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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读后感

2024/04/15读后感

倚栏轩整理的《法治护航》读后感(精选4篇),供大家参考,大家一起看看吧。

《法治护航》读后感 篇1

“家有家规,国有国法”这句话相信大家并不陌生。列宁曾经说过,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关爱成长,法治护航》,看完后,思绪万千。

这本书里有一句话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里,“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不要认为坏事较小就去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写道: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但在现实生活中,这种现象比比皆是、历历在目。

星期六早上,我和妈妈一起乘公共汽车去医院看望姨奶奶。走进公共汽车,我和妈妈很快找到位置坐了下了。不一会儿,车上走来一位男子,看上去十六岁左右的样子,衣服穿得乱七八糟的,脚上却穿着一双崭新的“耐克”牌的球鞋。他听着音乐,手上拿着苹果手机,很悠闲地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到了下一站,一位拄着拐杖的老奶奶上了车。奶奶见车上没有座位,便站在了那位男子的身旁。一开始他很冷漠,看着窗外,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我开始对他有了偏见,年纪这么大的老奶奶都不给让座,真没礼貌。忽然,我看见男子的嘴角微微上扬。妈妈见老奶奶站在那边很吃力,刚准备起身让座,只见男子温柔地对老奶奶说:“对不起,老奶奶,刚才是我没有注意到您,让您站了这么久。”说着搀起老奶奶坐到座位上。看到他的如此举动我消除了对他的偏见,以为误会了他。但事实让我失望了,我看见他的`手接着悄悄拿起奶奶裤袋里的钱包,见此情景,我连忙大声喊道:“抓小偷”周围的人群看见我指着的那名男子迅速抓住了他,并拨打了110。惊慌失措的男子后悔地摇摇头。因为有了法律男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奶奶的钱包才没被盗。

法律,让我们的生活变得和谐,美好,同样让我们在法律的保护下平安快乐地成长!

《法治护航》读后感 篇2

法律是保护我们快乐成长生活的大旗。是社会和谐发展的有力保障。我们是生长在法律社会之中的青少年,所以我们应该知法,懂法,用法。

法律无时无刻不在约束着我们的行为。正因为有了法律的存在,才使这个社会井然有序;正因为有了法律的存在,才是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用的保障;正因为有了法律的存在,才使作为 00 后的我们有幸生活在这个年代。法制越来越多了,这是一件多么令人振奋的事啊!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在自己成长的道路上,去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

作为社会大家庭中的一员,我们要遵守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现在我国的法律,法规越来越健全。如:我们青少年有《未成年保护法》,老师有《教师法》 …… 只有法制健全的国家,才有文明,发达,是我们的'人生权利得到保护。反之,那些轻视法律,不懂法律,没有意识到法律重要性的人,最终只能使自己和亲人难过,父母忧心。因此,我们每位青少年又何必不去学习法律,尊重法律,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曾经一位作家说过:“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夏,庇护着我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垫在另一块砖石上。”可想而知,法律该有多么的深奥呀!只有你细细捉摸定能明白其中的奥秘。有了法律,我们就会拥有爱;只要我们心中有法,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不会让自己走上歧路,不会做违法的事,损害别人的事。有了法律我们就不会光刀剑影,仇恨交加,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有了法律,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从而使爸爸,妈妈在心头放下了一块石头。走在街头,游于园中,无时无刻我们不被法律呵护。

中国的法律历程,历尽千载风尘,吐故纳新绵延不绝,法律社会人心所向。我深爱的祖国,你的春天鲜花烂漫;法律社会让你四季如春。

《法治护航》读后感 篇3

我相信,在大家的脑海中法治知识也不少,如:过马路不能闯红灯、遇到小偷打110……而我的脑海里的法治知识也很多,可是我有一次遇到小偷,为什么站在那里不动?为什么我不及时报警?如果想知道,就请看下面发生的事情。

在我六岁那年的某一天,我和妈妈回家的时候就感觉身后有一个身影老是跟着我们,我告诉妈妈,妈妈说“你坐好,不能转头望。”我听妈妈的'话不转头望,可是身后的那个身影一直跟着我们不放,直到我和妈妈到小区门口的时候,那个身影才不见,妈妈怕我出现意外,就让我站到前面。不一会儿,我们到家了,妈妈一直让我跟着她,妈妈让我开一下灯,我跑到车库里开灯,我却看见一个小偷一直在撬我们家的车库门,小偷看见我,他没有吓到,因为他看到我年龄很小,所以就想狂架我,可是他又看到我身后的妈妈,就赶忙叫另一位小偷跑,我当时站在那里不动,像块木头,直到妈妈拍我的背,我才被惊“醒”,妈妈把电话给我,让我报警,可我不敢报警。她看看车库里有什么不见了,结果车库里最值钱的两辆电动车的锁芯都不见了。我报警的时候,浑身都在抖,当那面的警察问我的时候,我是哭着的,又结结巴巴的说,时间过得超级慢,当我想与大地妈妈来个亲密接触的时候,我盼星星盼月亮的时候终于把警察盼来了,男警察问我问题的时候,我一字也不说,过了好一会儿,我还是不说,这时一位女警察对大家说“这孩子才6岁吧?到她这种年龄的时候,亲身体验这种事情肯定是吓着了。”这位女警察说过以后,男警察就没问我问题,而是问妈妈,妈妈把问题都答完了,这时爸爸才回来,他看到这么多警察问我妈问题,就想问孩子***怎么了,你们要问她问题。当警察想说的时候,可是我突然冲到爸爸的怀抱中,哭着对爸爸说:“爸爸,我好怕。”爸爸问我妈怎么了,我妈说……我爸明白了,对我说:“女儿呀!你别害怕,回到家里我给你讲一个故事,你就不怕了。”回到家里,爸爸给我讲……

从这件大事当中我知道,在人的一生当中,学法治是一件头等大事,只有学会了法治,你才知道在危险的时候使用法治来保护自己,而不能像我,在那里站着不动,像块木头。

《法治护航》读后感 篇4

这几天阅读了一本《小学生法律知识》的书,才知道不单大人要懂法律,小孩子也要懂,因为这关系到我们自身,比如说每个人都要遵守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通路交通安全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想不到这么多的法律跟我们的小孩息息相关。

在《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小孩子不要在马路上打闹、游戏、滑旱冰,容易出危险,规定12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通路交通安全法》中,(1)学生乘车时应该注意的安全:头部、手不要伸出车窗外;上、下车不要拥挤;不要强行搭乘机动车;乘车时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坐在前排的人不要与司机聊天,影响司机安全驾驶等等(2)学生行走时应该注意的安全:靠右侧靠边行走;在公路上不要追跑、玩游戏、打球等;横穿公路时,要前后观看清楚后,确保安全通行,有横行斑马线或天桥的地方,要走斑观线或天桥,不要闯红灯!不要向过往车辆抛杂物

哇!太多了,没想到这些每天我们都用得到生活常识,不仅仅是妈妈和老师的叮嘱,竟然都属于是法律知识。

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窃盗罪。所谓窃盗罪,就是指『偷东西』。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 还有恐吓取财罪,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以后我遇到这样的事情就会警告他已经触犯了法律,不要再继续了。

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知道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无论什么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从今后,我们儿童也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