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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一件事

2024/02/21经典日记

倚栏轩整理的记一件事(精选6篇),供大家参考,大家一起看看吧。

记一件事 篇1

“六一”儿童节到了,我听说爸爸要带我去游乐园玩。我一听到这个消息,就高兴得跳了起来。

早晨,太阳照得满屋亮堂堂地,我从梦中睡醒了。我穿好衣服,梳洗完毕,吃完早饭,爸爸就带着我去了公园。

到了公园,我和爸爸走进大门。我看见公园里人山人海。我看了路标,到了游乐场,我一眼就看见了“疯狂战城”。于是,我就指着“疯狂战城”的门说:“爸爸,咱们玩“疯狂战城”,好吗?”爸爸点了点头,同意了。

于是,爸爸就问:“多少钱一张票?”那个叔叔回答说:“10元一张票,规定时间30分钟。”爸爸付了10元,我和爸爸脱掉鞋,就进去了。我一进门,就看见了五颜六色的“炮弹”在空中飞来飞去,让我看得眼花缭乱。一不小心,“炮弹”就打中了我的头。我四处张望了一下,发现好多“气炮”旁边都站着人,只剩一个“气炮”了。我和爸爸急忙走过去,占住了炮位,这时,我发现“炮弹”太少了,我就对爸爸说:“爸爸,‘炮弹’太少了,快去捡‘炮弹’。”于是,爸爸拿着筐子弯下腰,就捡了起来。不一会儿,爸爸捡了满满一大筐“炮弹”放在了我的炮位前。开始发射“炮弹”了,爸爸从筐里拿出一个“炮弹”放进“气炮”桶里。我把“气炮”瞄准高处的玩具兔子,我摁了按钮,“炮弹”从“气炮”桶里飞了出来,正好打中兔子的身体。兔子摇了摇身体,又点了点头,好像在说:“小朋友,你打得真准。”爸爸这次从筐里拿了两个“炮弹”放进了“气炮”里面。我瞄准了戴白帽子的那个小男孩,我摁了一下按钮。“炮弹”发射了出去,打中了他的头。他不知道谁打中了他的头,他就摸着他自己的头说:“谁打中了我的头?”他没发现我,我心里得意洋洋。

这时,爸爸看了看表,到点了。爸爸对我说:“罗渝夕,走吧,该回家了。”我说:“再玩会儿吧。”“下次再来玩吧。”我只好和爸爸走了。

这个游戏好玩又有趣,它吸引了我。下次我还要玩这个“疯狂战城”。因为它给我的 “六一”儿童节添了不少乐趣。

记一件事 篇2

每一个人的人生当中,都经历过许多大大小小的事,在这些事件中,有悲伤的,有喜悦的,有难忘的,也有想忘的。而我,当然不会是与众不同的那个。那件事,让我至今仍然后悔不已.

那一天,早上醒来,我觉得家里格外安静,少了炒菜的声响,少了电视新闻主播的新闻报告。于是,我便下楼查看。但是客厅,厨房,饭厅都空无一人,不见爸爸妈妈的踪影。饭厅里,饭菜都已准备好,还留着一张纸条,“爸爸妈妈今天有事,很晚才能回来,这里是300元,午餐和晚餐你们自己到附近的店面去吃,照顾好弟弟哦,门窗要锁好”.看了纸条,我走到弟弟的房间,把还熟睡的弟弟叫醒,让他梳洗完毕后就吃早餐。

今天,爸妈都不在家,我和弟弟捧着早餐到客厅便观看电视节目边吃早餐,可高兴了。吃完了早餐,我闲来无事,拿出手机玩线上游戏,难得今天玩手机的时间不受爸妈的约束,我可要大玩特玩。我把电视转为卡通频道,让弟弟自己观看,便玩手机去了。在这之前,我听从爸妈的话,把门窗都锁好,以免有陌生人闯入。

玩着玩着,我突然感觉有点嘴馋,想吃薯片,便到橱柜里翻找薯片,但是却找不到,原来上次最后一包薯片已经吃完了。于是,我带着弟弟下楼去买薯片。我买了好几包薯片,打算大快朵颐一番。回到家里,我打开薯片,自私的.我连一片薯片也不想分给弟弟。弟弟说他要吃,我就找借口,要弟弟倒一杯水给我,而且要热水,我才肯给他吃。

因为弟弟也嘴馋,真想要吃薯片,所以就二话不说跑去帮我倒热水。我想:我要快点吃完,趁弟弟还没回来,把薯片吃完。所以,我只顾着吃薯片而忘了顾着弟弟。突然,厨房传来“啊”的一声,只听弟弟哇哇大哭起来。我循声走到厨房,只见弟弟跌坐在地,因为热水壶太重,弟弟拿不稳,热水壶竟连同弟弟掉到了地上,弟弟的双脚被烫的通红。看到这一幕,我不知所措起来,赶紧拨电给妈妈,让妈妈回来处理弟弟的伤口。

拨通了电话,妈妈知道弟弟的情形后,赶紧让我先把弟弟的双脚浸泡在凉水里,然后告诉我她15分钟之内会回来。我让弟弟把双脚浸泡在凉水里后,便等待妈妈回来。不久,妈妈回来了,妈妈让我到厨房去把盐巴拿过来,然后把一药箱拿过来,而弟弟则需把双脚浸泡在凉水里半个小时左右。半个小时后,妈妈先用盐巴帮弟弟消毒,然后从医药箱里拿出药物涂在弟弟的双脚。过后,妈妈带弟弟到附近的诊所查看,以免伤口受到感染。

虽然妈妈没有责备我,但是我感到非常的自责,因为是我贪一时的享受,而没有照看好弟弟。虽然如今弟弟的双脚已痊愈,但是还留下一些不起眼的伤疤。每当我不小心瞥见弟弟的伤疤时,就感到后悔不已,为什么我当初要这么自私呢?

记一件事 篇3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令我难忘的事情,它们就像海边的贝壳,数也数不清,如今我手上还握着那颗最亮的贝壳。

一个骄阳似火的中午,我和老妈正在集市上赶集。

刚刚走到集市上的时候就看到一位满头大汗的年轻人跪在街头,向人们施舍。可是,竟然没有一个人去理他,那些人只管走自己的路无视着那个年轻人。

在烈日炎炎的夏天那个年轻人显得十分无助。我也实在看不下去了,拿出自己的零花钱6元放在了那个年轻人的盒子里,然后就去逛街了,天十分热,不知那个年轻人怎么样了。

逛完街了,我来到车旁,还是那个年轻人,还是原来那个摸样,大家各忙各的,没有一个人去看一眼那个年轻人。

盒子里也只不过多了几块零零碎碎的钱。这时,只见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奶奶骑着三轮车缓缓的骑了过来,她停了下来,走到了那个年轻人的身边。然后摸着年轻人的头说:“可怜的孩子。”

只见年轻人双眼紧闭,原来那个年轻人是一个盲人,后来老奶奶从包里拿出了一堆零钱,我看见老奶奶的手上有一道道伤疤,有的还血迹未干,可见这个老奶奶也是一个并不富裕的人,他轻轻的放在了年轻人的盒子里,年轻人也是在磕头。这时,老奶奶去买一个包子去吃时,有一枚硬币掉了出来,掉进了下水道里,年轻人也听到了,再到处摸。

这时,老奶奶还走了过来,把手中的一元钱硬币给了那个年轻人说:“别找了,在这呢。”

年轻人的脸上露出了甜蜜的笑容。过路的人看到了,也纷纷地停了下手中的活,一个个的走了过来,纷纷地把手中钱放在了年轻人的盒子里,年轻人的脸上笑容更加深了。

记一件事 篇4

今天已经是开学第4周了,转眼间,一个月快过完了。昨天,我们进行了“耐力训练”。

“叮铃铃”一阵清脆的铃声响起,刚才还热热闹闹的教学楼顿时变得鸦雀无声。眼保健操过后,淑怡带着我们去门口排队下楼。“立正”淑怡喊着响亮的口号。“一二”接下来是我们整齐的回应。

体育老师稍作整顿,便迎来了我的最爱——30米。“哔”地一声,我们像脱缰的野马一般冲了出去。“Yes,第一!”我高兴的欢呼着……

30米过后,我们迎来了更“残酷”的`考验——“推小车”。一开始,听着有些陌生,原来是两人组合:一人撑地,另一人抬着那个人的脚,往前走。听起来很好玩,我迫不及待地尝试了起来。我和语欣一组,我们的对手是淑怡和昝昝。一声令下,我们像离弦的箭一样冲了出去,可是“出师不利”。还没到一半,她们就率先“倒下”,我也支撑不住了。但是只见淑怡勇敢地爬了起来,我也不甘示弱。仿佛有一股“不到终点不罢休”的感觉让我们坚持到底。

终于到了,过了史上最漫长的十分钟,淑怡的白色打底裤,“染”成了黑色。就连我的牛仔裤都受到了“袭击”,逗得大家哄堂大笑。

记一件事 篇5

生活中,我们不可能一帆风顺、万事如意,难免会有些磕磕绊绊和挫折,但只要你坚持、勤奋,终究会战胜困难。

记得在烈日炎炎的下午,我看见哥哥在小院里骑自行车。

哥哥看着我羡慕的目光,主动说要教我,我说道:“我怕学不会。”哥哥说:“你都还没学,怎么知道学不会呢?”

于是,哥哥开始教我,他坐在车上一边示范一边说:“首先,要握紧把手,然后脚放在踏板上,一只脚放在地上,接着,脚用力踩踏板,推车子向前骑,接着左脚抬起来放在踏板上踩起来。看着哥哥的示范,我心想:这有什么难的?不耐烦地对哥哥说:“让我试试吧!”我夺过车子,一屁股坐在车上,使劲的握着把手,右脚踏着右边的踏板,左脚一下一下的蹬着地。车轮慢慢的向前滚动起来,可是我只顾着看自己的脚了,车把没扶稳,“啪”的一声,我摔了个“狗啃泥”。哥哥扶起我,笑着说:“眼睛要看着前方,如果把手歪了,就马上扶正它,别怕,慢慢来。”

有了前面的教训,这次比较顺利,可当我把左脚抬起来放踏板上的一瞬间,车子猛地向右斜,我又摔了,还把皮磕破了。看着不是很简单的吗?为什么学起来那么难呢?哥哥走过来边给我揉,边对我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你可不能这么快就放弃哦!”

听了哥哥的话,鼓起勇气骑上自行车,我记起哥哥的话,把车头左摆下,右摆一下,车终于平稳下来了。最后,在哥哥的帮助和我的努力下,终于学会了骑自行车。

通过这件事,使我懂得了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努力勤奋、坚持不懈,就一定能克服困难,获取成功!

记一件事 篇6

第一眼就动心,志龙欧巴

我们都因为失去或错过某些人而难过,可上天还是会给你相应的补偿。

-------陌初殇。

那一天,和闺蜜闹翻了。原因很简单:都以为对方不在乎自己。

好可笑啊。闺蜜怎么会不在乎呢?但那时候,太傻了吧。总想着闺蜜只是属于自己一个人的,但从未想过人也是需要自由和圈子的。

也许是因为自私,

也许是因为那时候自以为是的爱吧,

也许是因为那时候所谓的对闺蜜的保护吧。

或许你会觉得我们的友情太脆弱,

可你是否知道我们的友情长达三年多?

或许你会觉得我们都太自私,

嗯。我也这么觉得。

那一天,20xx年6月17日…

也是开始喜欢志龙的第一天…

喜欢上志龙,可能是因为那不经意的抬

也可能是因为被他的努力而惊叹了吧s

不明白,为何为一个韩国的欧巴如此疯狂

可能真的是一眼就倾心吧

“那是权志龙吗?”我指着志龙的大海报向上初(我现在的闺蜜,上初是她的笔名)问道。

上初显出一脸的惊讶,然后说道:“初殇啊!我男神你居然认不出来啊!”我沉默,权志龙吗?好帅的一个欧巴啊….之前好像听说过他呢!好像是个很棒的欧巴啊….我,好像喜欢上他了。虽然说我是个忠实的千纸鹤….

“嘿!上初啊,我好像喜欢上你男神了..”

“哇喔!你不是很喜欢千玺的吗?”上初很惊讶。

“被你感染了。”

上初一脸的黑线….心想:什么叫被我感染了?是因为我家志龙魅力太大了好么…..陌初殇啊!你一个人就饭了baby,千玺,志龙,热巴四个明星,你不累吗?虽然说我也饭他们…..嘿嘿…

饭上志龙,好像就是这么简单呢。

真的是一眼就倾心了,好不可思议….

喜欢上权志龙,好像只用了那一抬眸的瞬间而已

其实,我也不知道怎么会喜欢上志龙

也许,答案..

会知道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