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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趣的日记

2024/01/31优秀文章

倚栏轩整理的兴趣的日记(精选16篇),供大家参考,大家一起看看吧。

兴趣的日记 篇1

有一个男孩,他的梦想就是让物体可以发光。这个兴趣像一条绳子,时刻牵引着他。

为了实现让物体发光这个梦想,这个男孩开始了苦苦地寻找,他不断从书本海洋里汲取知识。有一次,他在看书,在学习怎么用电能使某个物体发光。他对这个梦想太感兴趣了,完全没有注意到天已经渐渐地黑了。他的眼睛眯在了一起,上下眼皮像两块磁铁,几乎将眼睛包围了起来。他把书离眼睛近了一点,用手指着书上的某一句话,小声地念了出来,声音好像清风拂过窗户一般。他脸上的表情开始变化,严肃变成了开心。他突然跳了起来,煤油灯的灯光映在了他的脸上,就像初升的太阳。这时,他才发觉,书店已经快打烊了,他径直走出了书店。

他的心中无比兴奋,在心里说:这几天的书没有白看,我终于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方法!我一定能让什么东西发光!想到这里,他感觉自己全身都充满了力量,似乎有一双无形的大手牵着自己飞跑。

回家的路上,因为天色太暗,他摔了好多跤,可这也没有影响他当时的好心情。

有了充足的知识做储备,他开始做实验。

可实验并不顺利。首先是电流不够,他当时只能够自己做电池,但这还不是最关键的问题。最关键的问题是导线,导线必须有两个标准,一是能导电,二是导线必须在高温下不容易烧坏。做到其中一点是很简单的,但是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就太难了,因为凡是导线通电,必然会产生大量的热。他想:这项实验为什么这么难呢?我一定要将所有的困难解决掉,不论它有多难!我一定可以做到。他身子坐正,继续开始实验。

不知不觉,他已经尝试了两千多种材料,也就是说,他已经失败了两千多次,可这一点儿也不影响他的心情。又是一次新的实验,他将导线小心翼翼地接上电源,头上不断有汗珠滴了下来。在导线完全接上后,一通电,那个叫做“电灯”的装置没有任何反应。这个青年无奈地站了起来,他叹道:“哎!又排除了一项材料。”

就在他转身离开时,电灯突然闪烁了一下,然后猛然发出了明亮的光芒,一秒,两秒……第十秒时,光线熄灭了,但他的心中看到了曙光。太好了!我终于能让物体发出十秒的光芒了!我的魔法成功了!

这个年青人,就是震惊世界的爱迪生。如果不是兴趣牵引着他,如果不是兴趣引导着他,如果不是兴趣让他坚持下去,他能取得如此伟大的成就吗?兴趣,将他领向了成功,兴趣,就是一种甜蜜的牵引!

兴趣的日记 篇2

唱歌是很多人共同的兴趣。当爸爸唱歌时,会把他那又黑又粗的眉毛挤在中间,装出一副认真的表情,再加上那又拙又难看的舞,保证看了让你笑破肚皮;而弟弟唱歌跟他的个性一样,喜欢“混水摸鱼”,碰到不会唱的地方就用哼的,常常逗得全家啼笑皆非。

我最喜欢在洗澡时唱歌,洗澡时唱歌会有回音,很像在演唱会时拿着麦克风一样,而且,只要你把耳朵摀住,然后沖着莲蓬头,劈哩啪啦的水声像观众在拍手一样,那种感觉,彷彿自己是个超级大明星在开演唱会,自我陶醉一下,超棒的喔!

“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你无声黑白…….”,这是我最喜欢唱的歌,这首歌是“周董”(周杰伦)和费玉清一起合唱的'“千里之外”,.我还会模仿他们的声音,一个人唱两种声音,唱功了得吧!这首歌很流行,有优美的旋律,也有时髦的“RAP”,混合在一起,特别令人喜欢。

我希望自己长大以后能成为篮球选手,但是如果我没当上篮球选手,唱歌是我的第二志愿,我要边拉二胡边唱歌,到处去巡迴演出,帮很多“粉丝”签名,再把得到的钱拿给“星妈”,让她笑得合不拢嘴。

兴趣的日记 篇3

初春晌午的阳光恰如一杯冒着白汽的热可可,那温暖的感觉似乎还伴随着浓郁的牛奶在杯中慢慢融入的纯香,适时拂过的微风吹进了陈设简约的卧房,拨乱了我额前的碎发,掀起了洁白书页的一角。

许是因为天性的内敛,比起那些热闹与繁华,我似乎更喜爱宁静与简约。没理由的沉默寡言与安静细腻似乎便造就了我敏感的内心,也使没有什么特长的我拥有人生中最大的兴趣——阅读。

少时的我,总感觉自己与周围其他爱吵闹爱游戏的同伴们像隔了一堵无形的厚墙一般,我无法融入他们的世界里,久而久之也习惯了在不被注意的角落里独自徘徊。直到六岁的生日那天,我拥有了属于我自己的第一本书——《安徒生童话》,那本至今都被我留存在书柜里的书。似乎是恋人之间的一见钟情一般,当我翻开它的第一刻,便喜欢上了它,那些镌丽的文字,那些精美的插画,那一篇篇动人的故事,无不让我为它倾倒,为之动容,像是身临其境一般,我似乎看到了在森林里欢快舞踏的白雪公主,听到了那金丝雀的轻吟浅唱,闻到了精灵仙子变幻出来的百合的清香……它们就像暗夜里流转的星星,那指明的灯塔,牵引着我开启书中那让我不再孤独的甜蜜。

后来的我,觉醒在外国的名著中,看到了萨尔腾笔下为了希望而不断成长的小鹿斑比,听到了它自由在原野上跳跃奔跑的声音;读懂了高尔基笔下那凄苦悲凉的《童年》,那在不幸中顽强的阿廖沙的瘦弱地身影;还有柯南、道尔笔下那智慧与勇气的化身,名侦探福尔摩斯。有了书的牵引,我变得不再那般格格不入,我也开邕尝试着与他人谈论,或许是在书海中畅流得久了,看到了比同龄人更多的人生,我似乎更懂得怎样聆听他人的心声,当“善解人意”的字眼被安放在身上时,我知道是它的牵引让我收获了友情的甜蜜……

现在的`我,颇爱古典名著。“血染红山的画,怎敌你眉间一点朱砂。”纵然金戈铁马,半城烟沙,城池如画,又有谁能明白当一代君王在崖边面对广序的天下,当他只身一人君临天下时,心中还有一抹化不开的情愫缠绕,一片氤氲不开的红颜烟云;“匈奴未灭,何以为家?”一代将军的壮志豪言,当他病倒沙场,卧身玉榻时,面对百姓天下,他是如何言说这样一番话,是否在最后,“霍去病”三千字被刻在墓碑上时,他还在想着来世报效祖国。中华上下五千年文化,弥散不开的古典风华,是它牵引着我,如今在笔下挥洒出的文字,让我拥有了引以为傲的文,和被赞赏的甜蜜……

阅读的兴趣让我畅游古今中外,收获感动与知识,带给我人生路上甜蜜的牵引。

兴趣的日记 篇4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兴趣,我最喜欢的兴趣是桌球,因为这个兴趣我从幼儿园就参加,一直到现在,我还是很喜欢,每次去的时候,教练都会先叫我们跑步,然后练挥拍做基本功。

到目前为止,我已经学会了拉弓、切球等……,许多打球方式,我觉得最难的应该是杀球和拉弓,因为杀球的力气要很大,有时杀不到对方,反而让自己失分。拉弓最难的地方是拍面要正确和打出去的.声音要对,如果打出去的声音是“叩叩叩”那就是错的;打出去的声音是“答答答”的就是对的。

现在桌球社练习的球越来越少了,是因为之前的人不好好珍惜,有些球都被大哥哥、大姐姐们踩坏了,所以球才会这么少,我们一定要好好的保护那些球,不要把他们弄坏,才是个乖巧的好学生!

这学期从四月份开始有桌球课,我要好好的保护各项球类设备,我要认真练习桌球,我长大以后,出国比赛,为国争光!

兴趣的日记 篇5

我的兴趣爱好有很多,如:唱歌、跳舞、游泳、英语、爬山、写字、打羽毛球等等,可在这之中,最有趣的就得数爬山了。

小时候,爸爸妈妈常常带我去爬山,刚开始,我还嘟着嘴嫌累,但后来我就不这样认为了,我甚至爱上了爬山。我爱它的一草一木,一虫一鸟,我爱它那挺拔的身姿,我爱它那青山绿水。你听,那是知了和小鸟的二重唱,这歌声是多少婉转呀!多么动听呀!嘿,你瞧——小溪也加入到了二重唱的队伍里了呢!它正哗哗哗地向前奔去;你看,那是美丽的喇叭花,那是可爱的油菜花,那是热情的牵牛花,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小野花。我将双手打开,享受着大自然给予我的一切,闭上双眼,感觉人都要飘起来了一样。我在岩石的楼梯上迈着步子,在花儿的芬芳里走着,看到前面的美丽风景,我不禁高歌一曲……

当然,爬山还有另一个好处——锻练身体。爬山作为一种户外活动,对身体可有不少的益处呦!如提高睡眠质量,开拓眼界,安神,强筋健骨,促进血液的循环等等。这样一举多得的好事情,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爬山,不仅能欣赏美景,还能锻练身体,陶治人的情操。当然,爬山更需要的是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精神。希望大家能多爬山!多运动!

兴趣的日记 篇6

我有很多的兴趣爱好,比如国画、体育运动、机器人和旅游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操纵和组装机器人。

在一次去看电影《变形金刚》时,发现旁边有一个学机器人的培训学校在做宣传活动,我试着去体验了一下操控现场的那个机器人,觉得很好玩,于是百般央求父母帮我报名,于是爸爸给我花了近2万元报了机器人的编程课。

第一次去上课时,开始老师先教我认识了所有的零部件,以及如何连接,然后老师让我组装了一辆车,接着让我接上了控制器和马达,老师还教我如何编程,让那辆车可以用遥控器来控制。很有天赋的我竟然第一次组装便取得了成功,这让我兴奋不已,更加重了我对这份兴趣浓度。

学校送了我一个最新款的氪7机器人,一回家我便迫不及待的打开iPad,对照着上面的软件说明书搭建起来,先拼装好履带腿,再慢慢往上拼搭,组装出了机械手和探照灯,最后装上摄像头与总控制器。当我用连接线将它连接到一起准备启动时,却出现了问题,机械手并没有像预料之中的那样动起来,竟然纹丝不动,齿轮却在那嘎嘎作响,于是连忙将它停了下来。仔细研究过后,发现有一个零件应该是方孔朝下,却搭成了圆孔朝下,立马改正过来。以此为戒,又把其他的零件一个个检查了一遍,又更正了之前拼装上的一些错误。

在我的努力之下,终于更新了一些错误,在尝试中,又发现了软件的一些问题,比如不能两只手指同时滑动,导致无法让机器人两个履带同时启动。

之后的几天,我还改建组装了氪7系列机器人,比如机械抓手、F1赛车等。

我希望凭借我的兴趣,再通过我的努力,能让未来的生活充满科技。

兴趣的日记 篇7

我最感兴趣的一件事那要算攀岩了。

暑假里,妈妈带我和弟弟去烈士公园玩,我们来到游乐场,看见一些小朋友在攀岩,妈妈也让我试试,我连忙推辞,经妈妈的强行逼迫,我只好去了,我当服务员在给我系上安全带时,我的心就一直跳个不停,想着:“我会不会摔死,会不会脑震荡——”反正是一些乱七八糟的想法。

开始爬了,我才爬到中间,脚又抖了起来,因为我非常害怕,这时,妈妈说:“你没爬上去,就别下来”我只好硬着头皮爬了上去,下来时,我感到脚有些酸痛,妈妈说:“这点痛算什么,要拿出你的`男子汉气概来”我觉得妈妈说的有道理,一点儿痛算什么,我决定再爬一次,我这次没有害怕,动作敏捷,像猴子爬树一样快,妈妈又对我说:“再爬一次”我毫不犹豫的说:“没问题”就这样,来回几次,终于把我累得精疲力尽,无法再爬了我对妈妈说:“妈妈,别让我再爬了”妈妈也不勉强我,让我下来休息,再去活动,

今天我不但挑战了我的勇气,还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失败是成功之母。

兴趣的日记 篇8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爱好,我的兴趣爱好是游泳。

每当我去泳池游泳,只要一碰到水我就很兴奋。在泳池里我就像一条自由自在的小鱼,在蛙泳的时候又像一只小青蛙,在水里游来游去。

暑假里看了奥运会游泳比赛,看到冠军孙杨、叶诗文他们的出色表现。让我好羡慕,我要向他们学习。现在我就连看到孙杨广告的棒冰,都很爱吃。

看,我是多么喜欢游泳,多么喜欢孙杨、叶诗文他们啊!我以后也要成为游泳高手!

兴趣的日记 篇9

这个暑假,我的弟弟开始学习钢琴了,家里也多出了一架漆黑漂亮的钢琴,而学习小提琴的我却被老爸老妈命令和弟弟一起学习钢琴起来。

前几节课我都没去听,但钢琴的基础部分并不算太难,所以我学会了指法和音符的位置后练就没有觉得太困难。总而言之,这个暑假生活我过得十分忙碌,既要一边写暑假作业、背英语作文,又要一边双修小提琴和钢琴,生活太痛苦了,呜呜……可是渐渐地,我发现其实练钢琴也挺有趣的,只不过还需要练小提琴,练钢琴的时间就不是特别的.充分了。一开始学钢琴的时候,我看着弟弟的钢琴书来练习钢琴的基础。可是过了一会儿,我看着弟弟那本钢琴基础教书一脸的茫然,只好一把拉过弟弟,让由老师亲自教过的他帮我讲解一下钢琴书上的写着的指法和音符。听完弟弟的解释后,我豁然开朗,由于我已经学过小提琴的原因,钢琴一开始的基础部分对我来说并不算太困难。

然后,我开始在钢琴上试着练习书上的一些基础练习曲,对钢琴的键盘也越来越熟悉了。练完钢琴之后,我感慨起了钢琴和小提琴之间的种种不同,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果然,钢琴跟小提琴比起来,钢琴要比小提琴简单得多了!不用去费心自己的音标按得准不准,升音降音有没有踩准了!刚开始的练习曲上就出现了双音,比小提琴书上学双音时早了好久,钢琴上按双音也不像小提琴那样需要担心自己拉琴时两个音符的声音有没有同时发出来。在钢琴上只需要同时按下两个键盘就可以简单地弹出双音来,不用像小提琴那样麻烦,比小提琴不知道简单了多少倍呢!我越练习钢琴,心中真是越来越羡慕那学习钢琴的弟弟了,钢琴的指法比小提琴要简单了那么多,心中对弟弟真是羡慕嫉妒恨啊。跟弟弟比起来,我学钢琴的速度更快,理解得也更透彻,这也是由于我之前已经学过小提琴,一些技巧已经学习过了的原因。

要双修两种乐器,我自己也不确定自己有没有充足的时间来练琴,但是练不好一定是不行的,所以自己努力吧。唉……

兴趣的日记 篇10

今天下午,天气晴朗,微风徐徐,正是放风筝的好天气。我和三阿公、阿婆、舅舅、妈妈一起去江滨公园放风筝。

到了江滨公园,蓝蓝的天,绿油油的草,雄伟的大桥,缓缓而流的江水,我都顾不得欣赏。我迫不及待地拿出包里的风筝摆弄起来。忽然我看见舅舅的`风筝已经飞得又高又远,就像一条很小很小的青蛇在空中扭动。我大叫:“阿公,快帮我把风筝也飞到天空。”于是我拿着线盘,阿公拿着风筝,阿公一松手,我就往前飞奔,我的风筝终于上去了,我停下来,慢慢把线一收一放,我的鲳鱼慢慢地往空中游去,然后自由自在地在空中游动。接下来阿公又放了章鱼,青鱼......我们每人拿着一只风筝,旁边的小孩看见了,很想很想玩一下,阿公说:“可以呀。”

太阳要下山了,天气变凉了,我们准备收线回家,这线放出去简单,收回来好重啊!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线收回线盘,然后我们把风筝和线整理好,阿公拿着风筝袋,我背着线盘回家去。在回家的路上,阿婆说:“奔现在长大了,可以独立管住一个风筝了。”我听了心里美滋滋的。

兴趣的日记 篇11

我学二胡有两年了。今天,我在练琴。我的手指在弦上不停地滑动、变幻、跳跃,另一只手握着琴弓,腕配合弓推进、推出而轻松地扭动着;一串音符浑厚、圆润地从琴筒里跑出。一曲终了,我抚摸着琴杆与琴弦,想起了许多事。

记得二胡的音符闯入我的生活时我还是小小的孩子。那时,我对二胡还很好奇,却又有一种神秘感。一根不太粗的木杆儿,一把不长的马尾弓,一个小筒与一张蛇皮,还有两根金属弦,绑在一起,怎么发出这样的天籁之音?我偶尔也会拿出来拉拉,可是实在太不堪入耳了。

妈妈决定让我去学二胡了。在路上,我忐忑不安,心早已被思绪扯得东一块西一块。直到下车之后,我才缓过神来,赶紧去拿二胡包,往二胡教室走去。

走到二楼时,我依稀听见了楼上的二胡声,其中有一个音一个音练的,也有极快的转音。

在二胡老师面前,一开始我还显得拘束,但接下来,我就开始讲话了,而且滔滔不绝,我发现二胡老师是个很和蔼的人。过了两个小时,我恋恋不舍地离开了这座楼。

从此,我每个星期都上一节课,在家里也在努力地练,我的二胡水平也慢慢有了提升。接着,因为我的乐感不错,于是音准、感情、抑或是背谱,我都不在话下。慢慢地,我爱上了二胡的韵味,爱上了它独特的声响。

随着二胡学习的深入,我也对乐曲有了更深、更确切的.理解。有时候休息的时候,我不禁还会发出相同的感叹:就是两根弦,竟然奏出如此美妙的声音!当它幽怨的时候,肝肠寸断;当它欢快的时候,活泼明朗;当它铿锵的时候,又是那么坚定有力。当二胡绵软而稳定的声音响起时,仿佛有一种让人心安的魔力,富有穿透力与弹性。而且,它还是一个“相声大师”,能模仿几乎所有乐器呢!

我操起二胡,看着两根琴弦,它们竟富有如此的生命力,我爱这美妙的乐器!

兴趣的日记 篇12

古人说过,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每个人接触一样东西,肯定大部分会是因为兴趣而引起,才会想要去接触他,去学会他。自己认为没有兴趣去接触一件事那么这件事是没有灵魂的。

从小我就喜欢唱歌,但是从来没有上过补习班,也没有去专门学过唱歌。不是家里人不支持,我也并没有告诉他们我爱好唱歌,我上过舞蹈班儿,上个绘画班,上过语数英,偏偏没有上过音乐班。他们说想要给我那个补习班的时候,我非常的抗拒,因为我觉得我的兴趣不能被他们强压着,我想要自由自在的去学习唱歌,这样能让我感受到唱歌是最自由的,是最美妙的,是最让我开心的事。

我觉得我做的很对,至少现在我还这样认为。上了高中之后唱歌的时间就越来越少了,因为学业变得更加繁忙了。没有多余空闲的时间去专门唱歌。但是我也发现了一个特别美妙的事情,那就是缓解压力时可以唱歌呀。开始啊,不会在班上唱歌,但是回寝室的时候就会哼上两句了。洗衣服的时候可以唱啊,收拾东西的时候可以唱,和朋友在一起的时候可以互相唱。慢慢的唱歌已经成为了我高中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项娱乐。

身边的的人受我的影响,慢慢的爱上了唱歌。有时候下课不是讨论作业啊,就是唱歌,然后上课的时候心情都是愉悦的,上课的效率也变得很高。这样的方法可是我独创的呢,也希望身边的.朋友能够用我的方法对他们有益。

唱歌越来越久之后,身边的人也会开始向我请教唱歌的诀窍,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他们,我也很努力的会教他们唱歌。最后我还是总结出一条,那就是兴趣真的是最好的老师。我觉得吧,一个人应该是寻找到自己感兴趣的一件事,然后持之以恒的坚持下去,我相信会有自己的一份快乐的。

兴趣的日记 篇13

一块块青石和板砖,一遍又一遍地回头看,黑色的瓷砖和白色的墙壁,溪流和船只,总是让我留在它们之中,萦绕在它们之上,让我远离喧嚣,陷入平静。这是江南古镇,也是我心中的目的地。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去古镇旅游成了一种兴趣。在此之前,城市里每天都充满了浮躁和喧嚣。我面前是一辆又一辆汽车的灰尘。扩音器的轰鸣声和喧嚣声在我耳边回响。我的心已经习惯了这种枯燥而快速的生活。直到有一天,我和父母去了浙江的一个古镇。

开始的时候,我很不满,认为它只不过是一个旅游景点。我没什么乐趣。渐渐地,我的眼睛被吸引住了。一条小河缓缓流过,绿色的泉水向东流去。河上有一艘带弧形篷的木船。这艘船叫做吴鹏船。那个撑船的人是一个戴着头巾的当地人。坐在船上,随着波浪的起伏,我的心似乎在水面上荡漾。船行驶得很慢,可以看到岸边的古老景色。黑色的瓷砖、白色的墙壁和蓝色的石板街没有其他颜色,但是它们已经足够了,看起来并不单调。就像一副水墨画,淡淡的黑色足以粉饰人权和是非,只留下一个清晰的颜色。突然,我似乎置身于一个僻静的地方,平台清晰明亮。

从那以后,我更喜欢在雨季来这里。虽然对我来说,这是一个没有悲伤歌曲的季节,但为什么我不能在花季再次见到国王呢?在这里见面既安静又美丽。有什么比打一把油纸伞,听着雨点落在它表面的沙沙声,走在这些斑驳而流动的岁月的石头街道上更好的吗?抬头望去,雨点沿着瓦垄落下,落在石头上,发出清晰的“滴答”声,一个接一个地打转。雨帘迷蒙,细细的柳树倚在河边,半歪在远处,像一座一个人倚着的城市,又像一个美丽的女人倚着大地,倚着河岸,亭亭玉立。

我不知道我走过了多少个家庭,见过多少黑色的瓷砖,摸过多少白色的墙。每次我参观一个古镇,我的灵魂似乎都被清洗和净化了。我希望我能在这里呆很长时间,不愿意回到城市的喧嚣。每当我想起它,我的心总是静静地流淌着深沉的感情。

在瞬息万变的城市生活中,每当我烦躁的时候,我会慢慢闭上眼睛,平静下来,让思绪飘向黑白的水墨。再见了黑色的瓷砖和白色的墙,荡漾的水,绿色的石头街道,银行柳树,安静的雨帘和纸伞,让它甜蜜地拉我,睁开我的眼睛,看到晴朗的天空。

兴趣的日记 篇14

我有一个简单的爱好,那就是每天和家人一起打羽毛球。这样不仅能锻炼身体,而且还能是我爱上把羽毛球。

有一天晚上,我坐在沙放上,看着电视,认为没有比现在更舒服的`时候了。我看了一会,弟弟来了,弟弟对我说:“哥哥,我们去玩吧!”“走你。”我们来到房子前面的一片空地,就开始玩了起来。……不知玩了多长的时间,妈妈来了,只见妈妈手里拿着两把羽毛球拍和一盒羽毛球,“儿子,从现在开始我们全家每天打羽毛球。”

“好啊!,可是怎么打。””让你爸教你们。”

首先是爸爸和妈妈事例打球,我和弟弟在旁面看着,只见球一会飞来一会飞去……我和弟弟眼睛都花了,终于好了。“哦,原来就是打来打去。简单。”我心里想道。然后,轮到我和爸爸打球,爸爸首先发球,我心里想着简单可是却没有那么简答,我和爸爸打了4回,输了4回,“失败乃成功之母。没事,我已经汲取了经验,肯定不会再输了”我拿起球,向着爸爸发去,我这发球发得又高又远,“这可是用尽我全部的力气了,一定要赢。”终于球没有被爸爸接住,我终于赢了。

我欢呼起来,然后我和爸爸又玩了几次,从中我汲取了很大的经验,爸爸还教会了我打球的方法……

从此我就爱上了打球,只要是晴天,我就会叫上爸爸妈妈一起打球。

兴趣的日记 篇15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爱好,有的人喜欢;唱歌;有的人喜欢跳舞;有的人喜欢书法;还有人做手工搞发明……我的兴趣爱好是电子琴。

记得那是一个严热的夏天,我和妈妈来到图书馆,我随便翻一页就有一个《莫扎特简介》,上面写着:"莫扎特(1756一1791)是著名的奥地利作曲家。在父亲的辛勤教肓下,幻小的莫扎特显露出惊人的音乐才能,四岁学会琴,五岁能够作曲,六岁开始到欧洲各国旅行演出,获得多次成功。歌剧《费加罗的婚礼》……

我读着读着就入迷起来,好像看到莫扎特琴,作曲,演出的情景。

我心中不由得羡慕起莫扎特了。不知什么时候,我心中昌出一个念头:我既会唱歌,又会跳舞,如果再学会琴起不是三全其美。我把想法告诉了妈妈,妈妈爽快地答应了,正因为受到莫扎特的启迪,我参加雅马哈电子琴班。

一开始学,我的手不听使唤,要1(do)却偏偏按到2(mai)上面经常得一窃不通。我有些灰心了,老师和妈妈看我没有耐心就鼓励我:"不用灰心只要努力就会成功!我耐心地练了下去。功夫不负有心人,二个星期过去了,我能对歌曲的节奏的音符了。妈妈经常夸奖我,鼓励我。老师也经常让我在讲台上表演。但我从不骄傲自满,仍然一步一步走上这个高高的台阶。

我的迷渐渐发作起来,无论在家里,还是在学校;我都想几首曲子,慢慢得就象是走火入魔一般。有一天,我从报纸上看到了一则消息,音乐是最能稳定心情的方法了,因此,我更喜欢琴了。琴能够陶冶情操,热爱生活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兴趣的日记 篇16

兴趣是让梦想飞翔的翅膀,风吹啊吹,吹来了无边的欢畅。兴趣是欢畅的基础,时间是梦想的桥梁,当时光稍纵即逝,岁月会引出属于你的兴趣。

当落叶把帷幕拉开,迎面飞来一个篮球,向操场望去,高年级的学生正在打篮球,那时我才二年级,看那些帅气迷人的动作在我眼前一一展现时,我从心底发出对他们的崇敬,就在那时,我着迷般的喜欢上了篮球。

时光匆匆流逝,我心中仍怀有打篮球的想法,每次我看见篮球比赛就兴奋不已,在一次次对妈妈的恳求下,她终于让我学打篮球,可只学了两天,因为主课的原因,篮球生涯便无休止的暂停,不知为何,我对篮球的兴趣愈发浓厚,热情充满了我的胸膛。不让学球我就自学,那段时间里一放学我就去打球,球场上的欢愉让我忘乎所以,真想就这么一直打下去。

因为作业的压力,我不得不放学之后立马回家,这么多年的分分合合篮球已经成了我的亲人,亦或是生命里的一部分,每次写完作业,我总会打一会球,没有篮筐,我向墙上投,雪白的墙已被我打得掉皮,有的时候,反弹回来的球直击我的脸,甚至打得鼻血流了一地,我就这样一直坚持,其实喜欢才是坚持的动力。在家里我会练习运球,连没事时脑海中都会冒出各种各样的动作,假想着过人、上篮的场景……体育课是我的最爱,因为可以打篮球。

就这样几年过去了,有许多打球的人比不过我,不只是球技,还有对篮球的热爱。这才证明,兴趣才是生活中最好的老师。

兴趣令我成长,让我知道了什么叫坚持的力量,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也是我们永远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