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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读后感

2024/04/16读后感

倚栏轩整理的在路上读后感(精选4篇),供大家参考,大家一起看看吧。

在路上读后感 篇1

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特定的历史人物,这是没错的。

在这令人窒息的五十年代战后美国,一个叫克鲁雅克的年轻人和他的朋友,一种不顾礼仪的狂荡的生动的热情破土而出,《在路上》就这样进入我的视线并且刮起一整狂潮··

这样的小说,这样的人生,这样的行为,注定要让我又爱又恨,这极度的纠结在一起的矛盾迅速在我阅读的过程中白热化,内心的冲击和我所接受的文化,精神与理智,都是那样的不平静······

我常想现实太过于骨感以至于扎疼了我们这群脆弱的孩子,如果抛去了虚伪现实丢开了教条信仰,以全然原始的自然地状态生存下来的我会是怎样,这样想的结果是:我会死!是的,在这些教条让我束缚与压抑的时候,它也让我安宁和舒适,对于现实我的爱还是远大于恨。毕竟我们是在和平年代里健康成长起来的孩子,反叛?恨得力量不够!悲伤也不足够冲破重围,也许,我们只是抱怨而已,并没有想过要去反叛····

可是有这样的一个孩子,从小生长在贫民区里,在一群被遗弃者和酒鬼父亲之间长大成人,我们就不能期盼他会健康的爱这个社会,没有教条的束缚,因为他根本就没学过。不受管制,因为没人管制过。他—迪恩·莫里亚蒂,是原始的野性的天然的本性的长大做事,所以才有了我那么多的爱与恨。之前我所设想的抛开一切的`生活方式大概也就是和他的生活方式相差不远吧,可是这又让我深深地恐惧,这近乎是一种癫狂的,蛮力的无头脑的没目的的行为,这简直就是巫师,而不是人生······但是另一方面我又深深地佩服他的自我探索无穷的精力,那种完全不做作的自我状态,干一切想干的事并且无所畏惧。他可以光着身子去给萨尔开门,这种动物性的行为也体现在他对待性行为上,作为女人的本身的女人,迪恩毫无兴趣,他的生殖器冲动和原始需要使他不断的从肉体上实现生命喜悦的最初状态,对一切感情无动于衷,读后感《在路上读后感》。他不断地行走,不断地进行着通往纯粹抽象的无意义的行动的旅魂。他也是毫不掩饰的自私的,他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一门心思在寻找刺激与自我,随时准备为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转移的需要而牺牲掉家庭、朋友。淡然在道德上他不只这一个令人不愉快的地方,他还经常都东西并且毫无罪恶感,理所当然的认为一切产权都是无效的,因为整个的经济系统皆构筑于剥削之上。可是这个理论未免太过牵强,已被剥削的平民经了你的偷盗不又是更深一层的悲哀?

当然,我已然不期待他会是善良的人,他可以毒打他的女朋友,也可以自残到折断自己的大拇指,这些事让他做来到也骨肉分明,他感觉上就是做这种事的人,所以也没什么好指责,不羁还要理性那就不够彻底,疯狂他就是要玩到底···

迪恩的原型来自克鲁雅克的有点暧昧,可以说是精神上的“恋人”的尼尔·卡萨迪,这个人,克鲁雅克一点也没写夸张,曾有一次,荷姆斯和克鲁雅克坐在车上,由卡萨迪开车,开着开着,卡萨迪突然加速超横穿马路的一个行人撞去,再来个急刹车恰好停住,这种恶作剧就是卡萨迪的生活方式,生活在朝不保夕的边缘上,在追逐危险地行动中增强自己的勇气,毫不考虑后果。也正是这种冲动让克鲁雅克受到了强烈的冲击,也才有了这如此震撼人心的《在路上》,所以得感谢有这么一个卡萨迪让我见识到人生在世还真的有如此疯狂不羁的人····

看着这些人,萨尔也好,卡罗也好,克鲁雅克或者金斯堡也好,这些人都不是故意的,都不是故意反叛的,我固执的认为就像中国古代的梁山好汉一样,都是被迫无奈被逼上梁山反叛的。一趟接一趟的疯狂的旅行,并不是没有意义的偷盗、乱性、吸毒行为的周而复始,因为有文学的奠基,因为有文学的名义,这一切都变得有意义起来。他们的追逐从很深的角度来说也真的就是一场自我寻找的旅魂。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们这些看似天之骄子,在愤青的同时却总是底气不足,追求?真是很骨感的词,我们都不及这些荒唐的人的荒唐的行为,毕竟我们连勇气都没有。

到了此刻,我所深深地眷恋的是他们身上的孩子气的实用不完的精力,那种不怕一切的生命力,我们这些口头上总说无奈的孩子又有什么好喊无奈的呢?真要无奈了,就去反抗,当然到现在我还是不支持他们的生活方式,我所佩服的是一种精神而已,那些方式最好一辈子都不要出现在我生活里,即使非需要借助那些我们才能真的洒脱,我宁愿就此无奈。所以,我爱他们却也怕他们,这些人,任何一人出现在我生命里,恐怕也是我所承受不起的,我们需要学的也就是那种执着,洒脱,诚实的精神而已,其他的,最好不带来····

他们的出现是因为特定的历史环境,永远不可能再有第二个他们了。就像我曾经很喜欢的阮籍,这样的潇洒的人,在此时却和他们重合在一起,一样都是文学上的天才,一样都洒脱不羁,阮籍酗酒,他们吸毒,都是刺激灵魂的依托,虽然于身体和精神上都不好,但是他们还是成功了,这群“疯子”似地人但愿能在我身上起到疯子效应,我所挚爱的文学,所迷恋的音乐,我期待能向他们一样有那种精神去全力追寻···

在路上读后感 篇2

再见杰克!

躁动、疯癫、荒诞的氛围贯穿了小说的自始至终,画面感极强的美国风光和迷惘浪荡的混沌生活形成了锋利对比。

三次东西横穿美国和一次南下直入墨西哥,纽约、丹佛、旧金山像一个个美好的愿望,也是一次次梦想的破灭。现实的残酷不断趋势着这群年轻人向着心中的应许之地追逐和漂泊。

字里行间的BebopJazz与mambo音乐,Hudson、Cadillac、Ford汽车,酒精、姑娘,构成了那个时代一个个鲜明的标致。

贫困、流浪、搭车和豪无意义的厮混描写了一整个群体的青春。作为半个世纪后成长在东方国家的人,虽能感受,但仍然无法真正理解这样的精神状态。只是也在幻想,在已经逝去的青春中,如若也曾勇敢的抛开一切教条去追寻内心深处的自己,会否将有不一样的收获。

阅读《在路上》的期间,手边一直对着美国地图,随着每一次旅途进行对照,不得不说这也是了解美国地理的一个意外捷径。希望在不远的将来也可以有机会踏上美帝的国土,对那无数耳熟能详的风景人文来次深入体验。

这本书即是特定年代特定人群生活状态的重要诠释,其永远“在路上”的精神也激励着一代人不断向前。这其实也正是我们的生活,幸福或痛苦,欢笑与泪水,说声再见,还需上路。

在路上读后感 篇3

因为我们年轻,我们有着天马行空的理想,我们想走出家门拥有一次自己的旅行。在同一个地方居住着久了,就会有想出去的冲动。我们向往着出门,我们有着离家的渴望。而当我们真正的走出家门,才发现少了一份温暖的庇护,多了一份思乡的情怀。只有真正的经历了,你才能真正的感受的到那种思念的味道、家的味道。

在遇到挫折的时候,我们所能想到的第一个人就是与你有着血浓于水的关系的亲人。他们永远是我们坚强的后盾、避风的港湾。当我们纵容着那颗闯荡的心的时候也要懂得回过头去看望那早已印刻下岁月年轮的父母。年少的我们总会有着旅行与闯荡的想法,但是不要像断了线的风筝,在路上,也要想想家里的那些亲人。

故事的主人公在在面对艰难的旅途是也会懊悔自己为什么要出门,家的力量永远都是强大,让人依恋却无法抗拒。回家永远是最美的归途,还记得第一次坐火车离开家的那种兴奋,也记得第一次坐火车归家的那种急切。所有的心境,也像那句诗般“如鱼饮水,冷暖自知”罢了。旅行能带给我们的不仅是旅途的精彩,还有思乡的味道。

在路上读后感 篇4

前几天就读完了这本著名的书,但想来想去,除了觉得美国人老土之外,竟然想不出要写什么,就只好加个读后感来装小学生了。

据说这本书的名气一贯是这样的:thebookthateveryonetalksaboutandnobodyreads。但我还是把它读完了。虽然许多说明都提到这本书是凯鲁亚克在20天时间内,连续奋战,甚至打字机都不换纸,而是用一整圈上百米长的纸连续地打出来的,但我却没有读出一气呵成的感觉,完全是零碎,可以在任何地方停下来也不会影响故事发展;又有人说这本书是他在很high的情况下写出来的,我不得不说,作者清醒得很,作品语言明确,结构清晰,只有顶多两处让人感觉到他有点发飘。看起来许多评论者都没有读过。

苏珊%26#183;桑塔格女士讲:真正的艺术能使我们感到紧张不安。有那么一两次,在读的过程中,我感觉到略有不安;现在读完好几天了,我仍然在想起它时略有不安,但说不出是哪里。

在书中,作者给自己的身份是退伍兵,上大学半路退学,交了几个朋友就到处乱跑;主角叫迪安,这位是个流浪汉,他爸就是流浪汉,他10来岁上就偷东西干坏事,没上过学,进少年管教所,出来后认识了几个各色人等,包括“我”所在的大学生的圈子,于是也试着讲点叔本华一类的话。这位的特点就是到处跑,跑到纽约,跑到洛杉矶,在东边结个婚,到西边再离个婚。

“我”主要就是跟着这位迪安在美国大陆上跑,并且经常处在没钱的境地,有时连饭都吃不上,要临时打工,或者趁人家小店不注意偷点面包,或者要带几个搭车的人来赚点汽油钱。就这么跑了三四回,最后一次又跑到墨西哥,迪安把生病的“我”扔下就自己跑了。然后就结束了。

整本书没有特别的大的故事,就是一点点讲在路上的事,从这一点看,我觉得他写作很强,读后感《《在路上》读后感作文》。但如果要想从中发现什么高深的东西出来,包括垮掉的理论,都是不太可能的事。他也没写什么美国大陆的美丽风光,能记得的不过是密西西比河岸上的荒草。倒是讲了一些人,但似乎除了他们这样乱跑的,以不明原因就一定要上路的人之外,其他人或者友好,或者邪恶,但对他们都很冷漠,完全处在两个世界。主要的事就是在路上的各类杂碎事情,但居然写了那么长。

有的评论说他们在追求什么精神层面的东西,我看不太出来,主角迪安完全是个小混混,就是爱到处跑,跟着他跑的“我”还有其他几位也基本一样,没有任何原因,只讲到想走了,于是就走了。书到最后才讲到迪安的老婆等人围在一起数落他,他只是傻笑,也没有讲这种跑在路上到底有什么伟大意义。

这就是我目前的读后感。

想起来我的经历中倒也有一个月,就是高考完拿到通知书后的那个月,和四五个伙伴骑着自行车跑遍了全县各乡镇,有时一天骑行距离超过100里,有时候自己做饭,有时候在别人家长的异样眼光中喝酒,或者就在路边神聊,我们跑到其他同学家里去,把他们吓一跳,有的人会当场跟着我们跑上两天,有的人就不感兴趣,而我们也没有任何不好意思。咳,似乎就那么一个月,以后再也没有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