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幸福初三日记
倚栏轩整理的很幸福初三日记(精选4篇),供大家参考,大家一起看看吧。
很幸福初三日记 篇1
有一种声音,总以为自己不再依恋,却因为一处摇曳的烛光而洒落了一地的思念;有一种声音,总以为自己不再留恋,却因一阵久违的幽香而湿了眼眶;有一种声音,当初只认为是寻常,剥开一层层被包裹着的思念,露出了以往的芬芳。
小时候,我常常趴在窗前,滴溜溜地转着大眼睛盼望着妈妈的归来。我看到她刚迈入门洞飘的火红雨衣,透过看到长靴踏入台阶,于是打开门,妈妈总会给我一个拥抱。
每到深夜,妈妈都会迈着轻盈的步伐走进了我的卧室坐在我的床边,拨弄我的头发,抚摩我的小脸蛋,之后又像来时那样轻轻的走了出去。我乌黑的大眼睛随着妈妈的步伐张开、闭合;幼时的我对妈妈的步伐是有很大的心灵感触的。
再大一点儿,耳旁总会响起妈妈高跟鞋的响声,跟地面敲击的“咚咚”声,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每当我坐在书桌前,妈妈总是“咚咚”地踩着木质地板,给我端来水果、茶水,继而又“咚咚”地离去。有这轻盈明快的脚步声的陪伴,读书便不再是一件沉闷的事。
现在,我日夜伏在桌前学习。妈妈不在我身边,在外地打工。但妈妈仍然关心着我,每天给我打电话。我的学习,叮嘱我要靠自己,叮嘱我要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叮嘱我要照顾好爷爷奶奶,叮嘱我要给妹妹做好榜样。妈妈每月回家的时间,不论多晚,我都要等着妈妈。等着妈妈给我的亲吻,等着给妈妈说一会儿话或撒娇……母爱抚平了岁月的皱纹,可能因为生活的压力,妈妈的脚步声却已不像幼时那么轻盈明快。
“我们萧萧的树叶也有用声音来回报风和雨,你是谁呢?这样的沉默着?”“我不过是一朵花。”妈妈,就如一朵花,你就如一朵花,你总是带微笑,即便岁月带走了你如花的面容,轻快的脚步,你依然奉献自己,尽力满足我的一切需求。妈妈的爱不一定惊天动地,它也许就是一杯山泉水,平淡而不乏甘醇,不需要添加任何色素和香精。
那种声音,是我儿时在窗前的盼望;那种声音,是伴我读书写字的快乐节拍;那种声音,是独于妈妈的爱,将是我漫漫人生路永远的幸福回忆。遇见了妈妈,我真得很幸福!
很幸福初三日记 篇2
那一年,我病得很重。
雪白的病房中,几缕阳光奋力穿梭过窗户,紧紧裹住空气中四散的灰尘。细细凝视某一块区域,时多时少的灰尘,忽而密集,忽而疏松,肆意在阳光中徜徉。
一缕阳光静静地映在父亲那略显沧桑和颓废的脸上,空气沉沉的,只听见“咔擦——咔擦——”的声音在闷闷的灰白色的药水中回荡。我无力的躺在病床上,半睁着眼睛,费力的抬着沉重的眼皮。一只手无力的垂拖在窗檐。父亲轻轻的抬起我的一只手,细心的用指甲刀剪着我的指甲。“咔擦——咔擦——”父亲神情专注,温暖的目光犹如瀑布倾泻而下,轻轻抬起我的一只手指,小心翼翼的用指甲刀,“咔擦——”一块白白剔透的指甲落下。
感受着父亲手掌传来的温热,回忆起那个严苛的父亲来。
自我记事起,父亲一直都是一个严厉冷漠而又高大的男人。记得有次家中来了几位客人,母亲做了一桌子的好菜好饭。上了桌,我迫不及待的提起筷子,率先夹起一大夹菜,狼吞虎咽地吃起来。父亲重重咳嗦一声,我含着未咽完的半夹菜,斜眼瞥了一眼父亲,心中顿时凉了半截。
父亲脸色略难看,汹涌的怒火在瞳孔中燃烧,仿佛随时都会喷发。父亲用重重的语气对我低吼:过来。那日他当着客人的面打了我。朦胧中,双眼不禁含着点点泪光。父亲此刻用指甲刀仔细地帮我修剪着指甲,目光中的爱融入指甲刀,流过手指尖,温温热热,躺在阳光里,暖暖洋洋。
父亲收起指甲刀,向我望来,看着我眼角的泪光,凑近我急切地询问着“怎么了?有哪里不舒服?头痛吗?”我轻轻地摇摇头,张开干涩的嘴唇:别担心,我没事。父亲长长叹了一口气,再经询问后,才放心坐下,在一旁给我削水果。
果皮一圈圈坠落进垃圾桶,父亲微微佝偻的背影,让我在这充满药水味儿的病房中感受到无尽温暖,让我有了安全感和依赖感。
在这万里洋流中,我欲要搏击风浪,却不惧冰冷浪淘,在这几里黑暗中,我欲大步奔跑,却不惧无形磕绊。
岁月渐行渐远时光来来回回不停息地运转,长大是不可更改的结局,懂得是不可划过的符号,终是要知晓宿命的结局。即使人生并不是自己想象中那样美好,但在这流光溢彩的时光里,总有一些人与你相伴,用不同的方式,来给与你温暖,勇往直前。
有你,我真的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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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看了《苦儿流浪记》之后才有了这样的想法的。我们都很幸福,在雷米这个八岁的小孩子面前,我们过的绝对是天堂一般的生活。但是他呢,他正在寻找幸福的路,那么曲折,那么漫长。
雷米是个弃儿,那样温柔可亲的巴伯兰妈妈只是他的养母。就在他八岁那年,为人贪婪凶狠的养父巴伯兰一转眼把这个苦命的孩子卖了40法郎,从此,雷米不得不离开亲爱的巴伯兰养母,跟随杂耍班流浪天涯。八岁的年纪,碰到这么多不幸,如果就是我们,只会吓得哇哇大哭,就此绝望悲伤。幸福会不会再到雷米身边呢?是的。
雷米绝不向苦难和不幸屈服低头。在杂耍班里,他从来不耍脾气哭闹吵嚷,很快就和他的伙伴们—— 一只名叫“心里美”,的伶伶俐俐的猴子先生和几只聪明友爱规规矩矩的狗儿们交上了朋友。他从伙伴身上发现它们的优点长处,向它们学习,并不因为它们只是几小动物而轻视踢打它们。他专心地学习,迅速让自己成为有用的人,他的师傅维泰利斯教会了他很多东西。
雷米在苦难和不幸中学习着,他学习知识,学习着本领,还学会善良,学会了勇敢,拥有很多美好优秀的品质,因而他的身边总有善良的人们施一帮助,而他也懂得感恩并用心回报。即使流浪卖艺忍饥挨饿,他也总想赚一大把钱,为他的巴伯兰妈妈重新买一头奶牛。虽然流浪的日子很苦,心里美先生和几只小狗先后遭遇不幸死去,维泰利斯师傅也遭诬陷如了监牢,可孤单的雷米仍不放弃。他绝不放弃希望,绝不放弃拥有幸福的权力。
雷米经过长长的流浪,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家,找到了属于自己真正的幸福。寻找幸福的路很漫长,很痛苦,但是还好雷米找到了!我们呢?我们应该要做的不是寻找幸福,而是把握幸福,珍惜我们现在拥有的幸福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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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每个人而言,最大的快乐,最大的幸福就是把自己的精神力量奉献给他人,让别人在自己的帮助下克服困难。是的,人生的意义在于奉献,学会奉献才能让世界变得更美好,才能更好地体现个人真正的生命价值。
《输血》这篇文章中的主人公是一个想法天真、行为感人的小男孩。他珍爱自己的生命,同样他也对死亡充满害怕和恐惧。但是他最终战胜了对死亡的惧怕和抛去了对生命的留恋,选择了为妹妹献出自己的生命,这就需要很大的勇气。
尽管小男孩认为输血会死亡,但他仍然决定为妹妹输血。他的想法虽然单纯幼稚,但我们却不得不佩服在他心中的勇气和他无私的奉献精神。小男孩为了他妹妹健康的活着,他需要克服多少对死亡的恐惧,需要忍受在他心中会让人死亡的输血带来的多少痛苦。而他又是那么勇敢、坦然的去面对。在输血的过程中没有一点绝望和悲痛,始终微笑着面对这一切。
小男孩的行为让我们看到了种种可贵的品质。首先,他深爱自己的妹妹,在自己妹妹遇到生命危难之时,他并不是坐视不管,而是有一种想要救妹妹的勇敢决心。这既是一种兄妹之间浓厚的感情,也是一种美德。其次,小男孩有种可贵奉献精神值得我们学习。高尔基曾经说过“人生的意义在于奉献”。小男孩愿意为自己失血的妹妹,毅然献出自己宝贵的血液。小男孩之所以如此勇敢的奉献自己的生命,是因为他对妹妹无穷的爱促使他作出如此重要的选择。可见小男孩对自己的妹妹是多么的关爱,有一种作为哥哥的责任心。这种行为发生在一个孩子身上,是多么的可贵、纯洁,是多么的高尚。
正因为如此,他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美德,感动了大众,感动了我。我认为他输给妹妹的不止是血液,还有对自己妹妹无穷的爱和让人敬佩的勇气……
让我们学习小男孩的高尚品德,做一个有爱心,勇敢正直的美德少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