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偷狗贼的自白
老实说,这次偷狗行动失败而又栽在警察手里,原因不在于我,那完全都是我的伙计阿炳自以为是造成的。
早在这次行动实施之前,我就跟他说过这一次风险很大,应该从长计议,不要轻举妄动。但是他就是忠言逆耳,听不进我的话,还嘲笑我是一个没有睾丸的或只有一颗睾丸的胆小鬼。他当时嬉皮笑脸的跟我说:
“你要是不去,那就在家里架好柴火和铁锅等我的好消息啦!”
我听了他话不禁火冒三丈,觉得自己的自尊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我去你妈的,你算老几啊?把我当成你的黄脸婆了?去就去,谁怕谁!”
就这样,这该死的盛怒一时把我的理智所蒙蔽了,如果我当时能够克制住怒火,我绝不会跟他去干这种愚蠢透顶的事情。
后来的结果跟我担心的一样。那时,我们已经把狗弄晕,装进了麻袋,准备开车溜之大吉了。可是就在这时,一簇刺眼的灯光忽然从我们身后照射了过来,随后几声粗糙的叫喊声也跟着到来了。我们回过头一看,一辆警摩托车在黑夜的路上泛着白光,快速的向我们开过来。警车后座上坐着一个一脸横肉的警察,他不停的朝我们喊叫着。我们的第一反应就是马上想开车向另一个方向逃走,但正想要开车,一个同样粗糙的叫喊声又从我们前面传来了。我知道我们这次是中了埋伏了,我跟阿炳说我们已经无路可逃了,不要白费心思了。他的拳头紧握,一脸的惊恐,冒出的汗水使他的脸看起来好像一面镜子,反射着照过来的灯光。可惜的是,他又一次不听我的话,他见前面也有警车,于是就撒腿向一条小巷子跑去。意想不到的一幕出现了,当他跑到巷子的转角时,忽然一条粗壮的腿横空出世把他撂倒了。他扑倒的姿势实在太经典了,就好像一只折了腿的青蛙一样。我看着他那个滑稽的样子,顿时忘记了恐惧,不禁哈哈的笑了起来。扑到后他还不死心,爬起来了又想继续跑,可那个出脚的警察身手也够敏捷的,双脚一蹬,像一只狮子扑向猎物似的,一下子把他扑倒在地了,接着把他的双手像扭麻花似的扭到背后,从腰间摸出了手铐把阿炳锁上。阿炳想动一动身子的机会也没有,老老实实得就如一条死鱼。
这些场面还是我第一次这么真实的看到,比起电视上那些模拟画面的效果要好多了。不久后我也被赶过来的警察锁上了手铐,也得老老实实的蹲着。过了一会儿,那个身手敏捷的警察把阿炳押送过来我这边。我看见阿炳有气没力地走着,看到他的脸时,我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刚才他扑倒的时候,鼻子肯定跟地面来一个热烈的亲密接触了,他的鼻子周围全都是鲜血,而且新的血又从鼻孔流出来,他下意思的想伸手去抹一抹,可是手却被死死的锁在身后。那些鼻血流过嘴巴和下颌,又顺着脖子流到他穿着的那件灰色的衬衫,衬衫沾满了地上的灰尘,血和灰尘二者混杂在一起,他看起来显得肮脏又狼狈。几个警察知道我们现在插翅也难飞了,站在我们身旁,抽着香烟,大声的聊天,他们也没有去理睬鼻子还流着血的阿炳,仿佛他是罪有应得似的。我默默地蹲着,连幸灾乐祸的兴趣也没有了。过了大概二十分钟,阿炳鼻子的血也流够了不再流了,一辆捷达牌警车也开来了。我们被押上警车的后排,透过车窗往外看,我发现周围一片寂静,只能微微听到风吹过树叶发出的声音,警车车顶上的警灯闪烁着红蓝两种不同的颜色的灯光,把我的眼睛弄得发疼。在警察局待了几天后,我们就被送到县看守所了。
看守所是设在县城一座山的山顶上,与它共同分享这个山顶的就是我们县的唯一的高中。两个功能完全不一样的场所比邻而建,几乎成了我们县的一大特色了。从公路一转弯来到山脚下的地方有一条开岔路,其中一个方向是通往县高中的,另一个方向是通往县看守所。人们总是开玩笑说:别走错了路,当了个监犯。当押送员把车驶向通往看守所的那个方向而不是高中的时候,我才真正知道自己还真是应那个玩笑说的。可以说,县高中就是我梦想开始的地方。在我上初中后的第一个暑假,我的一个老表很希望我能够考到这里读书便带我来参观。我看到这里的一切,才发现自己简直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井底之蛙,因为我从来也没有见过学校会建的那么大的,比起我读初中不知要大多少倍;图书馆藏书是多么的丰富,是多么的充满艺术气息。更让我惊讶的是,这里竟然有三十多个塑胶铺垫的篮球场,还有一个室内篮球场。而我所读初中只有两个地面水泥而又破陋不堪篮球场,每天下午其中一个篮球场还要让给老师们,仿佛是他们的特权一样。剩下一个篮球场供不应求,所以经常会发生高年级的学生霸占篮球场,把低年级的学生赶走,有好几次我就是这样他妈的被赶了出来。有时候他们高年级的学生之间也经常狗咬狗骨,大打出手,弄得那些在隔离场地正打着球的老师们满头大汗赶过来制止打架。这些场面一旦出现,我就和同学马上找一个居高临下的地方,像看猴儿戏一样看着他们。老表带我离开这高中后,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我的脑子还全是它的印象,甚至还经常做梦梦到自几在那里读书、打篮球。我对这县城唯一的高中充满崇敬,并且下决心要考来这里读书。
我对考高中是有把握的,但是那些该死多变的教育制度让我的高中梦变得越来越渺茫了。像很多学生一样,我也深深的陷入了他妈的偏科的厄运当中,主要学科语文、数学、英语我学得不算好也不算差的,但生物、化学和物理这些科目就一塌糊涂,惨不忍睹了。每次看到发下来试卷上的分数,我就觉得它就像一垛狗屎摆在那里,并且散发着恶臭。这些科目虽然烂透了,但我倒还是充满信心,因为我的历史、地理和政治这些科目却是同学当中的佼佼者,每次看到试卷上的分数,我就觉得它像一盘狗肉摆在那里,并且散发着香气。尤其是我的历史科,自从我小学四年级开始我就喜欢上了历史。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家里那个旧的离谱的柜子里翻出了一本同样旧得离谱的历史书,那本书的书名到现在我还记得叫做《中国近代历史名人》。我一口气把它读完了,而且还把不会的字也用字典查明白了。那时老师刚教过我们怎样查字典。我看着书上灰色头像的人物,被他们的伟大事迹深深的感动了。后来我也继续去读很多的历史书。刚上初二时,我读到了《拿破仑传》,书中十四岁时的拿破仑说的一句话,“要创造历史,就得先研究历史”之后我就很深信这句话了,还有一点很重要的是,那些教历史的老师全是老油条来的,他们讲历史讲得叫我们几乎要笑破肚皮,这更加深了我对历史的热爱。文理科的两级分化有点让我觉得自己站在悬崖边上,又不至于掉到谷底,我还能发着高中梦。
可惜在刚进入初三,一次历史课堂上,我们的历史老师跟我们说,县教育部下通知,升中考试不考地理和历史了。尽管他说这些话时还是一如既往的慈祥,但是多少的还是显示出了他的遗憾。他说上完这一节课,以后就不上历史课了。我们坐在台下,都充满了埋怨和仇恨,好端端的为什么就不学了呢?
我当时彻底的失望了,就好像自己掉到谷底了。不考历史和地理我能考上高中简直不可能,至那以后,我就开始变得自爆自弃了。我认为今天我被抓进监狱,是由这个失败的教育制度造成的,只要顺着上高中的生命轨迹走下去,我不会这样子,而且我肯定能够上个好的大学,因为后来我知道该死的上了高中后学生可以自己喜欢选择文科还是理科。
不考历史和地理的通知下达不久,校长跟我们宣布,说县教育局长要来我们学校视察教学工作。我一听火气就上来了,我都恨不得一把飞刀朝他的屁股扔过去呢,还要来视察!校长跟我们说接下来的一周时间里,上午照常上课,下午不用上课,全校搞大清洁、除杂草、拉横幅、贴标语…我对这些在我看来都是奴才的工作极其的厌恶,而此我一次也没有参加。到了下午我就会从学校的后山的植物园爬出去,跑到大街上闲逛,看那些摩托车司机在树底下打扑克、下象棋,又或者跑去网吧打游戏、下河里游泳。到第二天早上我才又回去学校上课。我的班主任在班会上批评我的行为,但我不为所动,照样我行我素。一周中的六天的下午我是这样子度过的。到了第七天,县教育部长来视察的那天,我没有跑出去,因为我想看看这个仇人长得怎样的。我跑到教学楼的四楼去看,不久一辆黑色的轿车在我们学校门口停住了,校长、副校长、主任,还有老师在一旁恭候着。接着一个穿着西装的中年男人从第一辆车走出来了,他长得又肥又矮的,还典着一个大肚子,简直就好像是“矮冬瓜”这个外号的最好代言人。他的头发像刺猬身上的刺一样竖起来;皮鞋擦得油量,几乎能够反射阳光了。校长知道他就是教育局长,马上快步走过去跟他亲切握手,嘴上念念有词,接着想他介绍在一旁的副校长、主任和老师。校长引着“矮冬瓜”往学校里面走,后面跟着的是一大帮随来视察的随处。校长边走边点头哈腰,一副没有骨头哈巴狗的样子。我觉得恶心透了,不禁朝着他们吐了一大口的口水,那口水落到地面发出了一声清脆的声音,差一点就中了在地面上观看的学生。后来校长和县教育局长走进平时学校领导们开会的会议室,十五分钟后,他们出来了,校长又像刚才那副样子,领着“矮冬瓜”走到了校门口。几辆小轿车准备开走的时候,我又不禁朝他们吐口水了,这一次口水没有直接落到地面发出清脆的一声,而是落到了一个学生的头上,见此,我立即缩会了身体,赶紧跑回了教室。
后来的升中考试,我算是走了个过场,高中没考上,一大堆职校通知书却像雪花一样飞过来。我老爸劝我去学技工,他说这以后也可以赚很多钱。读不成高中我对其他的所谓的成才的捷径也没有了兴趣。于是我跑进城里的一家电子工厂打工。在那工厂打了几年工,一场金融风暴的到来,这家工厂就倒闭了,我也就失业了。我回到家里再也没有出去。后来在街上我认识了阿炳,他也是因为金融风暴而失业了,我跟他都认为这样天天游手好闲的不太像话,于是就跟他干起偷狗的勾当了。最初偷狗,我们只是想偷一两条狗供自己享用的,但是后来发现那些狗实在太笨了,太容易偷了。偷来的狗,我们吃不完,便运到城市的特色餐馆,还赚了不少的钱。本来我和阿炳都认为只有那些粗野的乡下人才去吃狗肉的,城市人很爱狗,是不会吃狗的,没想到城市里的人更加喜欢。每次我们运狗过去,店面总是坐满了人,他们吃得脸红耳赤,有些人甚至把眼睛鼻子都吃得发红了。后来才了解到他们都爱吃狗肉的原因:他们吃了狗肉是想到家里后和老婆干起那种事情来更加的威猛。
城市人也很喜欢吃狗肉,不过他们杀狗煮狗的方法确实是不怎在行。他们把狗杀了拔毛以后就放在炉子上面烤一下皮,然后砍碎扔进锅里面加入材料就煮,还是用煤气去煮的,这样子煮出来的狗肉不是最好吃的。想要把狗肉想弄得好吃,狗扒光毛以后一定要用干的水稻杆去烧,把狗全身的皮烧至金黄色才行,而煮狗的时候要放入老姜、黄皮树叶、陈皮、红枣、等等材料,而且一定要用柴火去煮,先猛火后文火煮上两至四个小时,这样做出来的狗肉才是一流的狗肉,我敢保证这才是神仙闻了也站不稳的狗肉。
我还记的一次闻到狗肉时的感觉,但是那一次我却连狗皮也没有吃到。我还没小学的时候,有一天,几个和我老爸的一块干水泥的工友把一条大黄狗用笼子装着放到我家的屋前,他们说要把狗宰了吃,庆祝他们承包到了一个大工程,当时我还不知道工程是什么意思。我和比我少两岁的弟弟只知道今晚可以吃到从来没有吃过的东西。他们杀这条狗的时候狼狈透了,起初他们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胶绳套到狗的脖子,因为这狗死命的缩着狗头,一点都不配合他们。接着他们把狗连着铁笼子一起吊了起来,那狗被吊了起来马上猛打着身体,脚爪到处乱抓,狗头撞着铁笼边沿,发出砰砰的声响。死神还真没能夺走它了性命,它一次猛烈的挣扎把那条套在它脖子的胶绳弄断了。大黄狗连着笼子斜着飞到我们跟前,把我和弟弟都吓了一跳。我看着那逃过一劫的狗,它夹着尾巴,嘴巴揣着大气,眼睛凶狠地看着我们。后来我老爸找来一根大麻绳,大麻绳平时是用来栓牛的。他们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绳子套在狗脖子上,套好后又在它的腿上绑一个大沙袋。这回死神可算是完胜大黄狗了,它被吊起来后,沙袋的重量往下坠落,几乎把狗的身体都拉长了,狗摇了记下,什么屎尿都拉出来了,最后身体一动不动了,就好像一条风干了的腊肠似的。那天下午我闻着这狗肉发出来的香味,简直跟我后来喝醉酒后的感觉一样,狗肉比一般的鸡肉鸭肉好闻得多。到了晚上吃饭的时候,一大盘狗肉摆在我面前,不断的冒着香气。我都懒得用筷子了,直接就伸手去抓一块狗肉,可就在我快要抓到一块狗肉的时候,我的头上别人猛的拍了一下,我感到疼死了,回头一看,原来是我老妈打我的。她凶巴巴的对我说:“你想死啊!我让人给你算过命,你不能狗肉。”
我马上大哭了起来,问为什么弟弟就可以吃。
我妈说:“弟弟也算过命,他是可以吃的”。
我哭声不禁提高了八度,我的这个总是流鼻涕的弟弟正在一旁一边不停的吃狗肉,一边把自己鼻子流出来的鼻涕吸回鼻子里面去。最让我气愤的是,他竟然不知天高地厚的对我说:
“哥,我的命比你的好,你还是吃白饭吧!”
我生气极了,拿起筷子朝那盘狗肉甩去,然后就跑出屋外大哭,从大黄狗身上拔下来的毛就在我旁边。我敢说自己是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我才不相信什么他妈的算命,到现在为止,我和阿炳吃下的狗不下两百条了,太阳不是照样升起来吗?我不是照样活得好好的吗?真是混账!现在想起来就生气。
我不得不讲提一提的是,偷狗其实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事,它是一场智力比拼的游戏,不但是跟狗主人比,还是跟狗比。有些狗很容易偷,它们和他的主人一样都太贪婪,太笨了。我们只要把一些混有毒的或迷幻的食物扔在它周围,它们就走过去吃了,之后我们要做的就是趁没人的时候把狗用麻袋一装。可是有时候,我们也会遇到一个很好的对手,我记得那是一条电线厂老板的狗,那条狗看着就让我跟阿炳垂涎三尺了,它也是本地的土狗,不过它比一般的成年的土狗要大上一倍多,粗壮的四肢,浑身长满黑毛,它每天在大街上走来走去,一副雄赳赳的样子,每走到一棵树,就要朝那树的树头撒尿,好像它有无穷无尽的尿一样。街上的其他狗见了它却敢怒不敢言,因为都不是它的对手,以前有过几只不知死活的狗去挑战它,可不到一会儿的功夫,它们就被打得落花流水了,不是腿断了就是耳朵鼻子少了一部分。它对居民扔到街上的骨头闻都懒得闻的,简直就像个贵族似的,这就让我们很难下手了。我们后来想了很多办法,都觉得行不通,阿炳整天在骂街,把这狗的父辈、祖辈都骂遍了,他恨不得把狗撕成碎片。后来我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用麻醉的方法。阿炳很怀疑我的这个办法,我说百分百的能够成功的,因为我以前看动物世界的,看到那些几百斤重的狮子也是挨了麻醉针就乖乖倒下了。我们搞来了两支麻醉枪,一个夜色很黑的晚上,街上的行人极少,这狗还独自在街上游荡。我们开着车尾随着这条狗,等它走到一个没人的街道时,我慢慢加速把车开到它身边,这条死狗却还不知死活,还是那样嚣张的走着,我和阿炳掏出麻醉枪,对准它开枪了,那狗受了枪子儿本能的缩了缩身体,然后没命地朝前跑去,可是没跑出五十米远,麻药就开始发挥作用了,它开始左右摇摆,晕头转向了,我飞快把车开到它身边,阿炳马上跳下车,用手中的铁水管朝它的头猛砸了十几个,那狗就死掉了。我也下车拿着大麻袋去装,那狗很真是沉的很啊!我和阿炳抬着它就好像抬着一块小巨石一样。把马狗弄回家后,我们用最为细致的煮法去煮,满满的一大锅狗肉我们吃了三天三夜,过瘾极了。
前两年,我们县城爆发了狂犬病,政府下令把街上的没上牌的狗通通打死。在白天,我们镇上由警察组成的打狗队就会出动打狗,他们每个人手里都拿着长长的竹棒,只要看到没有上牌的狗,就前前后后把那狗围起来,有些狗被一竹竿打下去就死掉了,血和脑浆立刻从它们的头上喷薄而出,在空中划过一条美丽的弧线。而有些狗被打中了腿还死不掉,两只前脚还拖着身体逃走,可没走几步,前面一个打狗队员又一竹棒朝狗头打下去,那狗连最后的吭声也来不及就贴着路面死掉了。这些场面真是惊心动魄,往往吓得在屋前玩耍的小孩子都哇哇大哭了。打狗队的人把死狗扔上拖拉机,后来我发现他们每一次都会从死狗中挑选出一两条好的,然后送到镇的兽医站去煮了吃,那时候每天的下午整条街道上都飘满了狗香味,街道的人们恨得咬牙切齿,打死了他们的狗,还这样堂而皇之的吃。他们诅咒打狗队的人全家都得狂犬病死去。狗很多都被打死了,没死的也被圈在家里了。我们也没有狗可偷了,不过阿炳这个家伙摇身一变,成了狗贩子了,他每天开着摩托车到农村去收买狗,每次回来就是满笼子的狗,大的小的,白的黑的黄的,各种各样。狗的价钱几乎跌到了跟青菜的价格一样了。我对贩狗这行当就一点兴趣都没有了,这样得到狗虽比偷狗容易得多,可是没有一丁点的技术含量,这些狗吃起来也没味道。阿炳嘲笑我死板,装孙子,不会灵活变通。我却认为他只是一个只为填饱肚子的简单生物体,头脑简单,没有一点的立场和原则。大概半年后,电视上没有狂犬病的新闻了,镇上的打狗队也不好意思再打狗了。街上的狗也开始逐渐的多了起来,我和阿炳又重操旧业,干起了偷狗,直到那天晚上被抓了。
来到了看守所后,我和阿炳分开关押了,到现在为止,我只在大家放风的时候见过他一次。那时,他站在远处的一排杨树前面,头发被剃得光光的,身上穿着跟我一样的灰色的囚衣,不同的只是胸前的那个号码。他嬉皮笑脸地跟我打招呼,我也笑了笑跟他打招呼。看着他还一脸的乐观,我的内心忽然生出了一种伤感,我发现人被剃光了头,穿上了这种衣服是多么的难看和不协调。可以的话,我宁愿赤身裸体也不要再穿上这种衣服了。
我想,如果我能够在山的另一边,穿上那里的色彩鲜艳的高中校服那该多好啊!尽管过几天就是我的二十五岁生日了。
2013,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