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的岁月日记
倚栏轩整理的成长的岁月日记(精选4篇),供大家参考,大家一起看看吧。
成长的岁月日记 篇1
岁月如梭,时光如河。我扬起帆、推起浆在岸边出发,飘荡在无边无际的大海之中。我走过晚的狂风骤雨,走过晨的碧空如洗,感受春的大地回春,感受过冬的白雪皑皑。就这样荡了十四年。
回首,我看见一个高的的背影,旁边有一个矮而瘦小的背影,他们逆光而立,飘着几许银丝。不猜就知道,那是你们——我的父母。
我出生时的一声啼哭打破了这个家的宁静,就像一个开心果,给它带来了无比的快乐与欢笑。儿时喜欢跑来跑去,爸总说:“慢点儿,别摔着。”在触碰危险物品时,妈总会说:“别碰,会伤手。”十岁那年的宴会上,也许那时的我并不真正懂得演讲稿的含义,直到现在才明白对父母的感激是用纸张写不完的。他们渐渐变老,我渐渐长大。白霜爬上他的鬓角,而皱纹刻在她的额头,我的心慢慢平息,我窥到了他们面孔下的柔软与细腻,感受到了他们言行举止中蕴含的真情实意。我很想为爸爸捶捶肩、泡泡茶,想和妈妈谈谈心,说说话,陪他们坐在院内的大树下,听他们讲年轻时的故事,然后坐在摇椅上摇啊摇、笑啊笑。
偏一偏头会发现一群人,他们即像父母也像朋友,他们可以悉心地照顾、教导你,也能和你一起愉快地玩耍。他们每天要饱受粉笔的折磨,把那些枯燥无味的课讲得生动有趣,晚上加班批改作业,一生都奉献给了教育事业。然而有些同学丝毫没有领情,上课仍然开小差,不写作业,甚至还对他们大吼大叫,为何呢?春蚕冰清玉洁,气质高贵;春蚕食几茎绿叶,吐一片锦绣。只有老师才无愧于这样的称号。
当然,还有朋友。当你孤独时,风儿就是我的歌声,愿它能使你得到片刻的安慰;当你骄傲时,雨点就是我的警钟,愿它能使你获得永恒的谦逊。一个最知心的朋友,像过去的每一个日子一样,默默祝你的生活盛满了青春,盛满了诗意,盛满了希望。
追忆逝水年华,青春像一张薄纸,只能浓缩成电影里匆忙的几个镜头。生命中做几件自己觉得有意义,快乐的事情就足够了。
成长的岁月日记 篇2
现在的我,独自走夜路,我并不会害怕,甚至一片黑暗,还刮着凉风。这都是源自小时候那个陪伴,才让岁月多一份成长。
小的时候,我是个胆小的男孩子,可能被一只无辜路过的小蚂蚁吓到;也可能被雨中的雷声吓得哇哇大哭。我以前想过,怎样变得不再胆小,而每一次都是反复被吓呆了。
以前,我家小区后门外有一条黑漆漆的小巷子,那时候那里还没有一盏能照亮巷子的灯。每当吃完晚饭,我都会跟妈妈出去散步。我每一次走到那条巷子都会提心吊胆,并偷偷拽紧妈妈的衣角不放开,直到走过那段小路。
每次走这条路,妈妈都不会让我牵着她,而是让我一个人走在前面,妈妈她站在我的后面。还记得头一回,被妈妈叫去前面自己走,其实我是不想自己走的,因为我很害怕前面会冒出什么东西来。当时我的手攒成一个拳头,眼睛不断地向四周望去,步伐从一大步变成一小步,那时我真的很想回头看看妈妈。
忽然间,刮起了一阵大风。这时,不禁让我想起奥特曼中怪兽的出场方式,想到这我更加害怕了。透过呼呼的风声,我隐隐约约听见有一阵脚步声一直回荡在耳边,我立马回过头查看,并没有人。我又回过头继续走着,心中总安慰自己不要怕,不要怕,但现在我的心中非常空虚,没有安全感。我艰难的走到离巷子尽头还有四五米,鼓起勇气跑出了巷子。我跑的太急,一不小心被地上的石头绊倒了。我坐在地上看了看裤子破了个洞,脚并没有大碍。
突然间,我听见后面急促的脚步声向我靠近哦,原来是妈妈。妈妈冲了过来,双手将我托起。并问道:“摔得疼吗?脚有没有事?要不要去医院看看?”我连忙用手比划道:“不用不用,你看脚没有事,只是裤子破了个洞。”
渐渐地,我习惯了一个人走夜路,也不会再害怕。也喜欢一个人走夜路了。
到现在,我偶尔晚上出去,我也会去走那条黑暗的小巷子。寻找小时候的感觉与心情,后来我把那条巷子想象成一幅美丽的画,才让我产生了喜爱:夜幕已经降临了许久,云层很薄,圆月已经早早地挂在了天上,大树被微风吹得直摇头,在树的旁有一条小巷子,在巷子里有一个男孩很文静地走着,在他后面他的母亲就看着他,暗中保护着他,陪伴着他,直到走完小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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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岁月的长河中,有许多事情会像流星一样,一闪而过,而这一件事却像一颗恒星,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记得,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正在我家车库里看书。突然,一只白毛萨姆耶犬出现在我眼前,我惊呆了,不由得心想:我们小区里有这么漂亮的狗吗?我正这样想着,自己的手却不由自主地抬起来,轻轻地抚摸着它的额头,它异常温顺,那张楚楚动人的脸上充满了欢喜,两只黑宝石般的眼睛转动着,让人看了忍不住想亲它一口,它对我表现的很温顺,我也很喜欢它,所以,我决定暂时收留它,直到它的主人找到它。
自从收留了它以后,我每天都过得很开心,虽然要去上学,但我每天都是怀着激动的心情回到家的,而那只白毛狗狗总会坐在车库里等着我的到来,可是好景不长,它迟早都是要回到它真正的身边去的。终于,在我收留它的第四天,它的主人回来了,而它也应该回到它的主人身边去,虽然,我很舍不得它走但我也只能默默地护送它回到它正真的主人身边去。
这是我今身最难忘的一件事,它像恒星一样永恒,使我久久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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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在家里爸妈叫我做什么,我都不高兴去做。那好象是四年级的时候。我知道我失去过母爱;事实上。我从小学4年级爸妈就离婚了,从那个时候起。我就讨厌自己的父母了。
那时候,我上4年级。我在学校闹事,爸爸来学校。老师说我在学校里跟别的同学打架。我把同学的脚弄骨折了,去医院陪了蛮多钱的。回家后,我妈就说我越来越不懂事了。大人赚钱你知道有多辛苦嘛?你还不乖去打架,辛好你他的脚弄骨折,如果弄出人命来了。谁付得起啊,那是要一命还一命的,好好想想啊。妈妈后来让我写了一张检讨,爸妈才饶了我。
过了几个星期,爸妈不知道为了什么事,闹得要离婚,那个时候,爸妈吵架,妈先扔东西的。把碗扔在地上,很多的邻居都来劝,可他们不听,反而越厉害了,家里一下子变得像收废品的。地上都是些残缺的碗。
凳子之类。后来闹到了法院,俩个人,你不让我,我不让你的在争辩。我那个时候震后悔。因为我想肯定又是我的错。我跑到审庭的那条走廊里一个人痛哭着。后来才知道他们为了一件很小很小的事情。就是买菜的事。我吗喜欢吃好的,买了一桌子的熟菜,买了很多,我把看见了就怪我妈,就这样。一件小事。争的你不让我,我不让你的。
何必呢?就这个离了婚,我被判给了爸爸。到现在想起这件事,真是不可理喻啊。被别人知道。非笑死不可。
现在呢。自己的妈妈找了一个叔叔,爸爸呢,又找了一个后妈,自己的妈妈有了一个女儿。叫朱兰兰,我觉得我现在妈妈对我很好了。我有觉得我有母爱了。
我现在一想起那段岁月,我就知道。我要改变自己,我要做个听话的孩子,不能跟自己的爸妈挺嘴。我要好好读书。将来做个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