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是个疯子。
其实,我真的是个疯子,爱笑、爱哭、爱幻想、爱吃、爱唱歌、爱打乒乓球、爱忽悠人、爱好文字的疯子。
在我懵懂的记忆里,我清晰明灭地知道,小学时的我,是父母亲、老师、同学、邻居们眼中的乖乖女,不吵,不闹,亦不会忤逆长辈们的意见。但在我渐渐成长的过程中,或许是受不了父母亲的聒噪,也或许是受不了他们的严格家庭教育,一向是乖乖女形象的我学会了叛逆,在那个最青春,最让人疼痛的年少里。
兴许年少,所以我肆无忌惮地张扬;兴许年少,所以我选择了要做一个让人喜欢的疯子。
从初中那会儿起,至如今,我真的是名副其实的疯子一个,或许还将会延伸到未来的某一天…
一看到搞笑的事,或听到雷人的话,我都会‘哈哈’地笑个不停,笑到直不起腰,笑到眼泪都流掉,不管它的笑点或雷人点在哪里,不论每个人的笑点是否一样,在我笑某个故事,或是某句话,或是某个人的同时,我也沦为了别人的笑料;…
当我看一部电影,或电视,或小说时,习惯把自己放进去,然后哭个浠沥哗啦的,室友说:你真是个神经病!有必要哭成那样??;…
我可以在KTV里唱个通宵达旦,一整晚都可以不停歇,朋友说:你那是在鬼哭狼嚎。;…
为了打乒乓球,我可以连午饭,晚饭都不吃,整个体育场上,都看得见我蹦蹦跳跳的瘦小身影,盆友说:瞧你那疯样,饭都不吃,你以为你是天上的神仙啊??。;…
还有啦,我也喜爱文字,书橱里面的书一层一层地爬满每格,舍不得丢掉,是因为那些书是我用每个月的生活费买的,关于青春,关于梦幻,关于哲学,关于人生…品尝后会写下自己的感悟。朋友说:我可做不到你这样,即使身上没钱,还宁愿借钱去买你喜欢的文学。;…
对了,还得再解释一点,首段说我是个爱吃的疯子。的确,只要有钱, 我宁愿拿去吃,也不愿花在那些无用的化妆品上,我说,我要吃遍天下美食。可是,让我很纠结的是,有了钱,我既要拿去买书,又得拿去吃,所以,我整个人都是处在一种矛盾的状态下,不如,各自一半,一半…
最后,穿插一则由本人制造的笑料:我和朋友们去餐馆吃饭,当朋友们都添完饭后,我也吃完了准备再添,乍一看,木饭了,忍不住吼道:老板,我要饭。给我一晚饭。回过神来,全都笑趴在桌上了。…
--醉笑陪君三万场--。【写于2012,3,14. 8:00-10:25英语课上。只是想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生活,我的精彩】。
小女子说:我只是一个有点文化的疯子,所以请原谅我偶尔说话的语无伦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