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人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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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母,我的娘
文/王胜华
母亲笑着走后,父亲孤独了整整七个月,老屋清冷了,也整整七个月,我也成了没娘的孩子。
那年的年三十,我们一家人正准备吃年饭,电话就响。往常这个时候的电话,多是老家人催我回去吃团圆饭的;今天,亲自给我打电话的,是我的父亲,他用完全颤抖却难掩饰内心真情的声音给我说:
"看来,你母亲不会跟我们过完这个年了……"
我心里突然一阵剧烈的震荡和疼痛:母亲虽然已卧榻十年,天天病痛,可还从来没有让父亲这样悲怆和无望过。
电话里,我平生第一次跟父亲作了最短暂的交流,我也平生第一次这样果敢、严厉地要求我的父亲:无论如何,你们也要把我的娘送来住院治疗!
挂了电话,我就疯了一样跑到街面上去联系医院。可大年三十的,家家正忙着准备年夜饭,人人正围在饭桌旁,只等辞旧迎新的礼炮一响,就要吃团圆饭了。残阳西照,只有冷风还没有回家,它像一个饥饿无娘的孩子,不停地翻卷着白天遗留下来的买卖垃圾,白天里拥挤喧嚣的小城,此时关门闭户,一个行人也没有。所有医院的门,不是半隙,就是紧锁,即使开着,里面也只是几个实习的小医生,或是节假日才安排顶岗的临时性医生。
月儿弯弯照九州,几家欢乐几家愁?几处夫妻同罗帐,几个飘零在外头?不知怎的,南宋这首民歌,此时回荡在空阔的年夜里,我仿佛咀嚼出列夫·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开篇的那句名言:"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它们闯入我的心境,撞击我的灵魂,撕扯我的感情,引起了我极大的共鸣。
安娜的不幸在于没有爱情,也不知道什么是爱情,我呢?我家呢?
包括那些平时宰人厉害甚至是医死过人的私人诊所,我都一一跑了过来,最后来到县人民医院的急诊科,感觉这里还存留着一点可信的东西,我便要了120急救,到半路接我的母亲去。
母亲进城入院的时候,年夜的小城已经灯火辉煌,处处燃放鞭炮,礼花蓊郁。没想到,年轻时爱乔装来小城赶街的母亲,十年后竟以这样躺着的姿势再次入城,她的眼前除了漆黑,还是漆黑,没能看到她日守夜梦着的这座幽城,也没能看见她儿子工作的地方……
母亲住院治疗的整个期间,不管白天黑夜,父亲都无望地蹲守在一天天孱弱下去的母亲的病床旁。每天上班前和下班后,我急匆匆去看问母亲的时候,医院里有一只斑鸠不停地叫着:孤——独独,孤——独独……我仿佛觉得,这斑鸠是母亲从山里带来,是要留给父亲和我的。在母亲住院治疗期间,我亲眼目睹了有人从这里升入天国的整个路程。
医生用陈旧的设备给母亲诊断的最后结果是"胸腔汲水".这非绝症啊,可母亲的病情时好时坏,难以把握。旁边的几个病人,也是越医,病就越重,有时病重得吓哭了人。为防止母亲病情恶化,我们只好放弃了本地农村医疗那点微薄的报销,把母亲转入附近的另一所人民医院里继续作无望治疗。
人,之所以活的阳光,是因为明天的太阳还会升起;知道了无望,这是何等一种痛苦啊!
转入新的环境,有了新的医务态度和意识,母亲曾一度好转,开口要水了,我心里是何等的欢愉,虽隔七、八里路,从一座县城到了另一座县城,从一个专区到了另一个专区,可我依然每天往医院里喜奔。后来,母亲的病情突然恶化到了吃什么就吐什么,吃多少就吐多少的程度,她干脆就不吃不喝了。父亲有时生气了,恳切的说:"吃一点,不吃,等死啊!"母亲唯一的回答是:我要回去,在这里也是白搭。当时不清楚也不愿清楚母亲这话的意思,可亲眼目睹了和母亲同一间病房的人魂归天国之后,我开始明白母亲了,并与父亲商量,最后满足了母亲。
母亲就这样趟着来到小城,又这样躺着离开了小城,来也漆黑,走也漆黑。
整整一个月,母亲回到家里的时候,山村已然桃红柳绿,一片春光。
然而,像美国着名女诗人夏洛蒂·斯特恩斯的儿子T·S·艾略特在他的《荒原》里说的那样:四月是最残忍的月份。
那年的四月十二日,正是汶川大地震后的第335天,置身在南方暑气的山村已经是绿肥红瘦了,母亲不说一声地,笑着走了……
难怪母亲要笑着走的,父亲将母亲安葬在落红满地的果囿里。春,满树荣花、蜂歌蝶舞,伴着母亲;夏,满枝青果、唧唧鸟鸣,伴着母亲;秋,高坡上的落果,全往母亲的坟岗里聚……
也许天国真有这么一本书,书里真有这么一段话:生活在痛苦中的人,走的时候,脸上是含着笑的;生活在快乐中的人,走的时候,脸上定然露出痛苦。
母亲走后,父亲颓废,子女走散,老屋清寒,我过上了没娘的日子。
突然有一天,父亲十分为难地把一个看似比母亲还显年轻的女人带进我的家里来,要我叫娘。虽然没了母亲,可别说是我,就是妻子和女儿,也难以叫出那个已经搁置了七个月的称呼。这突如其来,实在令我难以承受,我也实在难以叫出那个我曾千万次呼喊和扑入,甚至为了她而责令过父亲的字眼。一个四十岁的人,要叫一个没一点血缘关系,没一天养育之恩,没一点族群往来的六十岁女人做娘,这是何等难啊。
我们的乡下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不是一家人,不进一道门。可要称一个外人做娘,起先我是多么不乐意啊。我偷偷瞥了一眼父亲身边这个女人,她虽然满脸皱纹,可皱纹间透出一种母爱,一种慈祥,一种平易,一种宽容。我始终偏执地认为,脸上越有皱纹的人,感情越丰富,这样的人也就越容易相处。好多次,我都想叫她一声娘了,可话到嘴边,却只能默默往回吞咽,在心口里扑腾着、喊着、叫着、堵塞着,让我难受到了极点。她似乎看出我的窘像,站起来,从小背篓里掏出长得像心脏一样又红又沉的柿子,递给我,说:女孩子喜欢吃甜食,留给孙女……看着我始终没有出声,父亲也站了起来,将一包用纸盒包装精美的核桃递给我,说:你母亲在的时候,年年留你一些;你母亲走后,你就很少回来了。现在,你就要当面前站着的这个女人是娘了……
我顿时吞吐、支吾,连自己也不清楚自己到底说了什么,或者什么也没有说。
嘴上不说,不一定心里就没有;口头上不喊,不等于没了牵挂。父亲带进家里来的这个女人,让我切切感到母爱在延续,可我何时能痛痛快快地亲口喊她做"娘"?
看着父亲继母怅然离去的背影,我满噙泪水对自己地说:如果还有下一次,我必亲口喊您做娘。
有多少爱值得痴守一生
男人将女人娶回家的时候,女人已经疯了,且疯得不省人事。
夜静更深,来参加婚宴的亲友已渐次散去。他慢慢走向坐在灯影中的她。一片喜庆的大红里,身着大红嫁衣的女人,忽然"咯咯"地笑了:"大哥,人家都回家去睡觉了,你咋还不走呢?"看着女人一脸婴儿似的纯真与茫然,一抹淡淡的忧伤轻轻笼上了男人的脸,可很快,他的笑又回来了:"来,让大哥给你洗脸洗脚,你早点休息好不好?"女人倒很听话,乖乖地坐在床沿上,伸出双脚放在他端过来的热水盆里。他轻轻地替她揉搓着,她则不停地向他问话,却是东一句西一句,杂乱得毫无逻辑。两滴温热的泪,不知何时就掉到女人面前的脚盆里。是男人的。他还是想不明白,那样聪慧善良的女人,何以变成这个样子。
是的,曾经,她比村上所有的姑娘都更聪慧、更善良、更能了解他的心思。彼时,他们同村、同班、同学,后来又偷偷相恋变成恋人。几十年前的乡村爱情,纵有再多青春的狂热,也只能悄悄进行。那时,在村里,他家是最穷的,而且父母早逝,他是一个吃百家饭长大的孤儿。她家是最富有的,她是家里唯一的娇娇女。一穷一富的一男一女,爱情注定要被一道世俗的天河隔开。当那份恋情曝光,也就是他们的爱情结束的时候。她的父母抵死不同意这门亲事。不管她如何以死抗争,最后她还是被硬生生地塞进了前来迎娶她的花轿里。
她嫁人,他则绝望而去。他去了遥远的北大荒,渴望那片黑土地能治疗他心上的伤。从此,一别就是多年。
再次回到故土,他已是一名衣锦还乡的大学教授。北大荒那片油亮的黑土终究没有遮住他的光芒,他参加高考,又幸运地读了大学。之后,他的事业之路可谓一帆风顺,从讲师到教授,别人要为之奋斗大半生的路,他在短短的数年间便走过来了。他的感情,却并不像事业那样顺利。人过中年的他,身边也曾围绕着莺莺燕燕,无奈千帆过尽,他,却再也找不到当初的那一叶轻舟。
都说游子近乡情怯,那样的怯怯之情,于他更比别人多出几分。原以为她已是绿树成荫子满枝,也以为,他们会有一个温暖又激动人心的相遇。可当他面对眼前这个衣衫破旧,只会对着他"呵呵"傻笑的女人时,他一下子呆住了。原来,在他离开的那段岁月里,发生了太多的不堪,太多的沉重与忧伤。当年她被硬生生地抬到婆家,一连数日不吃不喝不睡,只自顾自念叨着一个人的名字,就是他的名字。一个月后,婆家人发现她是个疯子,便毫不客气地将她打发回了娘家。从此,村子里便多了一个疯疯癫癫的女人,在村前村后唤着"阿军哥,阿军哥……"
听乡邻讲着那段伤心的往事,再看看女人瘦骨嶙峋、弱不禁风的样子,他的眼睛湿润了:"这些年,真是苦了你啊……"
他决定娶她,带她到自己生活的城市。一个堂堂的大学教授要娶一个疯疯傻傻的女人进城,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他也疯了。他不顾众人的议论,将她接到自己空寂了多年的屋子里,开始他们迟到了十几年的婚姻生活。
婚后的女人,在他的精心照料下,身体精神都好了许多,病情却时好时坏。好的时候,她会很乖地坐着同他聊天说话儿;坏的时候,她就又摔又砸。他的脸上经常无端地出现一些莫名的抓痕。那些,他都不在乎,他说,那点皮肉之痛,哪比得了她当初的失他之痛。可有一点,却让他伤透脑筋,她始终认不出他,始终叫他"好心的大哥".在同他一起生活的二十多年中,她就这么叫他。她叫他"好心的大哥",是因为他二十多年如一日地替她擦脸洗脚,二十多年如一日地牵着她的手在那方美丽的校园里散步,二十多年里忍受她的无常。每每清醒一些,她会说,若不是这位好心的大哥,她早就死了。对他,她有敬,却无爱。
女人是在他们婚后的第二十五个年头走的,乳腺癌晚期,他用尽心力去为她治疗,还是没能留住她。弥留之际,女人几度昏迷,又几度醒过来。醒过来的女人,似乎又变得特别清醒,她嚅动着嘴唇,示意他俯下身去:好心的大哥,我走了,你也可以歇一下了,这么多年,苦了你了,我……终于可以去找我的阿军哥了……女人的话,就讲到这儿。她的生命,在一片祥和宁静中戛然而止。
他痴痴地守了她一生,她傻傻地爱了他一世,那份痴痴傻傻的爱,终究没能在红尘里相遇。趴在女人渐渐冷却的身体上,他的眼泪,无声地掉落下来。
老公,我把咱爹娘接来了!
文/佚名
结婚那天,酒店门前车水马龙。
妈妈问我:坐在角落里象两个要饭模样的人是谁?
我看过去的时候,有个老头正盯着我,旁边还有个老太太,发现我看着他们时赶忙低下头。我不认识他们但也不象要饭的,衣服是新的连折印都看得出来。妈说象要饭的是他们佝偻着身子,老太的身边倚了根拐杖的缘故。
妈说天池是孤儿,那边没亲戚来,如果不认识就轰他们走吧。现在要饭的坏着呢,喜欢等在酒店门口,见哪家办喜事就装作亲戚来吃黑酒。
我说不会,叫来天池问一下吧?天池慌里慌张把我的手捧花都掉地上了,最后吱吱唔唔地说是他们家堂叔和堂婶。我瞪了妈妈一眼:差点把亲戚赶走。
妈说天池你不是孤儿吗?哪来的亲戚呢?
天池怕妈,低头说是他家远房的亲戚,好长时间不来往了。但结婚是大事,家里一个亲戚没来心里觉着是个憾事,所以……
我靠着天池的肩埋怨他有亲戚来也不早说,应该把他们调一桌,既然是亲戚就不能坐在备用桌上。
天池拦着说就让他们坐那吧,坐别桌他们吃着也不自在。
直到开席那桌上也就坐了堂叔和堂婶。敬谢席酒经过那桌,天池犹豫了一下拉着我从他们身边擦了过去。回头看到他们的头埋的很低,想了想我把天池给拽了回去:堂叔、堂婶,我们给你俩敬酒了!
两人抬起头有点不相信的盯着我。二老的头发都是花白的,看上去很老应该有七八十岁的样子,堂婶的眼睛很空洞,脸虽对着我但眼神闪忽不定。我拿手不确定的在她眼前晃了晃,没反应。原来堂婶是个瞎子。
堂、堂叔、堂婶,这是俺媳妇小洁,俺们现在给你们敬酒呢!天池在用乡音提醒他们。哦、哦,堂叔歪歪斜斜地站了起来,左手扶着堂婶的肩右手颤微微地端起酒杯,手指背上都是黄黄的茧,厚厚的指夹逢里留着黑黑的泥。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让他们过早地累弯了腰。我惊讶地发现,堂叔的右腿是空的。堂婶是瞎子,堂叔是瘸子,怎样的一对夫妻啊?别站了,你们坐下吧。我走过去扶住他们。堂叔又摇晃着坐下了,无缘由的堂婶眼里忽然就叭嗒叭嗒直掉泪,看到堂叔无言地拍着她的背。本想劝他们两句,但天池拉着我离开了。
我跟天池说,等他们回家的时候给他们一点钱吧,太可怜了。两人都是残疾,这日子根本想不通怎么过。天池点点头没说话,紧紧拥着我。
第一年的除夕,天池说胃疼没吃下晚饭回房睡觉去了。我让妈妈熬点大米粥也跟着进了房。天池躺在床上,眼里还憋着泪。我说天池不带这样的,第一年的除夕就不跟我们一块吃晚饭,还跑房里这样。好象我们家亏待你似的,一过节你就胃疼,哪有这样的事情?其实我知道你不是胃疼,说吧什么事?
天池闷了半天说对不起,他只是想起堂叔和堂婶还有他死去的爹娘。他怕在桌上忍不住,惹爸妈不高兴才推说胃疼。我搂着他说:真是个傻孩子,想他们我们过完年看他们去就成了,再说我也想知道他俩是怎么过日子的。
天池说算了,那条山路特别难走。你会累着的,等以后路通了我们生了小孩再带你去那看他们吧。我心里想说:等我们生小孩的时候他们还不一定在呢!但没敢讲出来,嘴上说给他们再寄些钱物吧!
第二年的中秋期间我正巧在外出差,中秋节那天又回不了家。我特别想天池和爸妈,我就跟天池煲电话粥。我问天池想我想得睡不着怎么办?天池说就上网或者看电视,再不行就睡那睁着眼睛狠狠得想。
那晚,我们直到把手机聊得发烫没电为止。躺在宾馆的床上,看着窗外圆圆的月亮,我怎么也睡不着。睁着眼睛流着泪想天池、想爸爸、想妈妈。
想到天池估计也没睡着,说不定正在网上神游。翻身我也打开电脑,重新申请了一QQ号名叫"读你"想捉弄一下天池。查了一下,天池果然在,我主动加了他,他接受了。
我问他:这样一个万家团圆的好日子,你为什么还在网上闲逛呢?他说:因为我老婆在外出差,想她睡不着觉所以就上网看看。我挺满意这句话,接着又打出:老婆不在家,可以找个情人代替,比如说网上,聊以自。慰一下。半天他才敲出一行:如果你想找情人的话,对不起,我不是你找的人,再见。对不起,我不是那个意思,你别生气。叭叭叭,我赶紧发过去。过了一会他问我:你怎么也在网上闲逛呢?我说:我在外打工,现在想爸爸和妈妈。刚刚和男朋友通完电话还是睡不着,就上网了。
我也想我爹和娘,只是,亲在外,子欲养而不能。亲在外,子欲养而不能。怎么讲?我把这句话又重复敲了过去。
我有点莫明其妙,天池怎么说这样的话?你叫"读你",我今天就让你读一次吧。有些事情放在心里很久会得病,拿出来晒晒会舒服些,反正你我也不认识,你就当作听一个故事吧!于是,我意外地知道了天池一直隐藏在内心的事情。
30年前,我爹快五十了还没娶亲,因为他腿瘸加上家里又穷没有姑娘愿意嫁他。后来,庄上来了个要饭的老头还搀着个瞎眼的女人。老头病得很重,爹看他们可怜就让他们在自家歇息。没想到一住下那老头就没起来过,后来老头的女儿就是那瞎眼的女人嫁给了我爹。
第二年生下了我。我家的日子过得很清苦,可我从来没饿过一顿。爹和娘种不了田,没有收入就帮别人家剥玉米粒,一天剥下来十指全是血泡,第二天缠上布条再剥。为了我上学,家里养了三只鸡,两只鸡生蛋卖钱,留下一只生蛋我吃。娘说她在城里要饭时听说城里的娃上学都吃鸡蛋,咱家娃也吃,将来比城里的娃更聪明。但他们从来都不吃,有回我看见娘把蛋打进锅里后用嘴舔着蛋壳里剩下的蛋清,我搂着娘嚎啕大哭。说什么也不肯吃鸡蛋了,爹知道原委后气得要用棍子打娘。最后我妥协,前提就是我们三人一块吃。虽然他们同意了,但每次也就象征性的用牙齿碰一下。
庄上的人从来不叫我名字,都叫我是瘸瞎子家的。爹娘一听到有人这样叫我必定会跟那人拼命。娘看不见就会拿了砖块乱砸,嘴上还骂着:你们这些杀千刀的,我们瘸瞎,我娃好好的,就不许你们这样叫唤。将来你们一个都不如我娃。那年中考,瘸瞎子家的考了全县第一的喜讯让爹娘着实风光了一把。镇上替我们家出了所有的学杂费,送我上学的那天爹第一次出了山。上车的那会,我眼泪扑剌剌的直掉,爹一手拄着拐一手替我擦泪:进了城要好好学,以后就在城里找工作娶媳妇。别人问起你爹娘你就说你是孤儿,没爹娘,不然别人会看不起你。特别是娶不上媳妇,人家会嫌弃你。误了你娶媳妇,我都无脸去见老祖。
爹!我让爹别在说了,这是什么话,还没有用呢咋就不认爹娘呢?娘也说这是真话,要听。你不记得在学校里吗?只要说你是瘸瞎子家的,别人就会拿白眼挤兑你。刚开始连老师都不喜欢你。以后,你带了城里媳妇回家就说俺们是你的堂叔和堂婶。娘说完就在那抹泪。爹说,不要把媳妇带回家,一带回来你娘忍不住就会露馅的。然后往我怀里揣了十个熟鸡蛋就拖着娘走了。
我的眼泪也扑剌剌地往下掉,残疾不是他们的错,那是老天对他们的不公。但他们却生了一个完美的天池给我。这个傻天池,这样的爹娘,无法再完美了。我很生气,他怎么就这么小看我呢?
那后来,你就告诉你媳妇他们是你堂叔和堂婶?我敲过去这句话。
本来我不信。媳妇找的是我又不是爹娘,为啥爹娘都不能认呢?不过我在外十年,爹娘一次都没去过我的学校。第一年工作,我想带他们进城玩玩,他们都不肯,说让人晓得我爹娘是残疾人会在我脸上抹黑,影响我娶媳妇。一辈子都在山里了不想出去了。娘还说她就是从城里来的,也没啥意思。后来,我谈了第一个女朋友,当我认为时机差不多的时候,就带她回了趟家。谁知到家后,她晚饭都没留下吃一顿就走了,我追出去她说,和这样的人过日子她一天都过不下去。还说我们家基因有问题,以后的小孩肯定也不会健康。我气得让她有多远滚多远。回到家,娘在那哭,爹也骂我。说我不听他们的话,非要断了咱家的香火不可。
后来,我遇上了第二个女朋友,就是现在我的老婆。我很爱她,做梦都怕失去她,她们家又很有钱,亲戚都是些上等人家,有了前车之鉴我很害怕只能不孝了。但是一到逢年过节我就想他们,心里堵得慌,难受。
那你从来就没有告诉过你老婆?也许她不计较这些呢?
我没说过,也不敢说。如果她同意了我想我岳母也不会同意的。我和她们住在一起,岳父在外是有脸面的人。如果爹娘来了不是在他们脸上抹黑吗?我也只能在出差学习的时候偷偷回去看上两眼。谢谢你听我说了这么多,现在我的心里舒服多了。
下了网,我依旧没有睡意。都说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看看我们都做了什么?我理解天池的无奈,也了解他爹娘的苦衷。但他们不知道却将无辜的我陷入了无情无义的逆境之中。
天将放亮时,我敲开了部门经理的门,告诉他下面的事情请他全权处理,我有点非常重要的事情尽快要办,一切就拜托他了。然后简单收拾一下行李我就直奔火车站。还好,赶得上头班列车。
那条山路确实很难走。刚开始腿上还有点劲,后来脚上磨起了泡我就再也走不动了。正是中午时分,太阳又晒得厉害,我只有喘气的份。背来的水差不多快喝完了,我也不知道下面还有多少路程要走。脱下鞋子挤了水泡,那一会疼得我都哭出声来,真想打个电话让天池来接我回家,最后还是忍住了。从路边揪一把芦苇花垫在脚底,感觉脚上舒服多了。想到天池的爹娘此时还在家劳作着腿上忽的一下就来了劲,站起来继续往前走。
当老村长把我领到天池家门口的时候,那一片烧得红红的晚霞正照在他们家门口的老枣树上。枣树下坐着堂叔,哦不、是天池的爹,爹比结婚时看到的老多了,手上剥着玉米,拐杖安静地倚在他那条残缺的腿上。娘跪在地上准备收晒好的玉米,手正一把一把地往里撸。这,宛如一幅画,而画中便是这世上最完美的爹娘。
我一步一步地往他们跟前走着,爹看到了我,手中的玉米掉在了地上,嘴巴张得老大,吃惊地问:你、你咋过来了?
娘在一旁摸索着问:他爹,谁来啦?天、天池家的。啊!在、在哪?娘惊慌失措地找着我的方向。我弯腰放下行李,然后一把抓着她的手,对着他们,带着深深地痛、重重地跪了下去:爹!娘!我来接你们回家了!爹干咳了两下,泪无声地从爬满皱纹的脸上流出。俺就说,俺的娃没白养阿!娘把双手在自个身上来回的搓,然后把抱住我,一行行的泪水从她空洞的眼里热热地流进我的脖子里。
我带爹娘走的时候村里是放了鞭炮的。我又为爹娘风光了一次。当天池打开门,看到一左一右站在我身边的爹和娘时吃惊不小,怔怔地愣在那,一语未发。短文学网
我说:天池,我是读你的人。我把咱爹娘接回来了。这么完美的爹娘,你怎么舍得把他们丢在山里?
谢谢!
天池泣不成声,紧紧的抱住我,像他娘一样把一行泪流进我的脖子里。
娘,我到了
文/潘秀英
"娘,我到了!"
说这话的是办公室里的同事,一个四十五岁的男人,每天,只要一到办公室,他的第一件事就是给母亲打一个报平安的电话,天天如是,数年如一,不厌其烦地重复着那一句:"娘,我到了!"
他说这句话时,完全是个小孩子的口气,让人感觉好像此刻的他又回到了小时候,又成了那个依赖母亲的小男孩,或许此时正依偎在母亲温暖的怀抱里撒撒娇,任任性。而电话那头的那位已年事已高的母亲,想来此时也一定是无比慈爱地,脸上荡漾着放心的微笑,在等着这句话在耳畔回响。
多么幸福的孩子啊!这么大年纪了,还有母亲的牵挂与呵护;多么幸福的老人啊!这个外出工作的儿子每天都会按时说:"娘,我到了!"
儿行千里母担忧,我们这个镇上的学校离县城也就三十多里的路,很近的距离,但那位母亲还是放心不下,只有这个儿子每天这样亲口告诉母亲自己平安到达工作岗位了,那一头的母亲才会将一颗紧绷的担忧的心放下来。
这就是母亲啊!不论你走得或近或远,她的心都在牵挂着离开家的孩子,原来,在牵挂的母爱里,孩子离家的距离是没有远近的。无论你是近在咫尺,还是远隔天涯,绵长的母爱都能穿越千山万水,萦绕在你的身边。
此时此刻,虽然我的母亲远在千里之外,我不能像这位同事能够天天回家,幸福地承欢在母亲膝下,可是我也拿起了手机,拨响了电话……
奇迹的名字叫父亲
1948年,在一艘横渡大西洋的船上,一位父亲带着小女儿,去和在美国的妻子会合。
海上风平浪静,晨昏瑰丽的云霓交替出现。一天早上,男人正在舱里用水果刀削苹果,船突然剧烈的摇动,男人摔倒时,刀子插进胸口。他全身都在颤抖,嘴唇乌紫。6岁的女儿被父亲的瞬间变化吓坏了,尖叫着扑过来想要扶他,他却微笑着推开女儿的手:"没事,只是摔了一跤。"然后轻轻地拔出刀子,很慢很慢地爬起来,不引人注意地用大拇指揩去了刀锋上的血迹。
此后3天,男人照常每晚为女儿唱摇篮曲,清晨为她系好美丽的蝴蝶结,带她去看大海的蔚蓝。仿佛一切如常,而小女儿没有注意到父亲每一分钟比上一分钟更衰弱、苍白,他看向海平面的眼光是那样忧伤。
抵达纽约的前夜,男人来到女儿身边,对她说:"明天见到妈妈的时候,请告诉妈妈,我爱她。"女儿不解地问:"可是你明天就要见到她了,为什么不自己告诉她呢?"他笑了,俯身在女儿额上深深刻下一个吻。
船到纽约港,女儿一眼便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认出母亲,她大喊着:"妈妈!妈妈!"就在这时,周围一片惊呼,女儿一回头,看见父亲已经仰面倒下,胸口血如井喷,染红了整片天空……
尸解的结果让所有人惊呆了:那把刀无比精确地洞穿了心脏,他却多活了3天,而且不被任何人知觉。唯一可能的解释是因为伤口太小,使得被切断的心肌依原样贴在一起,维持了3天的供血。
这是医学史上罕见的奇迹。医学会议上,有人说要称它大西洋奇迹,有人建议用死者的名字命名,还有人说要叫它神迹……
"够了!"那是一位坐在首席的老医生,须发俱白,皱纹里满是人生的智慧,此刻一声大喝,然后一字一顿的说:"这个奇迹的名字,叫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