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要量力而行
前不久,与几个友人聊天谈及现在年轻人的消费观问题,一老乡说:高消费好,他要鼓励其子女高消费。并陈述理由称:人有了高消费的意识与欲望,就可以调动他对生活热情,激励他对生活充满美好的期待与向往,还能刺激他去努力工作,拼搏赚钱。人如果没有高消费的意识与欲望,就会缺少对生活的热情与工作动力,甚者还可能变得消沉,这不利于年轻人的事业与成长。对此观点,我不敢苟同。借此也谈一谈本人之拙见,与诸君商榷。
一个人的消费观的形成虽然与当时的社会意识形态直接关联,但也受限于自身的经济实力。如果不量力而行,盲目地跟风攀比,追求高消费,弄不好会造成入不敷出,经济拮据。如今一味要求子女“勤俭持家”是有些悖谬,且孩子们不会接受,但都倡导鼓励“高消费” 却有些偏颇,极易造成透支、负债等不良后果。我认为:应该倡导子女“量力持家”,“消费有度”的消费观。
高消费对人的激励与刺激作用不光是正面的,它是因人的素质修养不同而异的。能起正面刺激作用的事例耳闻不少,但起反面刺激作用的教训也并不鲜见:其一,有些人追求高消费,本质上就好逸恶劳分子,想以睹、炒股、抽奖等偏门致富,幻想不劳而获;其二,由于高消费欲望的刺激,也有些人在做好本质工作的同时,使出浑身解数去理财、做生意,而且非常努力,但因自身素质修养、经营之道以及财运不济等原因都未能如愿,致使消费愿望无法实现;其三,有些是消费欲望太高,想拥有豪宅、美女、名车等而不择手段地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最终走上犯罪道路而身败名裂,重者锒铛入狱,甚者毙命。其四,有的因高消费债台高筑,铤而走险地去偷盗、抢劫,最终是身陷囚牢,家破人散。由此可见,有高消费欲望不一定都能成为努力工作和赚钱的动力,其负面作用与危害不容忽视。故“高消费好”“之说是不全面、不科学、不可取的。
消费水平,不是你想高就能高的,制定消费计划要根据经济状况量力而行,把经营或理财的赢利列入消费资金来源是可行的,但要留有余地。要知道,经营或理的财赢利是个”不定值“,其变化很大,万一哪个环节没有赢利或者赔了本,其后果可想而知。假如已把经营或理财的期望赢利全部或较多的打入了房屋还贷或汽车还贷的预算,一旦某个环节不到位,资金无以为继,那只好变卖房屋或汽车了。因此,消费不能盲目攀高,必须要根据的自己的经济实力,并对可预见性收入作出正确保守的估计。
安排消费预算关键是要对可预见性收入不能列入太足,要留有充分的余地。只要余地充足,就是某个收入出了问题,资金不能到位,虽在情理之外,也在意料之中。由于问题出在意料之中,消费及经营的运作资金还在掌控的范围之内,就有方法和能力调剂解决,资金链还能正常运转,对消费不会造成影响。
任何事物超过一定的度就会发生质变,消费也不例外。在当前只讲消费,不顾积累;只享受当前,不考虑今后的风气盛行之下,教育引导子女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如何掌握好”适度消费“是很必要的。这一点,对其本人、家庭及社会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