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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

作者: 童语2013/05/05生活随笔

余华的《活着》,我用了一天时间,平静地读完。不知多久,又从柜子里抽出来。

书名叫做“活着”,合上书记住的全是死人。那个慌乱的年代,灵魂碎渣一地,肉体只好越墙而出……

读完后,不禁想,最后的结局是“福贵活着”,真是荒唐。再想,这也很正常,福贵就是时间,他的一生都在窥视者周围人的命运。 这样看来,幸与不幸,与活着无关。

除了印象中的“惨”,开始对于“真实与否”产生不怀疑。我在揣测,余华是否试图冷眼旁观,把小说中的世界赤裸裸的推向残酷的极端,只是让濒临生活边缘的黑色幽默拴在一个人身上(与其说一个人,不如说是难以左右的时间本身),再把所有的情绪倾泻在一个其实不正常的故事上。

死亡不是失去了生命,而是走出了时间

不可否认,莫名的忧伤和沉痛是《活着》的基本基调,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压抑。亡家、丧妻、痛失子女,这样的故事设计称得上老套,甚至在别人看来有点矫揉造作。而了解余华的人都明白,他并不是煽情的人。冰冷的笔调,余华最擅长这样做,述说了虚假仁义之外的生活本身。

静下心来漫赏,苟且偷生活到最后的福贵的人,并不觉得是其中的主角。和多数人的想法一样,福贵留给我们的影响其实很笼统。而他周围的人,却是如此鲜活、生动和具体。家珍的不离不弃和生死相依、凤霞的勤劳正直和不依不挠、有庆的懂事、聪明机警、倔强得甚至到小牛脾气……福贵更像是时间抽象出来的人,旁观着周围一切因他而起的,沧海桑田的变化。可以说,福贵本身就是冗长的一生,带我们领略命运的大起大落。

把一生往前退望,我们其实都是这个世界上的迷路者,在出生和死亡之前,我们谁也不知道在前面的时间里等待我们的是什么。

其实,这样的思考是受作者启发的。余华在日文版的自序中,谈到《活着》:是关于一个人一生的故事,因此它也表达了时间的漫长、短暂、动荡和宁静。时间的变化掌握了《活着》里面福贵命运的变化,或者说是时间的方式就是福贵活着的方式。我知道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可是不知道能否也宽容大地?

说说第一遍看《活着》:看完之后倒吸一口凉气,想想余华真是扯淡,人这一辈子真的就被拴在这窘迫不堪的齿轮上?我大胆猜想,因为当年创作《活着》时,余华是躲在8平方米的地下室里,大抵觉得写着比自己更惨的故事,或许能找到更大的慰藉吧。

然而,翻开下一页,满满的文字就证明了我前一秒想法的愚蠢。

余华在英文版的自序中写下了创作《活着》的原因:“我曾经听过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的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我收起了狭隘的猜忌,开始佩服余华。他把人作为匆匆过客的情怀表达的淋漓尽致。他说死亡不是失去了生命,而是走出了时间。此刻我又想到王小波先生说过:“人的一切痛苦,本质上都是对自己无能的愤怒。有时候真的不愿清醒,宁愿一直沉迷放纵。”

有庆,家珍和老全

整本小说,有庆、家珍和老全是很难绕开的人物。余华把徐有庆写得最为传神,家珍最动情,老全最真诚。拿出笔,把三个人连到一起,既是与福贵亲情、爱情和友情的纽系,同时又是体现活着的全部意义。

当福贵在苦难的漩涡中,不经意的冒出一个儿子的时候,我想余华是把有庆作为福贵悲剧生活的转折点吧。这么一个支离破碎的家庭,有庆的到来就当作冲喜吧。不过,那只是“原以为”。

可读到此处,谁不愿意这样想呢?

儿子有庆,懂事、知礼、聪明、健康。老子福贵,败家、庸庸碌碌、嗜赌如命…… 有庆跟他老子福贵,真是他妈的天上地下。

凤霞被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领走后,有庆这小子和福贵关于“上学”这件事,就僵持着。

“我就是不上学”。有庆冲着福贵喊着。但他还是决定搏上一搏。一来家庭经济困难,二来近日姐姐被陌生人“随便”的就领走了,小家伙心里有气。总之,命苦的孩子,成长之快难以想象。

那天看新闻,一个关于小女孩的故事又让我想起了有庆: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每天的自习室就是公共厕所旁边的小书桌,这是她爸爸20块钱买来的。而他一家几口全都窝在只有三平米的公厕房子里,进去个人连转个身都难。不过,小朋友的天真、乐观是我们看到最大的个人财富。

“我看你屁股又痒了”。福贵的每一句话,有庆听的都胆战心惊。

福贵提着扫帚就进了屋。

说来真是可气又是可笑。有庆已经卧在床上,裤子褪大腿一面,露着两片小屁股,他是

在等福贵去揍他。而这样就主动就范,反而让福贵难以下的了手。

不过,“我要姐姐”四个字儿一出,还是免不了一顿打,乖乖的上了学。

第一天中午放学回来,有庆艰难的喊了福贵一声“爹”:“老师批评我,说我坐在凳子上动来动去,不好好念书”。

福贵恼起火来,有庆却委屈着呢:“爹,您不要打我。我是屁股疼的坐不下去。”不怨、不憎。

有庆又要割草喂羊,又要上学,自然最倒霉的是那双鞋。家珍就得时常给有庆纳鞋底儿,而福贵不干了。他想这怎么行,这不得把家珍累死,于是对有庆吼着:“你这是啃鞋么?再这么穿鞋,我就把你脚剁了。”此外,就是每年把剪羊毛的钱都换成做鞋,也做不了几双。

有庆听着,默默的记在心里。大雪天,有庆手里提着鞋,光着脚丫上学,到了学校才又把鞋子穿上。

有一次被福贵看见了,要他穿上,“这是鞋又不是手套”。他点点头穿上,跑远了,又把鞋脱下来当成了手套。这孩子。

每每读到此,我都在想福贵和他老爹两代人都把人品败光了,可谓是否极泰来吧。轮到第三代有庆了,总该有这么一个懂事吃苦的孩子了。

小孩子也有尊严,大人常常用他们所谓的成长把小孩子仅存的荣光践踏的碎了一地。

福贵由此路过学堂,看见儿子嘻嘻哈哈哈不好好上学。气的进去就给了有庆一巴掌,家珍回来说:“你也不想想,有庆以后怎么在学校做人。”

果然,有庆回来后不再理福贵。走到他娘面身边,脖子一抽一抽的,哭的那个伤心啊。后来一个多月,有庆死活也没有理这个当众给他一巴掌的男人。

这至少得算是他们一家的星星之火吧。

但命这东西,谁又能说得清呢?

“小雷锋”有庆最后还是输给了社会的冷漠和畏权。怎么说,那个年代里自求多福就好了。过分的热情和信任,换不来一丝的怜爱和回报,更多的是得寸进尺的榨干最后一滴血。

我想起了我弟,六岁的时候我带他一起上学,死活不依。好不容易,连哄带骗,连抽带骂的上了学,还到处生事儿。他的班主任是我们家的一个亲戚,放学回来告诉我妈:“小东西上课不认真。劳动的时候和老师对着干,老师动手要教训他,那家伙就抄起了凳子。老师拿树条儿要抽他,他就拿砖头对着干。这还得了。”不过,孩子时候那股韧劲,就是那么的鲜活而又印象深刻。

我老想说,福贵一家唯一的庆幸就是两个孩子,都像家珍。也许是家道中落的缘故,或者性格使然。不管怎样,两个孩子算是懂事的很。这是我唯一替家珍感到欣慰的事儿。

家珍在小说中是一个渐进式的人物。前面部分,逆来顺受的懦弱脾性像极了她的父亲,福贵嫌她肚子怀孕难看,她也只是轻声细语的带上一句:“又不是风吹的”;福贵赌钱赌红了眼,她收拾起了娇弱,坚定的求他回家。福贵气的一顿乱打,她怀孕了,也不反抗。被拖出去了,也还是对福贵哀求着:“和我回家”;福贵在外惹了一身“杨花”,她也不挑明,烧了一个菜,福贵吃着上面全是素的,碗底下才见着几片肉,隐晦的告诉他:“女人看上去各不相同,下面都是一样的。”

我有些受不了家珍的这种唯唯诺诺的性子,咒骂着富贵人家生养出来都是只会逆来顺受的温顺动物。

直到福贵成了穷人渣,我才对家珍刮目相看。

福贵从一个从前走路都是妓女背的少爷,成为了一个日薄西山的穷酸小子。自然,以前被他羞辱的老丈人,扬眉吐气似的把家珍接了回去。而重新过上幸福的像花儿一样日子的家珍却离不开福贵这一家了,过了不久,独自一个人跑了回来。

余华对家珍回来这一段,并没有付诸很多笔墨,而聊聊几笔,却饱含真情。当福贵他娘问:“这是谁家小姐?”她却咯咯地笑:“是我,我是家珍”。至少我想,有很多人看完这一段,又开始相信爱情了吧。

越往后看,我就要越发收回之前对家珍的成见。有庆被抽血抽死了,县长春生上门探望,家珍没有之前的娇弱脾性,她一听是春生,眼泪立马掉了下来,对春生吼着:“你出去”。春生试图把钱塞给福贵,家珍愤怒了:“难道你的儿子就值两百块?”

第一次真真切切的感受到福贵被家珍打败了。想想也是应该,本来家珍就不用受一毛钱的苦。

说起家珍,想起高二的时候看《骆驼祥子》。记忆很深,整天晚上疲惫的回来,也不复习,害怕查房,头蒙在被窝里用灯照着读完了老舍的那本书。里面的虎妞和家珍,论命运有几分相像。只不过,同样面对生活窘迫甚至是一败涂地的男人,虎妞改不了她的臭小姐脾性,从身心上结结实实的都把祥子榨干。而家珍真的是让人想给她贴上个“伟大”的标签,除了苦难,福贵什么也给不了,而她却不离不弃地坚守和依靠。这样的女性,要是站在面前,真想给她道一个“万福金安”。

说说老全,小说中的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却在临死的时候让人感慨。那是福贵在被拉去当兵的那段日子,老全和福贵一起并肩“逃难”,最终老全被炮弹击中,即将断气的那刻,他问这是什么地方?没有人知道。

他把眼睛紧紧闭了一下,接着睁开,越睁越大,嘴角歪了歪,苦笑的沙哑着说:“老子连死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

一句话,道尽了万世苍凉。

无意识就是死亡

我记得买过费孝通先生的一本书,叫《乡土中国》。里面讲到,中国人扎根于泥土故乡,只有躺在熟悉的泥土之上,才能感受到素未平生的尊重和厚重。活着的人感受不深,临死的时候,正如老全,怕是最能体会吧。

多数人也许会感叹,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但上帝唯有对他格外优待,他虽苟且活了一辈子,但也经历了人世间的另一种苦难。可以说是眷顾,福贵能终老。但我想更多的是最残酷的惩罚,他没有死,意味着要不断经历和亲人的亲离死别和老无所依的孤独寂寞。这样为活着而活着,还不如长埋黄土来得痛快!

从小就听过一句话,活着其实就是一口气。但读完《活着》之后,完了。福贵这一生,从福贵生活变成“贵妇”生活之后,他其实都是一直一口气走到底。

后来想想,每个人都能找到福贵的身影,这一辈子都在给现实打工。

现实就是这样,像干涸的大地,裂开一条长长的大口子,毫无防备就实实在在的坠落其中。现代人在一天疲惫之后,都会关上灯问自己“这就是自己想要的么”?信誓旦旦的对着内心发誓,明天老子就辞职,去他的苦逼生活,明天就背着包环游世界去。第二天,照例被闹钟叫醒,接着慌乱的,甚至吃不了几口早饭就急匆匆的上班。等到晚上再次倒头睡去的时候,才想起昨晚的“毒誓”。长此以往中,最后一次提起,连嘲笑自己的兴趣都没有了。

英国摇滚歌手,Beatles的灵魂人物约翰·列侬所说:当我们正在为生活疲于奔命的同时,生活已经离我们而去。

前一天还日记带着酸溜溜的文艺腔说,希望自己不乱于心、不困于情、不畏将来、不念过往。第二天,又想着怎样先把自己养活?唉,人就是由矛盾组成的,最后纠结到死。

一度时间,我也在想,生活的最圆满是什么?难道像孙燕姿的歌词?“我有一所大房子,有很大的落地窗子。阳光洒在地板上,也温暖了我的被子”,真是这样?天晓得。

每次看到活着,没了口气是不是就是死亡。柴静曾经回忆陈氓和她说过一句话:“什么是死亡?无意识等于死亡。”活着,并不意味着你一生修的无上的功德,就会逃离。因为人的起点和终点不随改变。

我睡眠常常不好,前天晚上,我握紧拳头,下定决心要在12点半之前睡着,但反反复复后眼睛仍旧像铜铃一样,睁得老大。于是,又把电脑搬过来,一连看了大概4期《开讲啦》,整两点了,还是一点困意都没有。海泉是其中一场的嘉宾,他聊到了从儿时开始的每一个重要的人生时刻,学琴、写诗、考学、组乐队,每一次都是毫无防备之下把一只大手结结实实的推进去的。就像香港片里经典的台词一样:“其实你没得选”。

最重要的是在路上,如果只是停滞不前的意淫,这就像躲在人群背后整天想着我们为什么活着一样的愚蠢!

正像陈氓说的那样,无意识就是死亡。彼时“向天见五百年”又有什么意义。这样看来,《活着》并不是一个悲剧。

编外话

现在是夜里12点38分,五一后通宵给了睡眠不好的人一个逍遥的机会。我想,还是把所思所想码成文字吧,这个时候除了睁着眼看着床板又能干什么呢?

这本书不厚,和路遥的《平凡的世界》相比,可以用“不值得一提”来形容。我一晚上加之第二天中午,就已经读完。我应该是我们两个宿舍最后几个读《活着》的人,他们早已翻烂了。

上次把张承志的《黑骏马》理了一理,今日闲来无事把余华的《活着》也拿出来晒晒。

丢人的是,《活着》这本书是当时买《红楼梦》的时候,在要“凑足39元才能免快递费”这个条件下才给稍上的。买来后,也如之前的臭毛病,放在床头,孤零零的晾在那个地方,懒得动它。直到有一天,王蒙的书让我云里雾里之后,我才想着来看看,余华究竟想告诉我们怎样活着。

于是,我也尝试着把我之前所见所闻,从发霉、阴暗而又迂腐的空壳脑袋中搬出来,晒晒太阳。这其中会有成见、偏颇,也有自我夸张和自我炫耀的成分,甚至有些荒唐。但我想就把这些不完美的过程写下来,也足矣。而这一切,我们这一代人是应该感谢互联网的。正因为互联网的存在,我们才能把所感所想,全无保留的印在一个实际不存在但却能被他人感知的地方。

余华告诉我们阅读的好处:“我在阅读别人的作品时,有时候会影响自己的人生态度;而我自己写下的作品,有时候也会影响自己的人生态度。《活着》里面的福贵让我相信,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