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500字
倚栏轩整理的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500字(精选6篇),供大家参考,大家一起看看吧。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500字 篇1
王子与灰姑娘的故事情节又再度呈现,自己很喜欢这部小说,以至于看了书后又去找碟看。女主角伊丽莎白和男主角达西的爱恨情愁总能让我很清楚的想到本书的题目。达西的傲慢和伊丽莎白的偏见是小说的主线又是他们爱情发展的绊脚石,故事围绕他们的相知相识相恋一直发展下去。我就从他们的爱情方面来谈谈这部小说吧。
书的作者是英格兰的女作家简·奥斯丁(1775—1817),这位仅活了四十二个春秋的女子是个牧师的女儿,自幼和父母兄弟姐妹在一起。也可能受到这个原因影响,她作品的写作范围只是一个村镇上的三四家人,就像她自己生活的圈子一样,并多以女主人公为主要角色,也同她本人以及亲友当中的中产阶级淑女一样,总之她的文章总离不开她生活的影子。
《傲慢与偏见》这部小说和奥斯丁的其他小说,反映了她那个时代的世态人情,在英国小说史上开辟了写实的世态小说的先河。《傲慢与偏见》主要篇幅都是谈婚论嫁,带有一般世态小说通俗浅显的特点,但《傲慢与偏见》经过了两个世纪的阅读和批评,却能始终引起长盛不衰、雅俗共赏的兴趣,是有很多原因的,正如奥斯丁自己所说,《傲慢与偏见》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简单的故事情节给人一种淡淡的感觉,舒服而自然。王子与灰姑娘故事的又是那么的浪漫,加上作者细心的刻画幽默机智的描述更使得这部小说在至今都是值得人们一读的。
说了这么多我们先来谈谈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相识吧。在朋友彬格莱·查尔斯的舞会上,达西和女主角伊莉沙白认识了,但整场舞会都不跳舞的达西给伊莉沙白留下了一个很是高傲的形象,不同于童话故事,他们并没有因为一见钟情而相爱。彬格莱恋上了伊莉沙白的姐姐简·班纳特,这样给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相互了解到最后的相爱做了铺垫。姐姐在彬格莱家生病,伊莉沙白独自走着很远的路到彬格莱家看望姐姐。
一种内在美由此散发出来,她和姐姐的这种姐妹清深正是她知性善良的一种表现。达西也正在这个时候看到了这位姑娘的美,纯洁而美好,由内而外的看到了伊丽莎白的美并深深的爱上了她。但是彬格莱妹妹的挑拨、他们一家人的搬走、再到韦翰的谎言,无疑给他们的爱情发展划上了一条巨大的鸿沟。看到这是很气愤的,王子渐渐远离公主,留下的只有太多的误会与偏见。在他们渐行渐远的时候奥斯丁又巧妙的将他们联系到了一起。妹妹与韦翰出走和达西的真诚告白,越来越多的误会被打开,最后伊丽莎白打消对达西的偏见并也爱上了这位优秀的男子,在达西一如既往的爱慕下,王子与公主终于走到了一起。
圆满的结局却经历了太多的曲折,在不同阶层上,男主人公的傲慢与女主人公的偏见都带有明显的阶级冲突,他们在爱情上遭逢的种种挫折正是这种不同阶级地位造成的。一个平凡的女子最后找到了一个富有并深深爱着他的王子,那是因为她秀外慧中的一个素质,和她那充满理性的爱情观念和实际选择。她那种独立不羁、藐视权贵、敢作敢为的表现又体现了当时的先进思想。小说总是顺应着他们的爱情而发展下去的,小说高潮部分,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达到了顶峰,看到那些难解的误会我就义愤填膺,看到乌云慢慢飘开偏见打消,王子与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就会有种旁观幸福的开心。小说就是根据他们的爱情而发展下去的。傲慢,偏见,这两个毋庸质疑的贬义词,简.奥斯丁用“精心的语言”和“机智的幽默”将作品描绘成为精致的象征,一时之间闻名遐迩,从而《傲慢与偏见》也成为了脍炙人口的伟大著作。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500字 篇2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己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说“不”。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500字 篇3
奥斯丁的作品给人的感觉最多的是理智二字。她以理智诠释爱情,虽然没有《呼啸山庄》的生离死别,没有《巴黎圣母院》的生死相随,没有《红与黑》的浪漫热烈,但其所反应的社会现实确是如此一针见血,婚姻——是建立在金钱与相貌上的!
这是个曲折但却动人的爱情故事,女主人公伊丽莎白是一个勇于追求真爱,美丽坚强,有主见有智慧的绅士的女儿。本文以她对男主角达西由厌恶到尊敬再到产生爱慕之情为文章线索,中间穿插了几个发生在她身边的不幸或美满的婚姻。表达了奥斯丁对当时女人的生活与爱情的理想与期望。伊丽莎白本来对达西的第一印象没就是不好的,继而就对达西有了偏见。达西是个不受欢迎,不屑自己冷淡的人际关系的傲慢男子,对于他来说,他的确是有傲慢的理由(拥有俊朗的外表、高尚的品格而且他是一位年薪一万英镑的绅士,与皇家有密切联系,有自己的庄园、家产、田地,总而言之,达西非常非常富有)但偏见是很无情的,这两者之间难免发生很多冲击。两个人之间也因此经常有针锋相对的言辞,彼此之间的傲慢与偏见就形成了一开始的不愉快与误解,但是经过种种事情,彼此之间又产生了一些感情。他们原来都被自己的情绪所牵引。然后又来了一大长串对达西相当不利的流言蜚语,这让伊丽莎白对达西更加的反感!她一直活在自己的偏见下,而忽略了考虑事实的真相,经过达西的解释,与自己的判断才最终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归宿!
伊丽莎白在知道威克姆的真实面目前对其充满好感,她的姨妈却说这样的青年托付终身不会幸福,因为他没有财产没有稳定收入,伊丽莎白接受这样的看法,并且主动克制了自己的感情,呵呵这样并没有给伊丽莎白抹黑,只会让我们看到一个真实理智的伊丽莎白,聪明理智的姑娘。
有一个细节的描述很有意思,伊丽莎白和她的舅妈舅舅到彭伯利—达西的庄园去游玩时,不小心遇见达西之后,和达西先生的交流让伊丽莎白非常满意,她觉得达西应该知道自己的亲戚不都是那种举止让人厌烦的人。这样的心理描述的确很有意思,伊丽莎白已经非常在乎达西的感受了,如果不是的话,她的亲戚如何的糟糕又关达西何事?再者,伊丽莎白是不是也有那么一点的虚荣心呢,这无损她的可爱,反而使她更加可爱!谁不有一点点呢?
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己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说“不”。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这部小说中通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
这便是那一时代的资本主义社会,婚姻怪圈只是她金钱至上的一个体现。社会的不平等性在成了那一时代的婚姻典型,享受爱情是一种奢侈,每个人的头脑中都如电影般不断地重复放映,每时每刻提醒你:钱、钱、钱……
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一定要坚定自己的信念,不要因为金钱、名利或其他原因而草草决定,要坚持寻找真爱。如果对方的某些缺点是自己所不能容忍的、而且也是自己所无法改变的话,就应该果断选择放弃不要由于别人的一些话就改变自己的决定,幸福要自己去经营。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500字 篇4
“凡是有财产的单身汉,必定需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以这样一句话作为本书的开头,让人不由想到这会是一部清喜剧,来讲一个皆大欢喜的爱情故事。可是如若只为了消遣而读,那么这部《傲慢与偏见》就不会有如此长久的生命力。往往,伟大出自于平凡,奥斯丁就是将她的哲理通过爱情这一人人司空见惯的事物来表达的。乍一看,她讲的是伊丽莎白。班纳特与达西的爱情,但寻遍全书,确丝毫不见热情澎湃的只言词组。难怪《简爱》的作者夏绿蒂。勃朗特说奥斯丁不知激情为何物,的确,奥斯丁的作品给人的感觉最多的是理智二字。她以理智诠释爱情,虽然没有《呼啸山庄》的生离死别,没有《巴黎圣母院》的生死相随,没有《红与黑》的浪漫热烈,但其所反应的社会现实确是如此一针见血,她讲的是婚姻,却与爱情无关。
在奥斯丁生活的十八世纪末期大英帝国正处于颠峰时期,而奥斯丁却把视线关注在英国乡间。当时英国乡间的生活在作者看来是惬意悠闲的,纯朴中包含平凡自然,但是整个英国社会的影响力始终波及着乡村,如势利、炫耀、虚荣和对婚姻的看法。当时的婚姻缔结的充要条件是男方有可观的家产,女方有丰厚的嫁妆。于是他们的结合便是幸福,便会为世人所承认接收。诚然,这样的婚姻类似于一种资产合并,以钱作为婚姻的基础,这明智吗?在当时的达官贵人看来这无可非议。于是一切的婚姻要门当户对,此处的门当户对确切地说应是资产相当。于是,一个已婚绅士有一两个情妇,或是贵妇人们有几个消遣的情人也被当时社会所默认。可婚姻仍被冠以“神圣”这一词来修饰。注重实际的人们始终以金钱作为信条,金钱至上方为他们的圣经,为之不惜赌上一生的幸福。这样的做法才算理智、清醒。可悲的是钱成了地位的标志、有钱=有教养=有地位=有高尚品格=具备做丈夫的一切条件。当贵妇人或是待嫁的小姐标榜自己的地位、修养、才华、娴静、优雅等等的诸多美德时,她们决不会想到这一切的美德得以形成的资本是钱,她们谈及金钱时,显现出蔑视和鄙夷,却不知自己的婚姻得以缔结不是因为美德,美德只是一件附属品,作为她们丰厚嫁妆的最让人信服的掩饰物。人们以敷衍、奉承、阿谀来祝贺新人,祝他们有钱人终成眷属。
在本书中有两个人物是此种婚姻的忠实奴隶。一个是夏绿蒂,一个是韦翰。
夏绿蒂从小受到的家庭教育是注重门第、讲究地位。她的父亲威廉。卢卡斯爵士自称与詹姆士宫有莫大联系,这样的吹嘘在乡间邻居间引起的轰动与崇敬已使他的虚荣心十分满足。在这样的熏陶下她与班纳特家的财产继承人柯林斯结了婚。柯林斯不仅为人做作、举止粗俗,唯一可取的便是溜须拍马之功。但他可以继承班纳特家的财产,且自己有一份田地和一份牧师的俸禄。仅仅为了这些,当柯林斯向伊丽莎白求婚失败后的三天中,夏绿蒂一直借看望好友伊丽莎白为由,与柯林斯朝夕相对,终于在第三天使柯林斯向她求婚。她成了柯太太,却不惜失掉伊丽莎白多年的友情。其实她也有不得已的地方,没有丰厚的嫁妆意味着没有幸福的婚姻,年龄颇大的夏绿蒂只有把握住这次对她而言难得的机会。起码,她将来的生活有了着落,可以成为班家大宅未来的女主人。于是,她与认识不到三天的柯林斯结了婚。婚后,她不断忍受着丈夫令人生厌的怪异行为,她唯一的安慰是使她的新家有条不紊,并在世人面前构建一个美满的家庭。生活是残酷的,拥有金钱的代价是失去跟多更为宝贵的东西,比如青春、爱情、幸福、快乐……
韦翰是个十足的流氓,他自恃外表轶丽,一心想通过婚姻来发家致富,可是,他忘了婚姻是相互的,金钱的交易也是相互的。他是个一穷二白的人,自是富家小姐不会光顾。但最终他还是通过不与丽迪亚结婚为要挟,向达西敲诈到了一笔可观的收益。于是又一个婚姻,又一个为了金钱的婚姻铸就了,这次不单出卖了幸福,还有灵魂,韦翰的灵魂被他自己彻底出卖了!婚姻既已变成手段,那幸福也是奢望了。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500字 篇5
“达西和伊丽莎白一直与加迪纳夫妇保持着最为亲密的关系,并真诚地爱他们,一直把他们的恩情铭刻在心。正是他们把伊丽莎白带到德比郡,才将她与达西永远地连结到了一起。”这是本书中的结尾,看起来皆大欢喜,令人宽慰。可是在这部长篇小说中,总有意外不到的事,总有婉转曲折的过程。
本书以乡间生活为背景,描述了贝内特一家与其邻居之间的故事。贝内特一家有五个待嫁的女儿,大女儿简与刚搬来的邻居宾利先生一见钟情,互相倾慕。后又受到宾利的好友达西和宾利的姐妹的阻挠,使得宾利离开了龙博恩。伊丽莎白与达西一开始见面便给对方都留下了极为不好的形象。达西厌恶伊丽莎白的粗鄙亲戚,而伊丽莎白讨厌达西自身的高傲。但后来达西却开始对伊丽莎白的美目和智慧有了新的认识,渐渐的对她产生了好感,甚至爱慕她。可由于伊丽莎白本身十分讨厌达西,以至于达西在柯林斯先生家里对伊丽莎白表达爱慕之情时被执意回绝。可是伊丽莎白的妹妹丽迪亚这时与一个军官威克汉私奔,给全家人带来了极大的苦痛。而挽救这一事实的人却是达西,达西还清了威克汉的债务,并为他俩举行了正式的婚礼。使得伊丽莎白对达西的看法逐步有了改变。最后宾利回到了龙博恩,与简订了婚,而这时达西与伊丽莎白也互相倾慕。两对有情人终成眷属。
有人说过,第一印象便决定了一个人在其他人心中的形象。可是这个结论在本书中却被推翻。一开始达西与伊丽莎白是互相厌恶的。但在后来慢慢相处的过程中,各人发现了各人身上的优点。达西看到了伊丽莎白的智慧,而伊丽莎白看到了达西身上的真诚与无私。这才使得两人互相理解,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
印象与爱情是可以同时成立的。在看到别人的同时,心里也就会不自觉的拿这个人与自己身边的人去比较。得出来较好的结论的同时并产生好感。爱情就是在一步一步的理解与好感中成长的。并不能说一开始的印象就决定了一切。若是如此,也就没有后来的曲折起伏,也就不会看到今天的《傲慢与偏见》了。
故事中还有另外两对情侣。柯林斯先生是贝内特家的远亲。为人圆滑,处事呆板,说话枯燥而无味。这么一个没有情调与品位的人,夏洛特·卢卡斯小姐却看上了。一开始书中并没有描写柯林斯对夏洛特的印象。只是在柯林斯对伊丽莎白求婚失败后才转移的目标。而这个目标一开始就是为了吸引柯林斯而准备的。所以柯林斯便迫不及待的向卢卡斯家求婚,其实他自己也心知肚明。柯林斯并不是为了爱情而结婚,他只是想娶一房太太而已。自己有了事业,有了金钱,就缺少一个主妇来料理家事。他是为了结婚而结婚的人。夏洛特呢,已经27岁了。27岁在那个时代就是一个老处女,嫁不出去的人。夏洛特自己心里也着急,所以她要赶紧找个丈夫嫁出去。她也是为了结婚而结婚,像柯林斯这么枯燥无趣的人,她其实也不愿意嫁。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两个想法相同的人,一拍即合,结成了夫妇。不得不说这是爱情的悲剧,虽不是印象造成的后果,但也是那个时代迂腐的表现。
丽迪亚和威克汉便更不用说了。丽迪亚贪图威克汉的英俊潇洒,而威克汉是为了逃债才和丽迪亚一起私奔。一个为了金钱,一个为了美貌,这样肤浅轻浮的爱情,也维持不了多久。以至于后来威克汉对丽迪亚的感情逐渐淡了,丽迪亚也无可奈何。这对夫妇一直依靠着姐姐们的接济来度日,也好不到哪里去。丽迪亚对威克汉的印象是帅气,幽默。而威克汉对丽迪亚一直不冷不热。这说明了什么呢?说明了威克汉是因为丽迪亚有着她母亲遗产的一千英镑才搭得上几句话。印象还是为了钱。他看人首先看的不是外貌,而是家世和金钱。这样子在外表和金钱上建立起来的爱情,有什么值得可推敲的?
本书是以爱情为明线。四种爱情反映了不同的爱情观。而作者是非常熟练的把握好了一种缩放的写作技巧。缩放自如,使得本书如此耐人寻味,引人入胜。
我不看什么惊天动地生离死别的爱情,我只看平常生活中的琐碎爱情,这样的爱情最真实,也最易打动人心。我看《傲慢与偏见》,我看印象与爱情,我看生活爱情。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500字 篇6
我很久以前就有机会看《傲慢与偏见》,但说句心里话,当时我并不认为这本书有多好,甚至只看了个开头就放到了一边,心想:语言如此贫乏,故事又无激动人心之处,怎么会成为世界名著呢?
这次我是在偶然间弄到这本书,由于书的主人极力推荐,我满腹狐疑,才决定看完之后再对此书下一个自己的定论,中学生作文《《傲慢与偏见》读后感》。这种想法推动下,我花了一些睡觉时间将它看完,于是对它的看法大为改观(当然,假如一点好感都没有,那我也就没那种耐心用睡觉时间来看它了)。
不过,我这里所谓的改观,并非指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改变了原先的看法。我所谓的改观,是指现在才发现它并非毫无优点。
先说说我发现的优点吧。从风格上看,它有与众不同之处,这是毫无疑问的,大多数书都是从男性的角度看世界,即使是《简??爱》和《呼啸山庄》,也基本上从男性的角度来写,而《傲慢与偏见》则明显地充满了女性思想色彩,包括世界观及生活方式。这一点在写作内容上得到最好体现:假如是男作家,写出的作品大多具有惊险色彩(只是强弱一些的问题),而本书中,最激动人心的一段也不过是威克姆与伊丽莎白之妹私奔(而且结局并不悲惨),作者能想到的最恶劣的行径,也只是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简单欺骗;贯穿全文的一件事就是母亲如何嫁女儿。这一系列的事实,都表现了这本书的女性化,而这类书在那个时代当然极少,所以我认为这是本书极大的成功之处。
一部好的小说应当可以反映一个时代的风貌,就这一点而言,此书也表现得相当成功。读了这本书,头脑中不难形成当时欧洲女性社会的状况――所有女子都以嫁出去作为一种荣誉,而不管嫁给谁,婚娶成了妇女唯一的人生目标,真正的感情既少见,又难以被理解,作者深刻揭露与批判的正是这些。
谈到缺点,我想与其他书作比较:就运用语言的能力而言,它不及《基督山伯爵》;就故事的曲折丰富性而言,它不及《乱世佳人》;就表现社会现实的高度而言,它不及《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就人物心理描写而言,它不及《呼啸山庄》。虽然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它要描写的社会现实决定的,但一本名著出现这么多的漏洞,毕竟是太过分了。
读完这本书,我极想将它与《乱世佳人》进行完全深入的对比。这两本书在故事内容,情节发展上太相似了,就连人物选取也如出一辙:达西对应瑞德,伊丽莎白对应斯佳丽,宾利对应维希礼,简对应媚兰。前两者间关系都由感情封冻到暖化,再到热烈;后两者的感情则始终如一。唯一不同之处是,前者以和平为背景,后者以战争为背景。所以我将《傲慢与偏见》称为和平版《乱世佳人》,试想,让宾利处在乱世,他必然会与维希礼一样落魄。相反,维希礼在开始时也是十分体面的绅士。
但在感情的激烈斗争与转化上,《傲慢与偏见》完全无法与《乱世佳人》对比,《乱世佳人》以战争为背景,那么感情冲突自然容易表现,尤其是战争的宏大场面(例如亚特兰大溃退,北军围城),这一幕幕都是如此激动人心,以至于读者难以释卷。这些对《傲慢与偏见》来说是无法达到的艺术效果。对整场战争及战后的社会问题,《乱世佳人》也都表现得很成功,于是这本书的境界也就由儿女私情升华为对国家、对社会的深刻思索,这些也是《傲慢与偏见》的匮乏的东西。
从整本书的艺术性来看,《傲慢与偏见》的确不及《乱世佳人》。但这在深刻思索后的确不难发现,也不难理解。奥斯丁作为女作家,并无太多人赞同(当时社会意识就认为女子无法写小说),这当然造成了女作家在许多写作才能上不及男作家(例如世界观及知识的丰富性)。尽管我可以原谅这些不足,但相对于同样的女作家夏洛蒂与艾米莉,奥斯丁也显然有这些方面不足。所以至今我还坚信,《傲慢与偏见》的确有许多过人之处,但毛姆将它列为世界十大著名小说之一就未免言过其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