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顶不用扫雪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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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顶不用扫雪的方案 篇1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确保冬季城市道路清洁畅通,依据《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雪时间
从20xx年入冬第一场雪开始至20xx年5月1日止。
二、清雪范围
克东镇内16条街路即福山大街(南北大街),蒲峪大道(东西大街)、繁荣街(东二)、复兴街(东三)、惠民街(东四)、新城街(东五)、建设街(东六)、鑫源路(南二)、民安路(南三)、南阳路(南四)、振兴街(西二)、安顺街(西三)、鹤祥街(西四)、西五、人和路(北二)、圣水路(北三)水泥路面及路边石至临街建筑物的责任区以及公共巷道。
三、完成时限
按照“以雪为令、雪停即扫”的要求,坚持小雪1日内清除,中雪3日内清除,大雪到暴雪2日内主要街路通行,7日内清运完毕。
四、清雪标准
清雪必须达到“根清、面净”的目标,保证路面上不留积雪。即:主次干道达到见路面,见道线、见路边石、见步道板的标准。清扫的积雪不得随意就近堆入隔离带内或树根下,必须及时清运到城外指定地点。
五、清雪方式
(一)克东镇内东西、南北大街、北二道街由县城管局负责清扫清运,各临街个体工商业户和单位负责路边石以上部分的清雪归堆,城管局负责清运。
(二)其余街路(含步道板)由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中省直部门以及其他社会团体负责清扫归堆,县城管局负责清运(详见各单位20xx年冬季清雪责任路段)。
(三)巷道、居民住宅区内积雪由克东镇组织各社区进行清扫,由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运输(不包括家属楼);居民住宅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服务单位负责清扫清运。
(四)部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自用自管的房屋、场地,由本单位负责。
(五)车站、停车场、集贸市场、展销场馆、文化、体育、娱乐、游览等公众聚集场所,由管理单位负责。
(六)建设工程现场,未开工的,由建设单位负责;已开工的,由施工单位负责;已竣工交付使用的,由管理单位负责。
(七)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场所,由其所有权人、使用人或者管理人负责。
六、保证措施
(一)为加强清雪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克东县清雪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卫东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郑 辉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刘忠富 县监察局局长
杨广辉 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
范德强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邹德玉 县财政局局长
赵德平 克东镇人民政府镇长
陶洪彬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黄宝林 县广播电视中心主任
葛晓峰 县工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陶洪彬兼任,具体负责清雪工作的日常组织、管理、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凡在克东镇内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都有清雪的义务。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为清雪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单位责任区的清雪工作,要带头参战,组织全员参加,不准向外承包,主管领导靠前指挥,落实工作责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纪检监察、新闻宣传、工商以及城管部门要组成联合督查组到各单位责任路段进行督查,凡动作迟缓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对拒不接受清雪任务的单位负责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清雪任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处重罚;对清雪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要给予表扬。
(四)交通、交警等部门要对在主次干道影响实时清雪作业的机动车辆进行有效管理,及时将车辆清离出作业区。
屋顶不用扫雪的方案 篇2
为认真做好抗雪防灾工作,有效应对大雪冰冻灾害的发生,迅速、准确、有序、高效地开展减灾救灾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抗雪救灾应急能力,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和合力作用,提高抗雪防灾工作整体水平和工作效率,最大程度地减轻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平罗县政府关于修订发布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决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反应迅速原则。灾害发生时,各相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具体实施。
(3)可操作性原则。一旦发生灾害,及时启动相关层级应急预案,使整个灾害应急工作有机结合,高效进行。
(4)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专业队伍负责清除县城主要道路和重要部位的积雪积冰,确保城市运行安全、道路畅通;社会力量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清除背街小巷、人行道和重点部位的积雪积冰,确保群众正常生活和出行安全。
三、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县政府设立抗雪防灾指挥机构,在市抗雪防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抗雪防灾工作。
(一)县抗雪防灾指挥部。
主要职责:
1、组织全县抗雪防灾应急工作;
2、部署救灾应急准备措施;
3、督促检查救灾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情况;
4、检查各乡镇抗雪防灾指挥部和有关部门的救灾工作;
5、根据灾情发展情况组成抗雪防灾现场领导小组,实施靠前指挥;
6、遇重、特大雪灾冰冻,适时联络驻平部队请求支援;
7、组织协调建设、房管、国土、工商、交警等部门共同做好抗雪防灾工作,并按各自职责落实包干责任制,积极清除辖区内道路及两侧人行道、背街小巷、桥梁、住宅区、公园(景点)、绿化(行道树)、工地(工棚)、垃圾收集房、公共厕所等设施上的积雪,确保市政公用、市容环卫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要加强对设施农业、畜牧业、渔业养殖及户用沼气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对温室大棚除雪、增温、保温、补光,牲畜家禽防寒、保暖,户用沼气防寒、保温和渔业养殖扫雪、破冰增氧、补水防冻等工作,确保农牧业生产安全;
8、督促落实各乡镇与县城内街道沿线两侧的企业、机关、学校、商店等单位做好门前积雪的清除工作,并纳入“门前三包”检查管理范围;
9、研究解决有关抗雪防灾工作的重大问题;
10、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它抗雪防灾工作。
(二)各乡镇抗雪防灾指挥部。各乡镇参照县抗雪防灾指挥部组织建立。主要职责: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的抗雪防灾工作,并按专群结合的原则,制定或完善辖区抗雪防灾预案;
2、根据县抗雪防灾指挥部的指令执行预案,组织动员辖区村队和企事业单位建立抗雪救灾工作网络;
3、完成县抗雪防灾指挥部交办的其它抗雪防灾工作。
(三)县抗雪防灾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县抗雪防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并根据相关部门建议,向指挥部提出应急预案的调动终止建议;
2、传达县抗雪防灾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3、会同民政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救灾工作;
4、会同民政部门及时收集信息,综合评估灾情、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
5、会同民政部门向县抗雪防灾指挥部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6、负责对抗雪物资使用情况进行初审汇总上报,由县财政审核并落实专项资金保障,用于抗雪工作所需;
7、完成县抗雪防灾指挥部赋予的其他任务。
(四)县抗雪防灾指挥部现场处理组。县抗雪防灾指挥部所有成员单位为现场处理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抗雪防灾工作应急预案,并做好预警工作;
2、做好物资储备和重点部位的保护工作。
(五)县抗雪防灾指挥部后勤保障组。设在县民政局,县抗雪防冻指挥部所有成员单位为后勤保障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抗雪防灾物资采购的信息储备;
2、负责督查各成员单位抗雪防灾物资储备情况,确保2次以上重大雪灾的抢险物资需要,必要时统一调配全县抢险物资;
3、负责对防灾救灾物资使用情况进行初审汇总上报,由县财政审核并落实专项资金保障,用于防灾救灾工作所需。
4、及时收集信息,综合评估灾情,会同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
5、会同指挥部办公室向县抗雪防灾指挥部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六)县抗雪防灾指挥部宣传组。设在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各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救灾法规、政策,播报防范知识,报道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
四、灾情分级及工作程序
气象预报以平罗县气象局发布的气象信息为准。
(一)小到中雪
气象预报有小雪或小到中雪时进入二级值班,县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要安排专业人员24小时值班,加强对重点地段的巡查,在冰冻以前及时清扫本部门(区)负责的雪灾区域的.积雪,及时掌握并上报灾情动态。
县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保持与公安局指挥中心的联系,对全县道路、桥梁上积雪冰冻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掌握降雪气象信息、发展趋势和灾情,督查落实预案措施。
(二)中到大雪
气象预报有中到大雪时进入一级值班,所有成员单位启动抗雪防灾预案,主要领导到岗值班,并视灾情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机具设备的准备工作,在冰冻以前及时清扫本部门(区)负责的雪灾区域的积雪。
县抗雪防灾指挥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到岗值班,掌握灾情动态,并按照县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三)当气象预报与实际天气情况发生偏差,且发生降雪时,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县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及时启动预案。
五、抗雪防灾工作要求
(一)抗雪防灾工作是关系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基础设施安全、县城生产生活正常运行的重要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单位都应高度重视,积极应对。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对党、对人民负责的高度,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抗雪防灾工作及时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雪灾带来的损失。
(二)各乡镇要保障抗雪防灾等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经费。要明确清雪除冰工作责任和任务,并建立应急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配备好抗雪物资和设备,落实专人加强对抗灾物资的管理、维护和使用,做到物资和设备定点存放。
(三)抗雪防灾工作中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企业应按照县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听从调度、服从指挥,遇有重大事宜应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抗雪防冻工作实绩列入年度精神文明工作考评及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内容。
(四)建立领导带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在抗雪抢险过程中,要落实专人及时汇总上报灾情和所采取的应急措施,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每2小时报告一次情况制度(重大问题随时报告)。当日情况汇总应于次日凌晨8时前书面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灾情过后,各单位要及时对灾情、抗灾情况及经验教训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作出书面报告。
(五)建立双休日及节假日清雪除冰防冻应急机制。在双休日及节假日期间发生大雪天气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企业值班领导及工作人员要在第一时间通知人员开展责任区域内的清雪除冰防冻工作。如发生因清雪除冰不及时,或防冻措施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经县抗雪防灾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认定后,相关部门承担一切责任,并追究相关责任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六)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企业应在每年11月底前将抗雪防灾准备工作情况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
屋顶不用扫雪的方案 篇3
为全面精细做好今冬明春扫雪铲冰工作,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扫雪铲冰管理的规定》、《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怀柔区扫雪铲冰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不断提高机械扫雪能力,科学适量使用融雪剂,进一步完善社会动员机制,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雪天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全面提升我区扫雪铲冰应急保障能力。
二、成立扫雪铲冰指挥部
总 指 挥:高崇耀 副区长
副总指挥:彭明卫 区城市管理委主任
成员单位:区城市管理委、科学城管委会、示范区管委会、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区市场监管局、交通支队、公路分局、区园林绿化局、首发公司、区环卫服务公司、各镇乡街道,城区各委办局、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
扫雪铲冰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委,办公室主任由副主任李忠山担任,具体负责全区扫雪铲冰组织协调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区城市管理委负责扫雪铲冰办公室日常工作,制定扫雪铲冰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全区扫雪铲冰工作。
区城管执法监察局总牵头,各属地执法分队具体落实,负责督导各“门前三包”单位和各责任单位落实扫雪铲冰工作并及时进行执法检查,对除雪过程中,社会单位由便道向道路推雪、扬雪的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对未按要求完成扫雪铲冰任务的单位要批评教育或处罚。
交通支队负责做好降雪天气交通疏导工作。
公路分局负责做好公路、国道和怀柔联络线北段的扫雪铲冰工作,保证雪后道路的交通顺畅。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配合属地政府、街道组织督促城区内集贸市场主办单位的扫雪铲冰工作。
区园林绿化局负责城区公园绿地扫雪铲冰工作,及时清理降雪造成的损毁树木、树枝。
区环卫服务公司负责城区主要街路和背街小巷扫雪铲冰工作;加大机械除雪工作力度,严格控制融雪剂的使用量。
首发公司负责怀柔联络线南段扫雪铲冰工作。
城区各委办局、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单位,负责各“门前三包”责任区域和扫雪铲冰责任段(见附件)的扫雪铲冰及清运积雪的任务。
科学城管委会、示范区管委会、各镇乡、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辖区内的扫雪铲冰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扫雪铲冰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本着“责任明确、预案周详、准备充分、工作细致、反应快速、协调一致、作业到位、不留死角”的原则,切实做到“责任、预案、组织、装备、人员、经费”六落实,遇有降雪立即启动除雪工作和“雪前准备”、“雪中除雪”与“雪后迅速恢复市容环境整洁”并举,全面保障雪天道路通行条件,方便市民出行。
(二)全民参与,作业规范。我区扫雪铲冰工作要遵循以专业队伍为主,社会单位、群众为辅的原则进行。公路分局、环卫中心、首发等专业作业力量在降雪前,要调试维修好除雪设备,遇有降雪,除雪设备运行良好。按照北京市融雪剂使用管理办法要求,组织采购备足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的融雪剂,并按照作业规范,科学合理施洒融雪剂,严禁在公园、绿地、树池、广场、步道等区域施撒融雪剂,严禁将含有融雪剂的冰雪,堆放于绿地、树池或其融化后有可能影响植物生长的区域内。各委办局、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门前三包”单位按照“雪情就是命令”的要求,积极参与扫雪铲冰工作,清除责任区内积雪薄冰。
(三)督查考核,抓好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怀柔区扫雪铲冰工作方案要求,做好本单位扫雪铲冰工作,区城市管理委对扫雪铲冰工作进行巡查、检查、督查。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将牵头组织各属地执法分队检查督促社会单位和发动群众进行扫雪铲冰,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对未尽职的单位给予处罚。
(四)加强值守,报送信息。进入冬季,接到降雪预报后,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昼夜值班,出现降雪过程时,根据等级,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组织力量开始扫雪铲冰工作,保障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降雪预警启动后,公路分局、环卫服务公司和各镇乡、街道办事处要按照要求及时准确报送《扫雪铲冰工作启动情况表(作业单位和属地)》;除雪作业展开后,公路分局和环卫服务公司按照要求每4小时报送作业进度、道路打通情况(文字信息),报送要求:从开展作业到截至目前的累计情况和数据;降雪结束后,各单位按要求报送《扫雪铲冰雪后信息汇总表(所有单位)》,区城管执法监察局报送《扫雪铲冰执法检查情况表(城管执法局)》;遇局部降雪,各单位于次日上午9时前报送《扫雪铲冰雪后信息汇总表(所有单位)》。
屋顶不用扫雪的方案 篇4
为切实做好冬季清雪工作,保障城市道路畅通、交通安全和市容环境整洁,方便市民工作和生活,根据《文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居民正常生活和全区生产秩序为目标,以确保城市内主次干道畅通、整洁、安全为重点,按照提前预防、充分准备、周密部署、快速反应、协调联动的思路,及时做好除雪工作,为全区人民创造交通顺畅、方便安全、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部门管理、区域负责、全民参与的原则;
(二)坚持机械作业和人工作业相结合,以机械作业为主,科学使用融雪剂的原则;
(三)坚持随下随清和边清边运相结合,清扫和拉运同步进行的原则;
(四)坚持清雪与保护城市绿地、市政设施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奖励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三、责任分工
(一)区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区内主要道路、公园、广场、河道沿岸、公共绿地等重点区域的清雪工作,负责落实好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督促沿街单位、个体工商户及时清扫清运积雪。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城区清雪工作的协调、指导、调度、监督和检查工作。
(二)区公路局负责秀山路(文昌路以东、昆嵛路以西)的清雪工作。
(三)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圣海路和汽车站广场的清雪工作。
(四)区公安局负责保证清雪路段道路畅通,路面无乱停乱放车辆。
(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局、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财贸办等部门负责组织各企业、物业服务公司、商场商户等单位及时完成清雪工作。
(六)区财政局负责安排专项资金,保障专业清雪所需费用。
(七)米山镇负责站前路、文山西路(站前路—站东路)的清雪工作。
(八)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督导辖区内各村(居)、企业、经营业户和居民,全面完成居民生活区、小街小巷、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门前三包”责任区等区域的清雪任务。
四、工作标准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以雪为令、随下随清、雪中路通、雪停路畅”的标准,全力做好城市清雪工作。清雪时限和质量标准按照《文登区城市清雪管理办法》、《文登区城市清雪技术导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行清雪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各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清雪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根据责任分工、工作要求,认真制订清雪方案,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设备到位、行动高效。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清雪工作优质、高效、有序推进。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与气象管理部门联系,及时了解雪情预报,确保在第一时间获得准确的气象资料;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调度管理,及时通报信息;积极做好应对大雪准备工作,补充清雪设备,储备清雪物资,检修维护机械;要组建稳定、高效的清雪队伍,抓好操作技能培训,切实做到责任明确、设备到位、措施得力、指挥畅通、反应快速。
(三)加强宣传,强化考核。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城市清雪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并予以通报。各新闻单位要对清雪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及时跟踪报道,对组织得力、行动迅速、清雪效果好的单位进行宣传表彰,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未能完成清雪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