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蒙的山庄
迷蒙的山庄周晶岐
“折磨自己”是那天去朋友山庄和庄主朋友喝酒时他说的一句话。我印象很深。
那天我正在办公室看一个材料,手机响起来,很熟悉的声音。
“晶岐,有时间嘛,出来喝酒。”
我说有时间。一般来讲,有文友相聚,总是件很高兴的事。因为高兴,所以我几乎没有推辞过。那位朋友(应该说是一位优秀的小说家)曾对许多文友说过,晶岐是位喜欢为文学搭建平台的人。其实说得通俗一些,就是愿意请文友们聚聚,享受一下文人之间的真诚、直率的气氛,以冲淡日常工作中的机械、呆板。就像我不愿意过太颠簸的生活一样,也不愿意过太平静的生活。太平静,就是缺少了体验;太平静,就造成平庸。有点悬念,有点神秘,有点刺激,有点创新,有点忘我,生活才能有点味道,我们的生命才能活泼起来。就如喝酒,许多时候就是在“折磨”自己。我们需要这种“折磨”,我们离不开这种“折磨”。长时间不“折磨”自己一下,我们就会被世俗淹没,就找不到自己。我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的酒局不少,亲戚啦,同事啦,同学啦,婚礼啦,碰到什么大事小情啦,都要喝一顿。但我高兴的还是和文友喝酒,不应酬、不做作,不拘泥,也有共同感兴趣的话题。特别是听说安排酒局的是一位很熟悉却也久违了的文友,就更加高兴。再说了,我这些年都是自己说了算,不是什么特别的事,简单交代一下,说走就走。我这个人已经到了淡泊名利的时候,跟别人也没什么利害冲突,也就没人飙着我。这也不是摆什么老资格,而是我有很好的信誉——从来不耽误工作,白天喝酒,就是喝到半夜,下半夜也得把活干完,绝不拖欠。好多时候,往往是有点心计地提前把工作做完,为自己赢得宽松的自由。
我下楼时,车已经在路旁等候。握手、上车,一路欢声笑语。原本他是想在市里找个酒馆,痛快地喝一顿,然后再去山庄。但一看到朋友开车,为安全也为尽兴,我便提了个建议,就随便买点熟食,直接去山庄喝吧。
都赞同,就这样办了。几样熟食,一箱啤酒,车逶迤地出了城市,上了乡道,顺着庄主手指的方向,我们就看到了山庄。山庄是一座白色的二层小楼,建在半
山坡上。四周有果树、菜园和鲜花碧草。应该说,这是个世外桃源,更是文人雅士喜欢的地方。
简单地参观之后,我们三人就开始喝酒。
回忆往事,谈论现在,展望未来。
每人半杯小烧。是地道的高粱酒——我一口就能喝出来。然后就是啤酒,一口一杯。我高兴的时候,和朋友谈得投机的时候,从来不打酒官司。谁愿意喝多少喝多少,只要高兴,只要开心。
人生真正高兴,开心的时候能有几多呢?
走一个,再走一个。眼看着满满的一箱没剩下几瓶。
不知什么时候,外面下起了小雨。
刷刷刷,如细碎的珍珠帘,晶莹、剔透,在窗外闪动,花草生动,远山迷朦,凭空增添了一种诗意。
往事如烟,现实混沌、未来渺茫。这是我的感觉,现在最亲切的是和朋友喝酒,还有爱情,那玩意儿太累,不如酒,不提也罢。因为和两位作家喝酒,未敢造次。喝着喝着,我对庄主说了句实话。
“我曾怀疑过你对文学的真诚和耐心。”因为我知道他的经历。他点点头,没有反对。他说除了这座小楼,我没有给孩子留什么。我没有对他的谦虚搭话——这也许和他请我们到山庄喝酒的意图有悖。他举起一双粗糙的手对我俩说,这楼的好多活,都是我自己干的,我是在折磨自己。我不知道他所说的“折磨”的指向和真正的含义是什么,但我能从他的脸上感觉到他的内心有许多难言之隐。
我也曾“折磨”过自己,把自己想象或放到一个最微卑的地位上,放下架子,放弃自尊,深入到最底层的人群中,干着常人都无法忍受的活,对那些形形色色的人那怕是民工、拾荒者陪着笑脸——但那是做戏般的体验,是为了写作的体验,我心里还在高傲着。我不满意自己,也对不起我所受的那些罪——自今也没有培养起贫民的情怀。
于是就我想,倾其所有的努力营建一座让许多世人羡慕的山庄,不会是他唯一的目的。我自然想到了美国着名的作家,以长篇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风闻世界后,把自己隐居在新罕不什尔州的一间小屋中,外筑高墙,离群索居,成为着名的遁世作家的塞林格。这种对文学的专一和性格的孤僻使他几乎被人们看成“精神病”。可我知道,太正常的东西就是没有性格,就是平庸,连人都一样。说这个人太冷静,太理智,一边去,请我喝茅台我都不会去。这种人你他妈应该去当官,弄好了还能豪宅名车靓女人,多风光多气派呀,何苦偏在文人圈里混。要知道,一旦献身艺术,一个人就再也不能想普通人那样生活了。作家。艺术家都往往会不由自主地意识到这一点。的确,艺术家必须将自己的身心置于一种不同于普通人生存的环境之中,置于一种非常化的。在普通人看来近于疯狂的生存环境之中,他们必须从这类疯狂。极端的环境中获取艺术的感觉,创造的灵感和激情。塞林格他也是在“折磨”自己,他有常人都没有过的孤绝的体验,他的快乐压住了他所受“折磨”的痛苦,是自觉的,真实的。毫无疑问,为了艺术创造,他们必须享有绝对的自由,抛开一切限制和束缚,随心所欲,这样才能创造出最优美的艺术杰作来。有这种病的人容易写出好东西。
你在这住吗?
当然。开始夫人还不太习惯,慢慢的就适应了。
我不知道在一些空房间里走来走去是什么滋味。朋友在他的文章里写到。这也是我在参观楼房时想说的,拘于面子,当时我们都没说。
“你们要是想喝酒,写作,就到我这里来,有都是房间,而且清一色绿的色食品。”看得出主人很热情,也很真诚。
“好哇。”
三人高兴,又碰了一个满杯。
我们经常说,我爱田园风光,喜欢大草原那无边无际的绿色,如果不是有特殊的目的和使命,我相信,你到那里玩几天可以,完全从心情出发,你在那里最多呆不上一个月,那一个个沉静的夜晚,那无边的寂寞,不是谁都可以承受得了的。我们出生。成长在城市,从来都不知道城市到底意味着什么。现在,我突然明白了,城市里的文明和奢华,那光和影,那音乐和霓虹,原来是为了消除人心的孤独。
于是我又想,你一个文人喜欢恬静、幽雅,山环树绕的乡村风光也就算了,何苦要让生长在城市的嫂夫人到乡下陪你寂寞。你有这个思想准备吗?你能像塞林格一样承受住这无边的寂寞吗?你能把自己那颗经历了世俗拼打多年的心,收拢在这一个寂寞的小楼里,与尘缘决绝,一心一意融入田园风光,过着“采桑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生活吗?这座小楼能成为你一生标志性的总结和终身的寄托吗?
我想起雨果的诗:
我思索时,是诗人,是神灵。
但头痛时,唉,却是常人。
我以为,山庄对他来讲是一种对世俗的逃遁,除了这个标志性的物在能让他感受到几分满足、塌实和骄傲外,现在的表现是一种对自己以往努力和奋斗的否定,对现实的意冷和对未来的渺茫。他需要一种躲开尘嚣,远离拼争,融合与亲近自然的田园牧歌般的生活。
如果所谓的“折磨自己”,是经历世俗拼争后的冷静,是一种生活方式的彻底转变,是原本就有文学情怀的人心甘情愿的承受两种生活剧烈地碰撞之痛而决然做出的不坏的归宿般的选择,那可是高明之举,真的让人刮目相看了。
我们祝福他,也祝福自己。
这与文学有关,但又不仅仅是为了文学。
天,渐渐暗了下来。
刷刷刷,雨还在下。
山庄一片迷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