也就是处在农业社会中。农业对土地,气候,水利有着特别的要求,一旦选择一块地后,人们便不愿意迁徙。由于人口的增加等带来的粮食的增加,也很少有人另外去开垦土地,而是通过精耕细作来增加产量。而精耕细作的技术也是祖上传下来的,所以安土重迁,重传统,不愿对外开放。

东西方文明的不同,从根本上说是农业文明与工商业文明的不同。在氏族社会向国家转化的时候,不同的文明选择了不同的道路。社会制度是生产生活资料的分配方式,在氏族社会靠的是“武力”,在向国家转化时,以中国为代表的农业文明选择了“权力”为主导的分配,形成了高度集权和专制的封建社会,而以希腊为代表的工商业文明则选择了 “财力”为主导的分配方式的社会。除了性格和制度上的不同,在文化方面也有很明显的表现。以哲学为例,西方的哲学是思辨最强的,中国的思辨和保守二者兼有,而印度的哲学则是思辨性性最弱。

首先是一个人为中心的框架型社会关系。在乡土社会中的社会关系,是以个人为中心而发散出去的一系列社会关系。社会没有给人安排具体的权利义务,在这个基础上由个人自主形成各种社会关系,而是安排了一个框架,每个人把不同的人往这个框架上放。每个人都有父子,母子关系,但是每个人又都是不一样的。社会对具体的社会关系进行管理,是通过对一类社会关系制定了规则来实现的。儿子必须顺从父亲,但是不会说某个人必须顺从自己的父亲。典型代表就是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是一种等级秩序的体现,但从本质上说就是这个社会的规则,规范着所有人。在这个基础上又进一步衍生出了远近亲疏。春秋战国时的“礼”要求别内外,定亲疏,序长幼,明贵贱,这就要求在社会中分出远近亲疏,即区别对待。在《红楼梦》中,贾宝玉说林黛玉和他是姑表,而薛宝钗是姨表,所以林黛玉不薛宝钗亲,可见远近亲疏的深入人心。

其次是无诉。在古代,进衙门先打三十大板,刑讯逼供更是常事,善恶全凭那个高高在上的县老爷的眼睛。乡土社会的人怕打官司,出了官司不好打外,更重要的是几乎没有官司可打。由于生活在熟人社会中,谁是谁非大家自有明鉴,有过错的人必然要受到舆论和道德的谴责,所以打官司几乎没有必要,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都不会进衙门打官司,法律也因此而失去了生长的土壤。

再次是男女有别。男女有别是保持男女之间的距离。大家子的男女分分房别院的居住,平时也很少往来,像贾宝玉那样的则叫封建社会的叛逆,在日常生活中也是男女授受不亲,否则就是越礼。在农村中则表现为不可偈越的男女分工,女的就呆在家里干活,交往的永远都是婆婆大娘之类的人物,男的有空时也很少呆在家里。在中国社会中同性关系亲密,异性生疏,在西方社会是恰好相反的。

最后是“长老制”。长老制的普遍体现就是“孝”,家里的老人永远都是最高权威,任何人不得侵犯。在一个家族,就体现为族长,从以前那些浸猪笼的事例来看,族长的权力是非常大的,而且这种私刑也是受到官方认可的。在一个乡里,则表现为那些特别有权威的人,比如说阿Q正传中的赵老太爷等人物,他们没有任何职位,却人人都听从他。

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中国固然不能再叫乡土中国,但中国的乡土性却依然存在,特别是农村,依旧还是熟人社会。

舆论的力量。以前曾听说过一个案例。一个外出务工的女青年回家后钱借给了同村的人,因为是熟人没有打借条。后来那人赖账不还,并且还不承认借过钱,女青年没办法只好挂上一块牌子在街上哭闹,希望大家为她主持公道。这就是乡土社会的一种特性,寻求道德和舆论的帮助。却很少想到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直到现在很多人仍有很多人借钱不打借条,认为熟人这样做显得生疏,足以可见维权意识的淡薄。

重远近亲疏。人在社会中必然有远近亲疏,但如果不分场合的运用就是一种错误。在社会中走后门,找亲戚的风气很严重。许多人刚上大学工作都已经安排好了。提拔自己的亲戚,通过别人拉近关系,以获得某个职位,这样的例子数见不鲜,腐败也因此而多了不少。“有关系”是对大多数人的一种不合理中的排斥和挤压,是一种不公平竞争,和现代社会的公正平等是格格不入的。

中国人给外国人的映现要么就是冷漠要么就是热情过头了。对于一个不认识的人中国认识冷漠的,或许是因为保守的天性,或许是心怀戒备,总是保持着远离和事不关己的态度。但对于熟人,中国人很热情慷慨。爱饭桌上可以为你夹无数次菜,饭后争着埋单,可以无偿的做很多事

自私自利。在《丑陋的中国人》中柏杨老先生提到的“臭鞋大阵”,就是自私自利的最好体现。在每家的门前,除了一堆鞋外,还有很多乱七八糟的杂物,整个公共过道几乎被完全占用,家里面却干净的一尘不染。当然这种状况随着公共意识的提高和物业公司的进驻有所好转,但在公共场所吐痰,乱扔垃圾,破坏公物等依然随处可见。可见公共意识的淡薄。

现在在农村进城务工是一种潮流。农民工可谓是地道的乡土人。农村人不常使用自己的名字,刚进城时他们每次使用自己的名字时总是别别扭扭的。在农村名字只有上学等才会使用,而且都是别人在使用,平时使用的都是外号或者小名等,在刚进入城市这个陌生人社会时,他们是很不习惯的。农民工打几年工挣够钱后,通常都是回家去修房子,然后娶妻生子,做点小买卖,平平凡凡的过完一生。除了现在在城市立足很难外,他们的那种安土重迁的性格也是很重要的一方面。

现在的农村了解法律的人越来越多,但是对法律的观念依旧没有转变过来。法律只是一个工具,一个可以帮助自己把要不会来的钱要回来,得到应有赔偿的工具。这相对于权利义务观念还有还有很远的距离,不仅要懂得维护自己的权力,还要知道自己有那些权利和义务和有积极维权和履行义务的态度。美国的一位90岁的老太太为了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走了几千里路,最后终于到达了美国国会,被称为“90老太的长征”。她的行为不一定可取,但是她身上所有的这种意识确是非常值得敬佩的,美国联邦大法官称赞她说,“美国民主和法治的进步,就是靠像她这样的千万万人推动的。”所以对于真正的法治,不是单靠普法就能实现的,还有最重要的权利义务观念的培养,中国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在改革的大潮下,各种观念纷纷入主中国,中国再也没有几十年前那样全国统一的观念。熟人社会也就是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逐步解体,陌生人社会逐步完善。

熟人社会在中国了这么久,它也并非一无是处。熟人社会重道德。我们都知道,道德和法律是社会的两大制约机制,法律只约束人的外在行为,而道德则更注重人内心的自我约束和社会舆论的谴责。在熟人社会,道德发挥着良好的作用,做事讲究对得住自己的良心,乡邻之间的舆论则是一种很好的监督。在陌生人社会里,道德的作用明显降低,穷凶极恶的犯罪也越来越多。可以说乡土社会很有利于良好人性的培养。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道德对法律的盲点有很好的描补作用。

现在在城市里大多数人是各过各的,人与人之间的接触很少,那种远亲不如近邻的生活越来越少,这也造成了人情的冷漠。随之而来的焦虑症,忧郁症等也越来越多。

所以在面对熟人社会时,必须采取一种辩证的态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对现代社会的发展将会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4

在西方,有个现象很明显,少做工,多得报酬,活动本身无乐趣。这是社会解组的现象,因为这里充分表现了社会缺乏完整。

在我们很多人在不得不活着的条件下,在满足物质需求的要求下,会为自己去寻找一些乐趣,可以是理想,可以是事业,可以是兴趣爱好,然而这在我看来,更像是在不得不活着的基础上找点乐子打发自己的时间,来麻痹自己,还可以用爱情等其他东西麻醉自己。这依旧没有意义,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更何谈世界如何。

甚至,我不明白我想要的意义是什么?我不知道存在的意义,一切的意义,我觉得开始质疑一切,活着同样开始迷茫没有动力。

我整理了下思路,我缘何活着,很多原因,我要负责,我怕死。怕死?我不由思考怕死是本能吗?当我们对死亡没有定义的.时候,会怕死吗?我们不知道跳崖会有多痛苦以及对后果无所知还会怕吗?动物会怕死吗?动物有死亡的概念吗?如果都没有这个概念,还会怕吗?

但是,出于意识的活动,我想象死亡就感觉毛骨悚然,一想,虽然我没经历死亡,但大抵是思维停止活动了,我突然感觉无法想象我的思维停滞,然后我无法想象,甚至无法想,什么都没有的概念。然而我们终究要去经历死亡。

这么说来,我终究是不想死的,那么我不想死,我活着究竟想干什么呢?我不能为了不想死而活着吧,我想活着有思维,我想活着能行动,能思考,思考一些东西,那么思考是我的活着的意义吗?那我思考出来又有什么意义呢?我行动的又有什么意义呢?为社会,人类发展做出贡献,那么我死后,这些又于我有何意义,唯一有点牵强的,那么就是这些不止在我身后有意义,对我现在所处的环境也有所益处,可以让我生活的更好,那么为什么生活的好就是有意义的了?这样说来,无好无坏,一切都没有意义了。

我不知道这究竟是我太小看价值追求了,还是真的价值追求真的没死了有意义。也许是我看的书还不够多,思考的东西还不够完全,但这种想法真的很容易让人低迷,让人意志不振。

本来我觉得我只是想努力读些书,让自己博学,然后再开始找自己感兴趣的,找一个方向专精。这是我想找的,因为我明白自己有很强的求知欲,但这仿佛出于本能的欲望掩盖不了我时而想起追求的意义的时候的那种茫然无措。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5

费孝通认为,人类抚育下一代,出于两个缘由,一个是想通过集体的延续来完整自己,因为个体在时间上是无法永存的;另一个是人类生存是依赖集体的,而为了维护社会结构的稳定,人类必须生育保持足够的人数。

你也许会提到动物为什么会呢?会抚育的动物是出于本能,他们无可避免生育,然而我们人类可以跳过生育,因为有避孕套等一系列避孕措施,然而我们还是没去避免这损人的一个环节,最重要的是有文化方面的作用,然而费老是从功能学派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的,那么就是说文化的存在是为了弥补本能的不足而利用社会的力量使人类延续,这便说明文化是有意义的,也就是之上所说的两个缘由。

我们在没有选择的能力的时候出生在这个世界上了,然后在父母的养育下开始长大,当我们去思索自己存在的意义的时候,我的背上默默地背负了许多责任,亲情,让我不得不活着。我要报效父母的养育之恩,我要为爱我的人们负责等等诸如此类不得不活的理由。

“在讨论社会制度时,我常以为我们应当把人类的感情看成社会所培养出来的结果,不能看成社会制度的基础。我们可以用社会生活的需要去解释人们感情所寄托的对象和发泄的方式;而不能以感情来解释社会制度的方式。”

这句话虽然想表达的意思很简单,但我却在背后读出了很多冲击我的东西,比如感情只是我们自身的某种需要而已,而并非针对某个人特定的情感。举个更直接的例子,比如爱情,一见钟情,用华丽的辞藻把它修饰的如此美好,前生命定,人海之中的缘分诸如此类等等,但我更觉得这是爱情者的虚伪而已,从来就没有什么唯一,没了你活不下去之类的说法,谁离了谁,经过时间的冲刷依旧会活的好好的。

人类感情看成社会培养出来的结果,我也想到了自己的生活,生活中很多友情,往往住的相近的人感情会比较好,心理学上也有这种说发,感情的深浅和距离的远近成正比。往往你会和你身边的室友,同学亲密地多,因为你们有更多的接触的机会。“社会团体的团结是靠了日常的关系以及从而发生的感情,反过来说,日常关系的打断是引起社会团体内部离异最可靠的办法。”倘若你们不在一个寝室,你们的感情也不会像现在这样,人类的感情只是在一定现实物质条件下的培养而已,现实物质的条件的怎么样很大程度上已经决定了你们的感情怎么样。更直接点说,做好了先期条件,剩下你们感情的发展只是履行必定要履行的一条路而已。当然,我承认也有一定变数,但更大程度上的这种先期决定让我对知己,朋友等等诸如此类美好的词语产生了一定的怀疑。我更觉得,这只是人类的一种抱团互助行为而已,有的人怕孤单,有的人有困难,大家需要集体来帮助大家,所以亲密,知己不过是一种掩饰而已。

这样一想来,就感觉任何感情都是不可靠的,再极端些,就是没有可相信的,没有可依附的。

“婚姻关系绝非寻常的人事关系可比,其深刻处可以穿透两个人的人格,教他们发生最密切的精神上的接触以致混化。”

婚姻,爱情,还是这些词语,两个人的结合是否能相亲无间关键在乎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两人的过去生活的环境中包含的许多要素是否相似,另一方面是两个人是否有意愿亲密无间地过下去。

费孝通认为人们生活的环境里语言体系有着差别,认知也有着差别,说的通俗点就是价值观念,而这是造成许多冲突的本因。所以他认为两个在相同环境下成长的人是最适合一起的,也就是说长期生活在一起的'人最适合婚姻,然而社会是禁止乱伦的,原因费孝通认为是出于防止亲属之间的关系结构的损坏,也就是乱伦带来的亲属混乱,辈分混乱,所以社会文化上禁止乱伦。这在先天上埋下了婚姻的苦因,因为最适合的是不能的。

“个人与团体相合须使人对于他所做活动和自己生活的关系有认识,活动,生活,社会三者综合。须一个完整的人格,个人一举一动在一个意义下关联起来,这意义又必须要合于社会所要求他的任务。现代技术的发达在社会组织的本身引入了一个‘超人’的标准,即以最小的成本最大收获的经济律。”

而现在的社会暴露的问题是支配这活动的最终目的并不是参加活动者的个人目的,甚至并非社会的目的,而是为生产而生产,为效率而效率的超于人的目的,资本主义的不断积累是出于财富于天上的动机。资本主义为了利润而生存,也许在经济匮乏的时候,资本主义是一个让社会加速发展的良方,但到经济发达后,资本主义开始成为一个反而操纵着人的可怕恶魔,当人们已经满足于物质需求的时候,资本主义并不满足,他依旧要去追逐利润,他的信条是利润或者死亡。这样自然会造成许许多多无数浪费的现象,甚至是无端挥霍本身就十分稀缺的资源。现代社会最讽刺的一副画面,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就这样生动地上演了。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6

《乡土中国》作者费孝通,这本书收集了14篇文章,根据他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的“农村社会学”的内容,分阶段连载,考察了中国农村社会的特点。这本书是对社会结构本身及其性质的分析,偏向于一般性质,把它作为发展中国社会学的方向。

印象最深的是关键词“本土”,这至少是当时整个中国社会的线索。农村人是中国的基层。从基层来说,社会是地方性的;当地社会的本质是当地文盲的根本原因。只有这种乡土性改变了,文字才能下乡。作者在这一部分使用的分析方法似乎更为普遍,即从现象中看本质。人的社会环境的差异导致了社会行为的差异,这种差异体现在我们不同的秩序模式上:中西方社会生活中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不同的',我们每个人都是他的社会影响力所推出的圈子的中心,而西方人则是独立平等的个体,融入集体。秩序也有差异,包括礼治、法治、人治。就中国传统而言(可能受儒家影响),礼治更为明显,而西方秩序是法治的;另外,政治体制和权力结构要更上一层楼,这是我需要进一步研究的。

看完《世纪评论》,再看农村和城市,中国和西方,这两对差异或矛盾似乎是有道理的。人与人的关系,社会与人的特点,都可以在这本书里找到。

作为社会学入门书,《乡土中国》很容易被读者接受。看了之后真的感触很深,相信大家看了之后都会有一些体会。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7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里是愚的”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里开门见山的写到。那么他们到底愚在哪里呢?

首先,愚的意思有两种:一种是笨,蠢;另一种则是大智若愚的愚。相信很多人对于乡下人的看法就是不识字,粗鲁野蛮。但是现在一定没有人会不愿意识字了,因此他们只是缺少环境让他们学习罢了。

在我的老家——一个普通的小农村,无论是去年还是今年,都有许多哥哥姐姐考上了重点高中或是一流大学。每次回到乡下,听家里的人说起,我总是羡慕不已。可见,乡下人并不愚,只要拥有学习的机会,他们一定不比别人差。

尽管如此,还有一小部分乡下人是不识字的,但是费孝通先生却这么说“乡下多文盲是不是因为乡下本来无需文字眼睛呢?”因为他认为,从空间阻隔角度,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面对面社群”决定了人与人的交流只需要语言,甚至是特殊语言,无需文字。的确,每到周末,回到老家,村里的人们总是很亲切,我不知道为什么,只要一发出脚步声,他们就会探出头来打招呼。母亲每次都会与左邻右舍通过方言来交流。他们所说的方言,是否就属于费孝通先生说的“特殊语言”呢?

小时候,听到方言,我常问母亲,这个字怎么写呢?她总是笑笑,然后我又问,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然后母亲狠狠地拍了下我的头就走掉了。现在,我慢慢的了解,每次当他们讲方言的时候,总会有一种莫名的情愫围绕着他们,尽管我还是不能理解我为什会这样进行交流,但是我却能体会到其中的感情。

乡下人会用他们自己的语言来表达文字所不能够表达的情,这种表达是文字替代不了的。我认为如果一定要说乡下人“愚”,那便是大智若愚的“愚”。在老家我总能看到地上放着很多菜,我知道那不是我们家种的,那他又是哪里来的呢?直到有一天,外婆推搡隔壁邻居的菜时,我才知道菜的由来。可是他们为什么要给我们家菜呢?

一天中午吃完饭,外婆坐下来慢悠悠的说,“我帮他们家捡了几颗青菜去,没到他们今天拿了这么多菜过来,真的是。”说着外婆便起身拿了几个鸡蛋要我给他们送去。这青菜、鸡蛋的迎来送往便是乡下人的语言,里面透着浓浓的邻里乡情。

那时我才真的明白什么叫做淳朴,厚道了。而这就是乡土社会的“愚”,没有算计,不懂世故,睦邻相亲。真好!

这样看来,认为乡下人“愚”的精明能干、识文断字的城里人倒显出了几分愚来了!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8

中国人傍“土”为生,“乡土中国”更是极其生动的囊括了当今的中国。

费孝通先生说,“土”并不是个贬义词。中国人的最根源便是靠着一方土地生活,“土气”也从而扎根在了心里。

我并不是农民出生,但也或多或少的接触这“农民”这一阶级的人。农民是中国社会的基础,也是中国的特色。就像西方国家很难意会到那些拿着锄头的人,身上有着的独特魅力。无论是古代、近代还是现代,无论是和平年代还是革命时期,中国的血脉大多还是流淌在农民的骨子里。

我所认为的“乡土”,是个别具风味的词,这让我联想到艾青的《我爱这土地》。“乡土”既是中国的土地,也是中国的风味;既是物,也是情。中国大半辈子都在土里扎根,也是这一方土地孕育了一方人情。在农村里的乡土情,能把几户原本互不相干的人家串起来。毕竟村子就那么大,农民的性子永远比不得商人的弯弯绕绕。

当今时代的发展,农村也逐渐成了城市的修饰。我常听人拿农村人和城里人做对比,比没两下话语中的嘲讽之意毫不掩饰。城里人有作为,城里的孩子学习成绩好,城里人有教养……但殊不知中国人本就是农村出身的.。农村人心思直,没那么多弯弯绕绕,农村的孩子勤劳能干,身子板硬。其实没有聪愚之分,只是较比的方面不同罢了。反观人情世故,中国人骨子里原有的热情好客,却被城市的忙碌扫得一干二净了。我不认为应该带着异样的眼光看待“土气”这个词,同样觉得农村和城市应该是平等的。

总的来说,中国人是含蓄的,是有秩序的,是有“礼”的。这本书以浅入深出的方式将中国社会剖解出来,且又富有生活气。既是通俗易懂,又值得一读。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9

大家小书,获益匪浅。同时,这本书对我来说也难以“有感”,更多的是获取知识,通过费孝通先生的引导进入中国社会现象的内心,找寻到一些难以理解的现象,背后是怎样一种文化传统。

用差序格局的概念来解释“公”与“私”的界限问题,解决了一些曾有的困惑。度娘解释的'词条其实并不明晰,只有读过完整的论述才能真正了解它在说什么。这种富有弹性的伸缩关系网络,可以跟随境况来判断公私,夺定取舍,看来有趣,实际也是如此。费老也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如果说西方是“个人主义”,文化传统里有平等与宪法的观念,那么我们则是“自我主义”,一切价值都是以“己”作为中心的主义,想来有时对待自己与他人的双重标准大致就是这样的一种自我主义作祟。

与父母长辈的观念之争也能找到一些合理的说法。过去的家族承担着政治、经济、宗教等多重复杂的功能,不仅生育一则,大家族是荣辱与共兴衰并在的。因此在教化之中,孝就是“无违”,在长老的经验下循规蹈矩延绵香火。文化与政治的区别在这里是这样:“凡是被社会不成问题地加以接受的规范,是文化性的;当一个社会还没有共同接受一套规范,各种意见纷呈,求取临时解决办法的活动是政治。文化的基础必须是同意的,但文化对于社会的新分子是强制的,是一种教化过程。”因此在如今社会剧烈变迁的时代之中很多东西留存着,很多坍塌了,也有很多在过去与现在之间分裂地挣扎着。所以也不能太贪心,借用一句网络流行语做个自我批评,不能一边向往着西方的自由,一边眷恋着传统的关怀。

一本值得一读又读的书。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0

这是一本深入中国农村的一本著作,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详细的中国社会的素描,内容只就农村而言。虽然如此,但中国上千年来的压迫封建思想并非短短几十年就能从我们的血液中消逝的。即使在今日的城市,也照旧有着乡土的特性。因而从农村着手描述,更能反响出原汁原味的中国。

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别,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绽开表达。我们中国乡土社会表现的熟人社会特征,在差序格局下的亲疏关系,在儒家社教的文化传导下,活生生的向世人展现出中国社会的整个面貌。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老从一般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个词的轻视,赞扬“土”字用的精当,由于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也正是由于有了土的滋养,才有“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这种乡土独有的.气息蕴含着一股深厚的人文气息,也是乡村独有的气息。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而正是这种“土气”。此等的精辟见地,假如没有一种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和乡土中国心情,唯恐是难抒发出来的。

《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熟悉,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从《乡土中国》到《再论文字下乡》,都是在谈论民族历史、文化对个人根深蒂固的影响。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旧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日也不能完全理解。而这对于市场经济的进展,现代化的转型,无疑是起着消极的作用。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1

这是一本深入中国农村的一本著作,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内容只就农村而言。虽然如此,但中国尙千年来的压迫封建思想并非短短几十年就能从我们的血液中消失的。即使在今日的城市,也依旧侑着乡土的特性。因而从农村着手描述,更能反应出原汁原味的中国。

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侑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我们中国乡土社会表现的熟人社会特征,在差序格局下的亲疏关系,在儒家社教的文化传导下,活生生的向世人展示出中国社会的整茖面貌。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老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茖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的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也正是因为侑了土的滋养,才侑“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侑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侑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这种乡土独侑的气息蕴含着一股浓厚的人文气息,也是乡村独侑的气息。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而正是这种“土气”。此等的精辟见地,如果没侑一种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和乡土中国情绪,恐怕是难抒发出来的。

《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从《乡土中国》《再论文字下乡》,都是在谈论民族历史、文化对茖人根深蒂固的影响。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完全理解。而这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化的转型,无疑是起着消极的作用。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2

在我理解,差序格局就是以自我为中心向外延长的亲疏不同的关系网络。这个格局和西方的团体格局一样的就是格局与格局之间都有交融性。在差序格局里,社会关系是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就有些像一片雨点落在湖水里激起的圈圈波浪一样,波浪不断向外推延,同时又相互交叉,构成整片湖的联系。而在西方社会中的团体格局里,人与人的关系主要依靠各种形式的团体构成。所以,我们今日大学里会存在着形形色色的社团组织也许就是受到这一思想的影响吧。

另外,据费先生所说,在差序格局的社会里人们总会存在着私的'念头,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并且除了为了个人那一块,我们都可以说是为了一个“公”去牺牲其他的利益。好像都是“大公无私”的,但实际上我们总会披着“公”的外衣去实现最终的私欲。

其实,当我在看关于这一些内容时,我总会产生一个想法:那就是西方社会好像也存在着一种另类的差序格局,只是他们的关系网更多的是依靠朋友来推延出去的,而不像我们的亲属关系,地缘关系等。或者可以说是这种靠关系的现象并不是只存在于中国社会,只是中国社会由于传统的影响更为的突出罢了。至于文中说的中国人很自私,各人自扫门前雪或者是损公利私,其实这在哪儿都有这个坏毛病,只是说西方由于有团体的传统要好一点,还有就是西方的社会制度更趋于完善,能更好的指导人们的行为。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3

韩寒的有一句著名的语录是这样的:“世界上有两种逻辑,一种是逻辑,一种是中国逻辑。”我看到这句话的不仅觉得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有时另我们自己都感到费解。确实,每个国家都有着一套自己独有的文化体系,表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中。中国的人情社会,即对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处世方式让注重平等的西方人感到困惑。而西方人的一视同仁也让中国人觉得有些缺乏人情味。作为中国人,我对中国特有的社会现象感到熟悉,但有时也会心生疑惑,为何中国人会有这些特点?

《乡土中国》描绘出了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支配着生活各个方面的体系。因为是初次阅读,我对于书中的内容真正理解的不太多,某些观点也是让我觉得似懂非懂。但本书描绘的体系解答了我对中国一些社会现象的困惑,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中过于西方的那些文化社会差异在我看来也更容易理解了。

中国的人情社会有时也会令人感到苦恼。走出社会靠人脉,办事注重人情关系,这些现象时常让我对将来走出社会参与社会竞争感到一丝压力,光靠个人的奋斗还不足以使自己在社会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有时也会感叹中国人为什么无法像西方人那样公平地靠个人实力竞争。《乡土中国》的《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两文中,作者费孝通先生论述了中西社会格局的差异,并从这差异出发解释了中国人与西方人对待他人的不同道德观念。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国人与他人有关系,是以自己为中心,如波纹般一圈一圈向外层推出,不同的人处于不同的圈子内,与中心的关系密切程度当然不同。因而,中国人无法对与自己关系密切程度处于不同圈子的人一视同仁。而西方人的观念中,个人是依托自己属于的团体而与这个团体内的人发生相互联系的。同时他们信奉“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因而他们认为对每个人一视同仁是理所当然的。相比之下,中国人对待他人时更注重关系的亲疏程度,所以就会对于自己关系更密切的人给予更多关照。

人情社会有时令人伤脑筋,但不得不承认从另一方面来说它又是合理的。“亲亲相隐”和“大义灭亲”这两种行为相比,大多数人更认同“亲亲相隐”且实际行为也偏向于此。我认为“大义灭亲”是残酷的,人的私心使人在感情上很难做到真正的平等对待亲人与陌生人。法律中有专门的回避制度,当被审判的.人与自己有着亲密关系使,审判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必须回避,从而保证公平也保证司法人员免受“法理亲情冲突”的困扰。

由于我学习的是法学专业,《乡土中国》里的《无诉》一文令我印象深刻。学习法律后,有了法律信仰,便相信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好规范。读《无诉》一文,文章的第一句“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诉师’,大家就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便令我意外。一直把法律的发展看做是社会进步的发展,却不知传统社会中自有一套约束人们行为的“礼”。不同于今天的掌握法律需要专门的训练,乡土社会中的“礼”是每个人都熟习的一种道德。克己复礼,人们靠内在的良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而法律依靠的更多的是国家强制力。由此看来,“礼”在乡土社会具有相当的合理性。

虽然乡土社会的“礼”具有合理性,但它对于现代社会来说是不适合的。从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表达的一些观点中可以知道,传统的社会以一个个小乡村为单位组成的。乡村的流动性很小,人们彼此熟识,因而变动性也小,人们之间靠经验形成相处的规则也为彼此熟识。这套规则世世代代稳定地流传下来且被认同。因此,年纪越大的人由于有更丰富的经验,所以对于这套规则更熟悉。当有冲突发生时,往往年纪大,有威望的人当起仲裁者,给冲突双方评理。由于人们对规则的认同与对年长者的信任,这些裁决往往足以另他们信服,从而他们可以不采取“法”来解决问题。

现代社会是一个具有高度流动性的社会,我们每天都将接触各种不同的人,用费孝通先生的话说,“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于是乡土社会的“礼”起着越来越小的作用,取而代之的是更加复杂的法律。打官司如今是很常见的事情。法律是适应这个时代发展产物。在我看来,当今社会的普通人一般很难做到像乡土社会的人们信仰“礼”一样信仰法律。因为“礼”在乡土社会的人们看来是被实践检验过的适合社会的规则,也是时代相传的人们理应熟记的规则。而在当今中国,法治的发展历史还太过短暂,法律暂时还不能做到像“礼”一样深入人心,为人所信仰。但我也相信,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发展、健全,法治取得良好成果并获得人们的认同时,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断为人所认知时,法律信仰将在社会树立,整个社会变得更加有序。

虽然对于这本书,我还有许多不太理解的地方。90后的我没有经历中国传统社会,对于中国的一些独特现象往往熟悉却不知其因。《乡土中国》帮助我了解到一些未曾体验过的传统,总的来说让我对传统中国社会的内在体系有了一定的了解。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4

读《乡土中国》时,一幅幅父老乡亲们在田地辛勤劳动的画面,以及父母亲田间劳作的背影就像电影一样,出现在我的脑海里。小时候经常跟着父母去田里播种玉米、收割小麦、秋天切谷子。印象最深的就是五月天割麦。他们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靠天”来形容是最恰当不过了。尤其在打麦场上排队等候,一个村一台机器,五月天抢收,人们在酷热的天气下汗流浃背。

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在中国,从女娲用泥土造人的神话故事开始,土就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神之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是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曾经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

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它就会生长。你不种它,它也会生长。在农村生活不用怎么花钱。空气是清新的,阳光是明媚的,水是山底泉水,清澈透明。吃的东西都是绿色食品。粮食蔬菜家家户户都可以种;田地里有桃树、梨树,核桃树、柿子树、果树、酸枣树等。做饭的柴火有玉米棒、松树枝等。过年过节的时候,买点儿糖块儿,穿点儿新衣服,吃顿饺子就过去了。农村生活简单朴素,让人清心。

现在的城里人,他们不用整日与土为伴。他们把农村的乡下人叫做土包子、乡巴佬。如果没有乡里人在土里辛勤劳作,又何以供给他们粮食?这些所谓的城里人又何以为生呢?城里人笑乡里人,但他们能离开乡里人吗?

我们往上数三代祖辈们是不是都是农民?是不是都是乡下人?在我们祖祖辈辈们心中,“土”确实是他们的名根子,是他们活下去的出路,而且世世代代都在重复这样的路。但也正是所谓的“土”,养活了我们一代又一代的子孙。

不管时光怎样变迁,社会如何飞速发展,土地依然是大自然赐予人类的宝物,是我们生命的根基。

希望乡村的生活更加美好,人们美好生活后莫忘身后故土,那才是我们生命之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