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助
自从我担任那所小学的法制副校长之后,校长助理就时不时的跟我提一件事情,关于捐助一个叫小宇的特困生的事情,让我耳朵都听起茧了。小宇是学校里的一年级生,家里很穷,全家人都在吃低保,自己的姐姐患有慢性病,家里负担很重,勉强能够供他们姐弟两读书。助理希望我们单位能够伸出援手,只要三千元,就可以包完小宇小学的全部学费,现在的人吃一顿都不只这个数,所以在助理看来这事情很简单,我们单位完全出的起这个钱,只要所长拔一根毛就可以解决,所以把全部希望寄托在了我的身上。我没见过小宇,但我是法制副校长,多少算半个学校的人,完全不理会也没有道理,但事实并没有助理想的那么简单。
首先是个名目的问题,以什么名义来捐款呢?单位又不是慈善机构,每一分钱都要过帐的,如果没有理由的就把钱捐出去,到时年底就由我来填这笔帐,这是领导给我出的第一个问题!我曾经有过自己捐钱的冲动,但我工资并不高,一个月也就三千元,家里也有老婆孩子,还有房子要还贷,还有车子要加油,等等等,很快让我打消了这个念头。于是我冥思苦想了一个月,终于想到了在年底搞一个“大手拉小手”的活动,每年都爱民月活动,趁这个机会做点善事也不无不可,领导们很快就接受了这个建议。
接下来领导又给我出了第二个问题,是我本人先垫付,还是单位先垫付,或者打报告给局里,等局里的钱下来了,再捐给小宇,领导们让我自己选择。给局里打报告,那就要拟活动方案要计划,那就要经过层层的审批,那就要局里的一哥点头,太麻烦了,不妥。如果是我自己先垫付,眼下就要过年了,我自己麻烦,也不妥。我当然选择了第二项,让单位出这笔钱!我好说歹说了一个月,领导终于肯点头了,由单位先支付。
领导的政治敏感性很强,于是又来了第三个问题。宣传要跟上,否则捐了等于白捐,而且不能只在一般的媒体报道此事,要让上面的领导知道,还要让上面的领导满意,而且单位也得能够通过此事在绩效上加一点分,否则免谈!这是单位领导的综合考虑,真是太全面、太周到、太敏锐了,我佩服的五体投地,领导就是领导。又一个月过去了,我终于通过私人关系找到了省级党刊的一个同学,好在人家也是个领导,宣传报道没有问题。
三方面问题都解决了,可结果又回到了钱的问题,钱暂时还不能那么快到位,但事要先办。我的那个悲催啊,还好校方相信我,同意这么办,于是决定举行一个“大手拉小手”活动的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