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我常在
很久没有一个人静静地听陈奕迅,自从那次五台山演唱会之后就再没有放纵地沉浸在他的声音里。因为“E神”现场的声音太震撼了,可是现场的陈奕迅带给人的震撼要多过于感动。这样的声音,是适合深夜里,把自己浸泡在孤独里共情的。他的粤语歌比国语歌多,也更耐听。
我一直觉得,陈奕迅用心唱出了林夕的敏感、柔软、无奈和豁达。后来发现,黄伟文,李焯雄写的歌他都能入木三分。这个在舞台上疯疯傻傻的男人,应该有最易感的心吧。呵呵,有些男人细腻起来,一般女人也茫然的。我总是很庆幸能和这样的一些人同在于这样一个时代,也不管在另一个时代一定还是有这样的灵魂。
看过许戈辉对林夕的访谈。这个男人,小到穿衣打扮,大到姿态言语完全不符合我的审美。但我仍然觉得他是个可爱的人。镜头前的林夕并不自然,很明显的拘谨。心中的林夕,就是这样子的。有点潮,自行其是,又并不离经叛道。他说自己是个理性大过感性的人,我笑。人哪里有感性理性,不过是在不同环境下的不同反应罢了。一个不易感的人,他的理性只是口枯井的。看了他写的《我所爱的香港》,再一次领教了他的可爱——他的心玲珑剔透,却是热的。
听说王菲要复出了,中学时是狠狠喜欢过她的。现在不大愿意听她的歌了,声音一样又如何?我在成长。总是这样,每走一段路,就势必错过什么,重拾或再见时勾起一点点惆怅,甚至已漠然。真不知道,有什么人,什么事,什么情,会与我常在?
Eason有首歌,也是林夕填的词,叫《与我常在》,“除非你是我,才可与我常在。一个人,从镜内发展恩爱;除非你是我,才可昼夜同在。恋不来,从厌倦里面偷取恨爱。”一个人,始终是自己最忠实的拥趸。像亦舒说的:我再沦落,我还是爱我;可是为着要别人爱我,我不得不做些叫他们看得顺眼的事。
少年时有很多遥远而温暖的梦。也羡慕耄耋之年执相互搀扶的蹒跚背影,如今,这股羡慕烟消云散,已然转变成对自己的“敬重”。我的确长大了,学会了安然自得,又因此学会了尊重其他人,保持边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他不说,你何必苦苦相逼;他说出口,你就真的能懂么?怕只怕,你来劝慰,你来替代,你来伸张正义。坦率也是可怕的,人与人之间是需要那么一点点含蓄和暧昧的。相互了解既然也是索然无味,笑一笑,也有魅力。
前两天,梦到儿时养过又失踪了的一只小狗。他又回来了。我看着他,阵阵心痛酸楚,不知所措。他那么灵气,那么欢乐。我要他一世欢乐,我又不能确保他一世欢乐。甚至不知他后来去了哪里,估计,现在已经死了吧。十几年过去了,我的内疚并没有少一分。我从前不喜欢养狗,因为我觉得我不能时时陪伴他,生命太重,我不要他孤独寂寞,我也从来不愿意把他看作是我附属的玩物;有了他,我就尽力对他好,也庆幸他只有十几年的寿命,我可以给他送终,他不会孤独无助;后来,他失踪了,我哭过,找过。我想过他找不到我时会有的恐惧,就更痛心。十几年之后,我依然会梦见他,醒来不禁泪流——人对无法挽回的逝去,总是最最揪心。我怀疑他也许永远都死不掉,他埋在了我的心里。
我很不喜欢狗的主人来比狗的贵贱。在爱他们的主人心里,他们都是生命;就像我很不喜欢父母比各自孩子的优劣,因为,那是独立于他们之外的存在。存在本身如果就是恩赐,就值得敬畏,那么除了他们的健康快乐,我们还能奢望什么呢?以爱之名的占有与限制,说得再漂亮,也是剥夺。可是,这个世界容不下这样的温情。社会会告诉你,不竞争,是要饿肚子的。
这个世界,到底留多大的空间出来,给生命彼此保持尊重的距离?这些距离之间,有多少双眼,多少只耳,把自己掏空了来凝视倾听?这些凝视倾听后面,又有几分的真心,多重的坚定?
不然,就面对一张镜子,跪下来,五体投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