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共同体发展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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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共同体发展活动方案 篇1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若干措施》,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各级各类教育优质、均衡、健康发展,加快城乡教育一体化进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对象
县直:中小学、特教学校、幼儿园
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二、组织机构
成立城乡学校(幼儿园)发展共同体建设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和县社会事务局相关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研室,负责城乡学校(幼儿园)发展共同体建设具体推进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建立城乡学校(幼儿园)发展共同体。县直学校和幼儿园,与经过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一所或多所偏远农村学校和幼儿园,通过签订协议,建立城乡学校(幼儿园)发展共同体,并报县教育局城乡学校(幼儿园)发展共同体建设办公室。
(二)明确支教人员。县直学校和幼儿园遴选管理经验丰富、教学能力突出的人员为支教人员,支教人员名单报县教育局城乡学校(幼儿园)发展共同体建设办公室。名额分配采取N+2的方式,N是上年各单位分配的副高名额。N+2为各单位最高限额,具体人数由各单位根据情况自行安排,并按照文件要求报备。
(三)开展支教工作。支教期限一年(两个学期),课时满80以上。支教形式主要通过上课(授课课时不少60节,每学期不少于30节)、听课、说课、组织教育教研活动等方式,对偏远农村学校和幼儿园进行支教。支教活动组织开展情况通过资料、影像等方式留存,并填写支教人员工作量化表,通过受援学校和幼儿园及县教育局认定,一般按课时计算,上课、听课、说课为同等课时,教研活动每半天按3课时计算,每学期汇总一次,汇总时按照授课顺序将每节课的教案、听课记录、说课稿、教研记录等手写文字资料存档,汇总后,由受教学校和乡镇负责人确认并签字,报县教育局城乡学校(幼儿园)发展共同体建设办公室。
(四)支教工作认定和表彰。城乡学校(幼儿园)发展共同体领导小组每年对城乡学校(幼儿园)发展共同体建设情况进行总结,认定“一年支教经历”人员,并作为参评高级职称的资历条件。评比优秀支教集体和人员,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进行推广,并将支教经历作为推荐县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的重要条件。
四、实施保障
(一)高度重视城乡学校(幼儿园)发展共同体建设,认真负责,周密配合,扎实做好相关工作。
(二)县直学校(幼儿园)要把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明确责任,丰富内容,创新方式,强化保障,注重实效,严禁弄虚作假,流于形式,切实做到与帮扶对象之间同促进、同提高、同发展。
(三)县教育局、县社会事务局相关责任科室要紧密配合,周密安排,加强管理,以城乡学校(幼儿园)发展共同体建设为重要抓手,推进我县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幼儿园共同体发展活动方案 篇2
为全面贯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江苏省学前教育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推动课程游戏化建设、省幼小衔接实验区建设取得新成效,促进全区学前教育均衡、和谐、健康发展,特制订20xx年学前教育发展共同体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全区学前教育发展现状,充分发挥省市优质园、课程游戏化项目园的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提高名特优教师、骨干园长的示范指导能力,采取建立学前教育发展共同体的管理模式,针对共同体成员单位的共性问题或某一薄弱项目进行有针对性的研讨、帮扶,从而促进全区幼儿园保教水平全面提升。
二、建立发展共同体
发展共同体根据地理位置划分5个片区。成员单位为片区内中心园(含隶属于中心园管理的村级园和民办园)、局直属幼儿园,名特优教师及骨干园长任组长,各镇幼教辅导员、片区优秀民办园园长为成员。
三、活动要求
1.学前教育发展共同体原则上每月集中活动1次,活动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及活动重点确定,活动方式可以是观摩示范园、帮扶薄弱园或创建园等,鼓励创新活动方式。
2.学前教育发展共同体每月对成员单位的常规工作进行督查指导1次,并提交书面指导材料。
3.学前教育发展共同体每学期至少对成员单位内的教师组织活动指导1次、教研活动指导1次、课题指导1次。
四、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xx年8月)
片区负责人会同成员单位,深入分析梳理片区内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精心制定共同体活动计划。活动计划要体现培训、研讨、指导内容,尤其是加强对薄弱幼儿园的重点帮扶,促进片区学前教育工作水平不断提升,推动全区学前教育工作的跨越发展。各片区活动计划于9月10日发至邮箱。
(二)实施阶段(20xx年9月-2022年6月)
各共同体根据计划有序开展活动,凸显实效性和针对性。通过开展活动,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共同发展,力争形成办学成果,在片区内推广实施,在我区乃至全市形成较大影响。
(三)总结阶段(2022年7月)
及时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成果,找准问题不足,深入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建议,为下一学年度共同体活动的高效实施提供借鉴。
五、考核奖励
2022年6、7月份对各共同体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幼儿园共同体发展活动方案 篇3
为加快我县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激发示范幼儿园的引领作用,形成学前教育发展合力,提升各级各类幼儿园发展动力,提高全县学前教育发展品质。根据《关于组建三门峡市幼儿园发展共同体的实施意见》三教文〔20XX〕2号文件要求,在原结对帮扶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组建卢氏县幼儿园发展共同体(以下简称共同体),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以共享、共建、共赢为目标,通过建立共同体,创新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的体制,共享全县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提升幼儿园管理水平与保教质量,促进全县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实施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
三、组建原则
(一)科学规划,统筹设计。以“促公平、提质量”为总目标,按照“分层次,广覆盖”的工作思路,发挥省、市级示范性幼儿园和其他优质幼儿园的引领带动作用,建立以提高薄弱乡镇和薄弱幼儿园办园质量为目标的发展共同体,各类幼儿园按照“1+X”的模式结合起来组建发展共同体。其中“1”为“领衔园”,“X”为“共建园”,每个共同体不少于4个幼儿园。共同体内幼儿园按照省、市级示范幼儿园+其他幼儿园的模式组建。每个共同体内共建园中至少有1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确定共同体成员后,教体局将举行共同体启动仪式。
(二)健全组织,规范管理。规范共同体的组织管理,设立由“领衔园”和“共建园”以及相关人员组成的内部组织管理机构。“领衔园”牵头建立组织管理制度,明确组织目标、原则、职能等,健全组织运行机制,制定工作推进计划,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领衔园”要按照计划分阶段实施,做好相关工作记录,并做好阶段性总结。
四、职责任务
(一)健全管理制度。“领衔园”作为共同体中的领衔主体,要协同“共建园”做好园务管理,担负起全面指导本共同体内幼儿园各项工作的职责,要经常深入“共建园”进行指导、交流,或接待“共建园”教师锻炼学习,帮助“共建园”规范管理,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完善园务会、教代会、家长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健全教研、财务管理、幼儿接送、卫生安全、家园联系等各项制度,促进“共建园”各项工作迈上规范化、科学化道路,每月至少一次到各“共建园”指导管理工作。“共建园”要主动积极学习管理经验,共同研究办园目标、发展规划、园所文化、规章制度、家长工作、大事安排及教学计划,并逐项落实。
(二)教师发展方面。“领衔园”的优秀、骨干教师要每月至少1次到“共建园”上示范课、指导教师创设环境、参加教研活动,“共建园”要每月派出教师轮流到“领衔园”跟岗,全面学习班级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领衔园”每学期应选派优秀骨干教师深入“共建园”举办专题讲座、开展专题培训、组织示范研讨,交流教研信息,帮助“共建园”开展园本培训和园本教研,拓展教师视野,转变教育观念,提高保教水平。同时在教师中积极开展拜师结对活动,有针对性地提高师资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教育资源方面。“领衔园”要将自身的园本优质课程体系加以输出、推广,“共建园”根据自身需要各取所需,形成既有“和而不同”的学前教育特色,又有在不同领域“百家争鸣”的发展状态。
(四)建立共同体档案。建立共同体实施档案,做到活动有计划、有方案、有措施、有记录,建档立卷,规范管理,努力提高帮扶活动的规范性与实效性。每学期应进行一次活动小结,对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形成小结报告。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XX年1月15日,县教育局印发通知,启动共同体组建工作。
(二)制定方案。20XX年1月25日之前,各“领衔园”制定本共同体工作方案报县教育局408室备案。
(三)签署协议。20XX年1月30日前,县教体局指导各单位签署共同体协议,制定具体发展计划,全面启动发展共同体工作。
(四)深入实施。20XX年2月—20XX年2月,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表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共同体工作取得实效。
(五)中期检查。20XX年7月,对各共同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六)年末总结。20XX年2月-3月,对共同体实施工作进行评估、总结和表彰,并部署启动下一轮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统筹推进。各幼儿园以“领衔园”为主体,优秀教师为骨干,统筹推进共同体建设的工作设计、组织协调、日常管理和督查指导。各幼儿园园长要高度重视,确定一名园级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之中,明确职责分工,制定科学、详实、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保障活动时间和活动经费,确保共同体工作取得实效。
(二)统一考核,整体评价。建立统一的考核奖励机制,县教育局制定《卢氏县幼儿园发展共同体考核办法》(附件2),教体局成职教股将对各幼儿园此项活动进行过程督查以及终结性考核和奖惩。考核重点是共同体工作实施方案中的预期目标达成情况、优质资源增量与园际差距缩小情况、以及每所幼儿园幼儿进步、教师成长、持续发展等情况,将学生、家长与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共同体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尺。本活动考核结果纳入教体局对幼儿园学期的综合评估,对积极开展活动且幼儿园期末考核、等级评定与上期相比提高较大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组织落实不力的幼儿园,要进行通报批评。
(三)定期交流,加强宣传。教育局将定期组织召开共同体工作成果交流大会,加强各共同体间横向交流。以学术交流、经验总结和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展示各共同体工作成果,加大工作成果的推广力度。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对共同体建设中涌现出的优秀幼儿园,以及推进共同体建设的经验和成效及时进行总结和宣传,引导和动员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共同体建设的良好氛围。
七、材料报送要求
各“领衔园”于20XX年1月25日前将本发展共同体实施方案和活动安排表纸质稿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卢氏县教育体育局408室,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幼儿园共同体发展活动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开化县教育局关于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调整实施意见》,将协作型教共体升级为共建型教共体,形成紧密型合作办学模式,推进校际间的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文化特色等多方面的合作交流,共同体本着“平等、互动、共赢”的合作原则,扩充优质资源总量,扩大优质资源的辐射面,提升教育优质化水平,全面推进池淮镇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结合我校及兄弟学校实际情况,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学校共同体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池淮镇教共体
核心校:xx幼儿园
受援校:xx幼儿园、xx幼儿园
三、共同体建设目标
力争通过各校的共同努力,构建出一套符合各校校情的“管理一体、研训一体、资源一体”的工作制度;研究、探索出一条具有各校特色的一体化共同发展之路,实现池淮镇教育优质均衡协调发展。
(一)加强联动。进一步加强校际联动,营造资源配置,逐步实现校际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二)以强带弱。充分发挥各校间优势、特色的带动和辐射作用,通过更新理念、队伍建设、教学改革、交流轮岗等方式,有效促进各校的办学水平全面提升。
(三)均衡发展。通过共同体建设,促进池淮镇教育均衡发展,确保优质资源不稀缺,薄弱学校能提高,整体水平有提升。
四、建设措施
(一)开展线上教学活动。共同体核心校与成员校间开展基于“互联网+义务教育”基础的城乡同步课堂,九月底之前完成不少于2门学科,累计不少于20节。(需上传学校间同步课堂的图片及课堂信息汇总表)
(二)开展线上线下教研活动。共同体核心校与成员校间开展教师网络研修不少于8次,开展线下教研不少于4次。(需上传学校或年级组或学科组间的教研活动文本佐证、网络研修图片)
(三)推进教育共同体教师交流。共同体核心校选派骨干教师到成员校任教,并覆盖到每一所成员校。(需上传已交流教师的名单等基本信息,通过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等途径复核);核心校优质师资可在成员校建立优秀教师工作室,指导乡村学校中青年教师成长。
(四)建立激励机制。建立完善教共体内部中、高级职称评审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管理办法,优先考虑教共体内流动到乡村学校任教教师的职称评聘。各类评优评先比例向承担教共体任务的核心校教师适当倾斜。教共体核心校要结合岗位贡献、工作量等因素,优绩优酬,向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
五、各校具体工作
1.核心校和成员校共同商讨制定教共体实施方案。
2.核心校和成员校共同商定开设两门学科同步课堂。
3.核心校和成员校之间签订教共体合作协议。
4.核心校按开设的两门同步课堂安排相关教师进行同步教学,成员校听课教师填写同步课堂记录单,并上传到相应网站。(每门学科不少于10节)
5.每节同步课堂结束之后,核心校任教教师和成员校教师进行线上评课研修,并填写网络研修记录单,并上传到相应网站。(每门学科不少于8次)
6.核心校和成员校共同商议线下教研活动开展时间点,通过成员校到核心校上展示课以及核心校选派骨干教师到成员校上展示课相结合,加深了解各校校情,深化教共体共同成长。(线下教研活动不少于4次)
7.为加深各校间的合作交流,根据实际情况,三校共同进行课题研究、论文撰写等教科研工作。
8.每学期召开质量分析会2次,作业专题研讨会3次以上。
9.核心校与受援校间建立教共体内师徒结对,积极开展全方位的师徒共研活动,师徒结对2对以上。
10.每学期按照青年教师、中年骨干教师,分学科与受援校开展教学比武1次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