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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那些事:手抄本的故事

作者: 曾颖2012/06/25qq日志

手抄本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流行的一种读物。以下是一个哥们给我讲的关于手抄本的故事,由此可以给大家一点跨时代的认识或回忆:

我读初三是1985年,那一年,我15岁,是班里的班长,老师和同学眼中标准的乖乖男,这个称呼,于老师是一种褒义,于同学,则是一种贬义,在青春期的审美观里,乖乖男就是温顺、听话、假正经的意思,甚至还是老师派出间谍的代名词。落下这样的名头,想不孤单都很难。整个初中阶段,我都被同学们彬彬有礼地拒于千里之外,每张客气的笑脸都是软软的拒绝,使我像困在玻璃笼中的苍蝇,身边的世界既清晰真切,又不得其门而入。

当孤单与保持距离成为一种习惯之后,我也渐渐适应并享受这一番敬而远之的孤单,在整个初中三年,我基本上没有算得上好朋友的人,惟一与我交往甚密的是我的表弟,他与我同级,在隔壁班,我们住在同一个小院,上学放学的路径基本一致,这也使得我不至于像个被孤立的人,只有影子伴我上学放学。

表弟和我像一对反义词。我们年纪虽只相差几天,但差距却很大。我个头高,他个头矮;我成绩好,他成绩差;我遵守纪律,他破坏纪律;我时常得奖励,他时常得处分;大人们时常拿我们相比,并敦促他以我为榜样,这使得我就具有了一个天生的任务——陪伴并敦促他上学放学,但这并没有影响我们之间的交往,因为相比于父母的押送,我这个表哥一路说笑着陪伴上学终归更人性化得多,毕竟是同龄人,共同感兴趣的东西更多一些。

家长们希望我的正面力量能抵消他身上的负面力量,只相信他跟着我会学好,而我跟他在一起不会学坏。但事实上,这两者的可能性都不大,我们像两条平行的轨道,虽同行,但并不相交,始终各自保持着自己的行为处世方式,相比而言,他对我所在乎和热衷的学习之类的东西的兴趣远低于我对他热衷的玩的兴趣,各种玩在他添油加醋的描绘中变得妙趣横生,令人心向往之。

他时常会给我讲一些闻所未闻的东西:哪个学校和哪个学校打架了;哪个录像厅正在放香港的武打片;哪个男生给女生送了小纸条又被女生送给了老师;哪个捣蛋鬼在生理卫生书上画裸女被老师揪了耳朵……

可以说,他向我展示的世界,对我来说是完全陌生的,就仿佛我和他根本就不在同一间学校读书一样。八卦是人类的天性,听着风平浪静的学校背面半真半幻的各种奇闻轶事,我觉得既新奇,又刺激。虽然嘴上时常提醒表弟不要参与,但内心却对这些在沉闷学习之余传来的消息有一种暗爽的感觉。人们常说青春期的身体里都藏着一头野兽,我也不除外,只是与他们的活泼与张扬相比,我的显得更压抑也更隐秘。

表弟之于我,就是一个与外界联络的小孔,外面世界里那些光怪陆离的色彩,就通过他映进我小小封闭的世界。我在接受到这些信息,并享受到小小刺激的同时,永远不忘以一副凛然的架势,一面听,一面提醒和批判。我知道,这对表弟没用,对自己也作用有限。但这至少维持着我不参与其中的底线,直到发生手抄本事件。

所谓手抄本,其实就是一种用手抄写的书。这类书,因为某种原因不被允许出版,人们便以抄的形式悄悄流传。这些书,有些是管理者们认为“政治不正确”的,有些则是有暴力与色情内容的。早几十年,因为禁的筐实在太大了,以至于几乎除了最高领导人的书和极少数被恩准可以出版的作品,其余的全被禁掉了,于是,在那段特殊的时间段里,包括《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基督山伯爵》甚至《第二次握手》都以手抄本的形式悄然传递在各种饥渴而忐忑的眼睛面前。

到我们的年代,随着出版禁忌的逐渐缩小,人们能买到的书的门类也越来越多,“手抄本”的范围也就越来越小了,基本上都指向了淫秽和暴力方面。我的一位前辈到香港演出,因为好奇买了一副印着裸女的扑克被人举报而丢了工作。他的一个同事,把买回来的扑克拍成照片悄悄送人,结果被判了刑。

在我们那个时代,最令人心惊肉跳的手抄本,都是与性爱有关,而其中最出名的就是《少女之心》(也叫《曼娜的回忆》),我们知道它的名字,是从各种犯罪的新闻中,在那些报道中,这本书主像是一剂效力神奇的毒药,谁一接触,就立马会变成坏人。

我第一次近距离接触手抄本,与表弟神秘兮兮的举动有关。那些日子,一向看到书就犯困一写字就打呼噜的表弟突然人品爆发了一般地每天伏案抄抄写写,既勤奋、又兴奋,还有些神秘。因为我负有理论意义上的监督义务,对如此反常的举动,当然要提高警惕,于是软硬兼施让他交出秘密。这其实一点也不难,在表弟心中,即便我们还没有可以一起干坏事的过硬关系,但至少已经有了可以知道的交情。依他的性格,做下什么惊天动地事情如果没有人分享,无异于半夜穿新衣还不许出门。而这事,与人分享还是有难度的,因为他不舍昼夜勤奋抄写的,就是令人谈之色变的《少女之心》。

他表情凝重地把写满歪歪斜斜字迹的笔记本交给我时,我感觉不知是他还是我的手在颤抖。我承认,在此之前,我从一些“内部发行”的案例通讯上以检索关键字式的方式寻找过“裸”、“床”、“胴体”之类令人浮想联翩的词,并对女尸也有过心向往之的感觉。但当我翻开他的笔记时,我承认,那种感受是从未有过的,那上面的每一个字都在燃烧,令我这个对男女之事蒙昧懵懂少年的血腺贲张,面红耳赤。这时的我,心里真有两个小人儿,一个想继续看下去,而另一个在喊放下!

最终,我还是选择放下,因为我确实担心自己会像那些变坏了的人一样,立马变得不可收拾。同时,我也担心从此以后有“把柄”落在表弟手中,一旦某天被长辈们拿我们比急眼了,抖露出来。我承认自己是在极其纠结的心情下心不甘情不愿但却一脸正色地把手抄本还给表弟的,临了没忘义正词严地告诫:“这些东西,最好不要看!”但就像以往的许多嘱托一样,基本是风过石佛,无动于衷,我们各自持保留态度地相安无事。但很遗憾,我当时无法掩饰自己的脸红与耳热。

其实,这“相安无事”是脆弱且大可怀疑的。因为我发现自己有一些明显的变化,梦渐渐变得多起来,而对异性的眼光也有些异样。手抄本上那几行匆匆而过的文字,居然如神奇的种子,在我心中生出无数暧昧的想象。那惊鸿一瞥的交接,使我对那本书充满无限的想念和渴望。这渴望惟一的障碍,就是怕别人知道。如果表弟不在场,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能力按捺得住。

老天似乎有意要考验我,这天,在上学的路上,在我家与表弟共用的小院门口,我捡到那个在我梦里出现过无数次的腥红色笔记本。我不知道表弟对它那样小心地严防死守,怎么会丢失。我甚至怀疑表弟是否是故意把本丢在那儿,然后躲在不远处偷偷记下我的表现,用做取笑我的材料。我踟蹰再三,观察良久,终于还是决定趁着大人没发现之前把它捡走。

整个上午,怀揣着那个本,我像一个即将去执行任务的人肉炸弹,度秒如年地熬到中午,然后绕了一大圈,躲到校园操场围墙背后的油菜地里,手脚颤抖地把本子打开,让那些歪歪扭扭的字,心惊肉跳地撞入我眼里。事隔多年,具体的内容我都记不清了,我只记得那天的油菜花里似乎有血,我的心跳声很疯……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的。我把红色日记本扔到油菜田中央,但这并不妨碍它物归原主,并让表弟被学校开除。这与其说是天意,倒不如说是因为他笨——在当时的中国,抄手抄本的何止千万,而像他那样,用写着自己名字和班级的本抄写的,他可能算第一个,而恰好这本子又被觉悟高的农民伯伯捡到了,交到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