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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

2024/06/14心得体会

倚栏轩整理的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精选18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 篇1

《法理学》是很多大学生一年级第一学期开设的课程,很多学生都感觉难学、难懂。其实,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明确以下的认识,然后再采取适当的方法:

第一,理论大多来自人们的实践所得。由于学生大多没有实践经历或没有从法律角度观察现实的习惯,所以,对法的理论理解有难度属于在所难免!但是,为了学习具体法律必须首先解决对法的认识论问题。而法理学恰恰是能够提供法的基本理论的学科,不开该课是法学专业知识的缺失。因此,在对学习该课的期望值上,就不能定位过高。我们老师一般开玩笑说,大一学法理就是灌灌耳音。对于学生来说,掌握基本的理论要点就可以了。其它的时间就是在课堂听听老师介绍各家的学说、课下看看经典的法学著作、翻翻法律类杂志。比如我在大一的时候,就看完了毛选、马恩选、《法的精神》、很多版本的法理教材、罗素尼采等西方学者的代表作。

第二,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初学法理的人,总想弄明白每句话的内涵,总想对法律有个总体的认识。其心情可以理解,但这个愿望不大可能在大学第一学期实现的。任何学科的知识体系是由很多内容甚至领域构成的,法理学也是如此。大学第一学期所讲授到的内容只是法理学的一部分,特别是很多时候,也是极个别学者的一部分思想。能把课堂上所讲授的主要知识点搞明白就是不小的收获,对法理的理解还要靠以后的学习和实践来体会加深。很多学生毕业实习回来,要求学校再开专题讲座,讲授法理。就是因为他们在实践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不是法律条文能解决的问题,需要在理论上加以解释。为此,有的大学在最后一学期课堂教学中,再开有关法理的课,如《法学进阶》。就是一个知识理论再回炉的过程,是一个加深认识的过程。

第三,勤于思考、善于应用是学习的动力。法理学的知识是理论性很强的体系,对理论最好的学习,就是不断将所学到的理论与现实结合起来去验证,得到验证的快乐就是学习的快乐。比如在看电影《秋菊打官司》后,想到国家制定的法和老百姓心目中的法之间的差别;看十七大报告,看到法治思想在其中的体现;等等。老师们在课堂讲授相关理论时,一般都会举实例说明。而学生,也可以将现实中的法律现象与理论相联系去思考。知识只有在应用中,才会发挥其价值。价值的体现,才会促使学生去主动学习、探索。

周末的阳光下,尤其是深秋的暖阳,忽然就催发了以上的文字。

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 篇2

1.重在理解。法理学的学习切忌死记硬背,尽量多思考,用书上所举例子、其他课程中相应的知识或已掌握的现有知识来理解法理学,使抽象的内容变成具体问题。不要单纯地把法理学看成是独立的部分,而应该将法理学与其他部门法有机地结合起来。法理学可分成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抽象的法理,也就是一般考试教材中放在最前面的那些内容;另一部分是具体的法理,即是教材中的宪法、刑法、民法等内容。了解了法理学,便于学习其他的法律知识,而学习了其他法律知识再反过来可以验证一下法理部分讲的对不对、有没有用。如果能做到这样学习和思考,就会在法理学复习中产生兴趣,使整本教材所列的内容前后呼应、融会贯通。

2.高人指点。法学理论博大精深,对于法学专业人士常常也会感觉拿捏不准,更别说那些初来乍到的非法本零基础司考考生了。这种情况下,最大的忌讳应该是闭门造车了。想必任很多朋友捧着本法理学教材,看上几天几夜,也不见得能参透其中的要领。此时名师的指点,高人的点拨是相当有必要的。我当时就报了独角兽司法考试网的VIP保过班,不仅法理学老师讲得精彩,其他学科名师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精到的分析,都让我受益匪浅!

3.对选择、判断这类题型,一定要明白为什么选择这个或这几个答案,而选其他的就错。判断题要知道错在哪里、怎么改是对的,千万不要背辅导书上的答案。出题主要考察是否掌握了一般与特殊、绝对与相对的关系,分类标准与结果之间的一致性。因此,遇到一个问题有不同划分标准(如法律规范的分类、法的分类),一种行为大多数情况下是怎么样、特殊条件下是怎么样的(如违法的构成一般要求行为人有过错,但特殊侵权行为则不要求;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一般适用中国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类知识时,需格外注意,要弄清搞懂,不能存在“差不多是”、“好像是这样”的模糊认识。

4.对分析题,注意将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和基本原理与现实问题结合起来,复习时自己可以设计若干具体说法,然后从法理学角度进行分析;答题时冷静考虑出题者的用意和角度,把与之有关的原理一一对照,从中找出合理的根据。对论述题,复习时重点在于知道有几个要点,尽量用法言法语,回答的顺序要准确,同时要对要点进行简单说明。答题时做到要点明确、解释清楚。大家不妨听一下独角兽司考网校VIP保过班的课件,几位老师对于论述题的答题方法和技巧有详细的分析和讲解,很实用滴!

在掌握了好的复习方法的基础上,再针对法理学的重点进行学习,对难点进行理解,对易错点加以注意、避免。这样,离成功会越来越近。

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 篇3

在第一堂课里,李老师说了一句话,成了我日后思考的主题。他说“法律是一门很肤浅的学科,更深刻的东西不在那里。”越深入地思考这句话,就越震撼。

在我的阅读经验里,初次阅读法学著作,都会觉得枯燥,尽是咬文嚼字、罗列堆砌,感觉智慧的东西很少;而在我初次阅读文史哲的经典著作,感觉其作品本身的思想魅力即能给人强烈的心理冲击。但是为什么法学著作没有这种冲击力呢?是因为中国法学只发展了二十余年,思想水准无法与其他绵延流长的学科相比,还是法学这门学科本身的限制?恐怕都有吧。

应对这个学科的特性,我们就应怎样去学习,才算真正地掌握了这门学科?我认为,法学能够分为“理论”和“实践”两块(也能够叫一虚一实),并分别采取不同的学习方法。对于“实践”一块,只要学好司法考试的资料,再辅以法院和律所的经验,就算基本掌握了,这是一种偏重技术性的学习;而对于“理论”一块,仅从现有的`法律现实无法把握到它的灵魂,目前法学界所能带给的思想营养也较贫乏,因此需要在更广阔的天地里寻找一切有益于它成长的知识。

在现代社会里,法律是调整人的行为的最主要和最有力的方法,因此承载着越来越多的职责。而涉及到人的行为的研究,仅有法学的视角是不够的,还需要调动诸如哲学、伦理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历史学等学科的相关知识,才能确保法律能充分地发挥应有的作用。分析法学派虽然使法学在形势上成为了自足的学科,但是法学和其他学科的内在联系仍是千丝万缕,无从割断,任何一个有志于从事法学研究的人认真思考之后都会认同这一点,因此我们务必坦诚应对本学科的局限,自觉地把其他学科的精华引进来充实法学本身。

回顾法学的历史发展,法学是逐步从伦理学、政治学里分立出来的,但我感觉,随着法律与法治在国家生活中发挥的越来越大的、无法代替的作用,法学就应能反噬政治学伦理学,把它们的思想精华都吸收过来,成为真正的显学。

以上是我在这个命题的启发下,对法学学科本身的一些问题的思考。

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 篇4

《法理学》这本书是德国法学家魏德士写的作为成文法系代表之一,德国法对世界法制的发展产生过重要的影响,其足迹遍及西欧。南美以及包括俄罗斯在内的当代东欧国家。在全球化过程中,国家的以及国际的法律秩序不可避免地赢得了日益重要的意义。只有取得共识的时候,国际公认的法律价值,也即我们正在经历的并决定着下一代命运的法律价值才能确保在生活各个领域的深刻变化的和平过程。同时,只有公正能够建立持久和平。

作为新闻学子,法律对于我们来说更是意义重大。无论以后我们是从事报纸。电视。广播还是网络媒体的工作,我们所说的话我们所写的文字都是具有公众效应的,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我们既不能侵犯别人的权益也也要维护自身的权益。这样才能为树立媒体公信打下基础,做一个合格的媒体人。

本书主要从法律研究的基本问题。法及其功能。法的效力和法律适用这几个方面来讲述了法理的意义。那什么是法呢?这样的问题看起来简单,但是要回答却很难。法的概念与时代紧密联系,始终没有定论。无数法学家和哲学家试着为法下定义。对法的定义,学者争论不休主要是自然法学和实证主义之间的对立:自然法学认为,法是直接来源于自然。人的本质或者〝造物规则〞。人们称这种内容随历史而变化的法为自然法。它应该存在于万事万物的本质中,而不是由国家的立法者来制定。于此相反,另一种观点认为法是权力机关根据宪法的规定所制定的法。但是不管是自然法还是权力机关制定,法律的根本目的是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使各方正当利益达到统一。

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 篇5

复习方法:

周老师的蓝宝书是必备的,虽然北大老师每个人的独立性都非常明显,但是可以从考题看的出来,每年都或多或少的会出这本书上的原题,所以一定要有这本书。

这本书中有两个地方我觉得可以简略的看:

(1)法的继承和移植:周老师讲,这是个没有理论价值的问题;

(2)法的关系,老师虽然没有讲重要与否,但是他讲这章的内容在考外国学生和本科直接考博士作为基础题来考。所以,我觉得大家可以在第一次复习的时候仔细阅读一遍。

另外,看这本书时可以看考书后的思考题来进行。

有一点要说明,这本书上的许多内容都已经考过了,所以以后如何考法很难说,我想从今年的考题可以看出一点,题目重复的可能性还是有的;以后也会越来越多的出现一些书上没有的问题,所以扎实的法学功底会突显其重要。

此外,如果你有时间的话,张文显老师的那本红宝书上有几个问题可以关注一下:

我的体会:

我在考研的过程中就只读了蓝宝书,另外还看了几篇其他法理学老师的论文,比如像苏力老师的,贺老师的,巩献田老师的。

最后要尤其强调一点,老师推荐的书是基础,即便考题不在书上,你也要精通每一本必看得书,其他的,你有时间再看。另外在读的过程中,你要领会老师的思维方式,这很重要。

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 篇6

时间无情的在我们年轻的脸上留下岁月的痕迹,不知不觉间,学习法理学已经半个学期了。在这段时间里面,伴随着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的变化,使我对自己的人生道路充满了迷茫,显现出一种无所适从的状态。

就在我处在迷茫时,它走入了我的心间。它就是法理学。它就像朋友一样帮助我,像我的父母一样疼爱我,像老师一样关心我。在这盏明灯的指引下,我走出了迷茫期,大步迈向充满阳光的大道。

在正式上课之前,我预习了法理学这本书,竟然有些看不懂,里面大都是一些理论的内容。后来听了张老师的课逐渐明白了法理学是“法学”研究中的一门科学。对国家制定“法律”进行“理”的研究,即法律规范的合理合法性,也就是说国家在制定出台具体的法律规范时,应当共同遵循的基本原则和精神,这些原则和精神同公民认知、社会现状息息相关,当今社会主要体现法治和民主的精神。学习法理学应当要与实践相结合。

法学的研究的学科都研究法或法律现象,法理学的研究对象与其他法学学科的不同之处在于,法理学研究的是法或法律现象的一般性问题,而不是法或法律现象某一个方面的具体问题。在我国法理学的研究范围概括为:法的本体论、法的历史论、法的运行论、法的关系论、法的价值论等五论。法理学的功能有1、法理学是法学的入门与向导。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属于理论法学,它提供的不是具体的、实用的知识,而是抽象的、基础的理论,如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规律等,这些基础理论不仅为法学的其他学科提供了入门的知识和理论,也为法学的其他学科提供了理论的指导。2、法理学能启蒙和传承法律精神。在法学的所有学科中,法理学是最具思想性的一门,它是以启蒙和传承法的精神与理念为核心的。3、学习法理学可以培养与训练法律思维方式。法律思维是法律职业者所特有的思维方式,是法律职业者必须具有的职业技能,而法理学中承载着培养与训练人们法律思维方式的功能。因此,学习法理学的意义非常重大。

我认为学习法理学时应该注意切忌死记硬背,尽量多思考,用书上所举例子、其他课程中相应的知识或已掌握的现有知识来理解法理学,使抽象的内容变成具体问题,不要单纯地把法理学看成是独立的部分,而应该将法理学与其他部门法有机地结合起来。不然容易步入学习法理学的误区。

上法理学的课程时,老师讲得生动形象,通俗易懂。并在讲课期间插入一些例子,使我在课前预习不懂的问题在老师授课时迎刃而解,对法理学的学习信心更大了。我相信在老师的悉心教导和同学们认真听课下会在法理学这方面有更深的造诣。

我为能掌握这种实用的思维工具而骄傲,我应该好好学习法理学知识。

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 篇7

通过这半个学期的学习,我愈发觉得,诊所课程更加重视学生综合运用所学法律知识的能力,同时也要求学员本身素质提出更高要求。就知识运用而言,课上老师给出的是现实中法律关系复杂又模糊的案例,这些案例不同于以往专业课中一眼就可以看出其中法律关系的教学案例,它们不但涉及多方主体,主体间还存在多重法律关系,甚至这些法律关系都是模棱两可,需要我们用法理学知识来探讨。就对学员素质要求而言,这其中包括跟办案小组学院间的团队合作能力;与当事人沟通交流的能力;还有师生之间的互动交流学习。诊所要进行分析的案例,首先要自己提炼有用、精炼、精确的案情。这不仅要求我们有提取案情的能力,更要求我们在接待当事人时具有尽可能多的获得有用案情的能力。

法律诊所课程的学习,不仅进一步加深了对法学专业理论知识的认识,而且通过课堂的学习实践的过程,能很快地发现自身存在的知识漏洞和盲区,有效地弥补自身不足,把学生从单纯枯燥的理论知识,带入了环环相扣的实际案件当中。同时,课堂讨论上围绕真实的案件开展,老师在实践各个环节对我们加以引导,力求使我们了解实际生活情境中案件的处理方式,熟悉法务的处理知识和技巧。通过诊所的学习,极大地增强了我对"证据"的理解,深刻地体会到任何法律案件都讲求“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而事实要靠证据来说话来澄清。

诊所使学生以"律师"的'身份参与案件、讨论,这就使得课堂的气氛活跃起来,不管是哪方的"律师",都不会让自己的一方限于被动,将我们所学的知识最大化的调动起来,同时也带动了我们学习的自主性和主动性,在法律诊所案件遇到的问题,大家都会详细的查询相关知识,并在课堂上讨论和模拟处理,这样也把我们平时接触不到的知识,也能做一些了解,同时拓宽了我们的知识面。另外,诊所的老师们也用他们的实务经验教会了我们另一种办案思维——某些案件看起来是山穷水尽,但抓住细节,换个角度思维,往往会有变被动为主动的效果。在同学们的案件讨论差不多的时候,老师们会讲述自己曾经处理过的案件,并介绍不同律师的处理方法,再来比较其中的不同,进而让我们自己比较出哪种方法对于当事人来说更有利。通过这些对比,让我看到了法律人身上独特的魅力。

最后,法律诊所所传授的.法律实务方面的内容,最大限度的帮我们在以后实际生活中来运用,这也使得以后将要作为法律从业者的同学们,少走了许多的弯路,获得了一些前期经验和历练。

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 篇8

法理学这门课程最大的特点就是:理论性强,因此它比较抽象、比较不容易学好。但是它又很重要,学习法理学是为我们学习专业课程打基础的,只有把理论基础打好,才有可能把以后所要学习的专业课程学好、学深、学透,否则我们对很多法律现象只能是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回答这一问题要从几个方面进行

1.什么是法理学

2.为什么学习法理学即发了理学的重要性

3.怎样学习法理学

4.要与当前社会的状况结来讨论

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 篇9

转眼之间,我参加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法学专科《法理学》的学习已经快一学期了。

学到了什么?我不敢肯定,只是多少有一些想法……

整个学期,通过中央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课堂上老师的讲解,东台电大老师面对面的辅导,我对“法”有了一种全新的认识,或许这种认识是肤浅的。

总有一种感觉,理论的东西,就像蒙娜丽莎,你看着她的时候她不笑,一转身她就笑了。美术老师说那是因为达芬奇把她的笑画在了阴影里。起初对“法”的理解,也一样。

法理,刚接触的时候,觉得枯燥乏味,但内心又有一种丢不开的偏好感觉。

法理,也是理论。理论就是理论,就是美,没话说,就是给人很多希望。于是也能体会为什么有的学者一辈子搞理论,还痴迷其中,怡然自得呢!不过有时候联系一下现实,那些飘起来的思绪就被泼凉了,心也沉了下去了。我在想,这是我的悲观,还是现实的灰暗;是理论映衬的效果,还是理论和现实的碰撞才让我们产生了一种社会责任感?剪不断,理还乱……于是,我想想还是从法理学入手,慢慢领会!

通过这一学期对《法理学》的涉猎和整合,我在这里知道了:法学的起源和发展、法的概念和本质、西方其他法学思想、法的类型、法系、法治的概念……初步了解了“法学和法理学、法的一般原理、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法的创制、法的'实现”;加深了解了“法治与法制、权利论、法律文化、法律关系、法律解释、法律规范、法律适用……”

对此,我首先从整体上有了一个宏观的对法的认知,进而简明扼要地理解了一些法的基本概念。这是电大开放教育《法理学》授课中一种很好的对“法”和“法理”的启蒙教育。

以上仅是我在学习《法理学》中吸收并总结到的综合之后的观点,但难免也少不了很多偏颇。有不妥之处,恳请老师和同学们雅正!

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 篇10

转眼之间,我参加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法学专科《法理学》的学习已经快一学期了。

学到了什么?我不敢肯定,只是多少有一些想法……

整个学期,通过中央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课堂上老师的讲解,东台电大老师面对面的辅导,我对“法”有了一种全新的认识,或许这种认识是肤浅的。

总有一种感觉,理论的东西,就像蒙娜丽莎,你看着她的时候她不笑,一转身她就笑了。美术老师说那是因为达芬奇把她的笑画在了阴影里。起初对“法”的理解,也一样。

法理,刚接触的时候,觉得枯燥乏味,但内心又有一种丢不开的偏好感觉。

法理,也是理论。理论就是理论,就是美,没话说,就是给人很多希望。于是也能体会为什么有的学者一辈子搞理论,还痴迷其中,怡然自得呢!不过有时候联系一下现实,那些飘起来的思绪就被泼凉了,心也沉了下去了。我在想,这是我的悲观,还是现实的灰暗;是理论映衬的效果,还是理论和现实的碰撞才让我们产生了一种社会责任感?剪不断,理还乱……于是,我想想还是从法理学入手,慢慢领会!

通过这一学期对《法理学》的涉猎和整合,我在这里知道了:法学的起源和发展、法的概念和本质、西方其他法学思想、法的类型、法系、法治的概念……初步了解了“法学和法理学、法的一般原理、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法的创制、法的实现”;加深了解了“法治与法制、权利论、法律文化、法律关系、法律解释、法律规范、法律适用……”

对此,我首先从整体上有了一个宏观的对法的认知,进而简明扼要地理解了一些法的基本概念。这是电大开放教育《法理学》授课中一种很好的对“法”和“法理”的启蒙教育。

以上仅是我在学习《法理学》中吸收并总结到的综合之后的观点,但难免也少不了很多偏颇。有不妥之处,恳请老师和同学们雅正!

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 篇11

大一,大二时,我将精力过多的投入到了英语当中。初次接触法理学,实在是枯燥不堪,加之所用教材为人大版孙国华编写,阅读之后却不知所云,后转入读张文显的法理学,仍然有一些让我费解的地方。当时虽然对法理学稍感兴趣,也是基于其与曾经喜欢的哲学有几分想像。偶尔在图书馆看几篇法理学的论文竟能投入进去,便有学法理的意向。后逐渐接触一些部门法,发现作为基础学科的法理学知识之欠缺,使我有重新拿起了法理学教材,越来越明白法理之重要性,也逐渐培养起学法理的兴趣。当我有心去读法理方面的著作之时,却又不知该从何看起。

在老师推荐书目中其中找了本最薄的《大陆法系》来读,竟被书中所提到的“理性”,“民族主义”弄得一头雾水。偶尔看到梁慧星教授写到关于读书的'建议,意思大概是说如果读书过程中读了后文而忘记前文等于没读,想想自己的读书经历郁闷了很久。

读过《西方法律思想史》后,自问有何收获,只是初次了解法律如何在外国的土壤中成长,偶遇经典之句,联系现实社会,慨叹智者的前瞻性和预见性,抄录下来以备后用。仅此而已。

后读《法理学:法哲学与法律方法》,对博登海默用大量篇幅去介绍西方法理学发展的历史表示不解,书中总会引用一些原著的原话,有些语言晦涩难懂,我也总会再翻译成自己的话,批注在书旁,亦或写上自己的理解。如,对诡辩派论者安堤弗认为“任何人只要违反自然法则就必定会受到惩罚。但是,如果一个人违反国家的法律而为未被发现,那么他就不会受到惩罚也不会丧失名誉。”所以我对这句话的评价是:“诡辩派的思想总是具有创新性,预见性,超前意识颇强,该句的价值在于放置在现今社会仍然适用。前一句中的自然法可理解为一种客观规律,符合发展观;而后句看似与现实不符,却是对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嘲弄”。这种读书方法固然可以让我对一些名家的观点记忆深刻,阅读速度自然也会受到一定影响。

偶遇几位研习法理学的师兄,经其指点顿悟不少。时至大三,总会对自己所读书之甚少而焦虑万分。但不管怎样,这半年时间也是很有收获,遂记下读书笔记,以便学习交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读书方法,在数量与质量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是我一直所追求的。

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 篇12

《法理学》是很多大学生一年级第一学期开设的课程,很多学生都感觉难学、难懂。其实,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明确以下的认识,然后再采取适当的方法:

第一,理论大多来自人们的实践总结所得。由于学生大多没有实践经历或没有从法律角度观察现实的习惯,所以,对法的理论理解有难度属于在所难免!但是,为了学习具体法律务必首先解决对法的认识论问题。而法理学恰恰是能够带给法的基本理论的学科,不开该课是法学专业知识的缺失。因此,在对学习该课的期望值上,就不能定位过高。

我们老师一般开玩笑说,大一学法理就是灌灌耳音。对于学生来说,掌握基本的理论要点就能够了。其它的时间就是在课堂听听老师介绍各家的学说、课下看看经典的法学著作、翻翻法律类杂志。比如我在大一的时候,就看完了毛选、马恩选、《法的精神》、很多版本的法理教材、罗素尼采等西方学者的代表作。

第二,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初学法理的人,总想弄明白每句话的内涵,总想对法律有个总体的认识。其情绪能够理解,但这个愿望不大可能在大学第一学期实现的。任何学科的知识体系是由很多资料甚至领域构成的,法理学也是如此。大学第一学期所讲授到的资料只是法理学的一部分,个性是很多时候,也是极个别学者的一部分思想。能把课堂上所讲授的.主要知识点搞明白就是不小的收获,对法理的理解还要靠以后的学习和实践来体会加深。

很多学生毕业实习回来,要求学校再开专题讲座,讲授法理。就是因为他们在实践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不是法律条文能解决的问题,需要在理论上加以解释。为此,有的大学在最后一学期课堂教学中,再开有关法理的课,如《法学进阶》。就是一个知识理论再回炉的过程,是一个加深认识的过程。

第三,勤于思考、善于应用是学习的动力。法理学的知识是理论性很强的体系,对理论最好的学习,就是不断将所学到的理论与现实结合起来去验证,得到验证的快乐就是学习的快乐。比如在看电影《秋菊打官司》后,想到国家制定的法和老百姓心目中的法之间的差别;看十七大报告,看到法治思想在其中的体现;等等。老师们在课堂讲授相关理论时,一般都会举实例说明。而学生,也能够将现实中的法律现象与理论相联系去思考。知识只有在应用中,才会发挥其价值。价值的体现,才会促使学生去主动学习、探索。

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 篇13

复习方法:

周老师的蓝宝书是必备的,虽然北大老师每个人的独立性都非常明显,但是可以从考题看的出来,每年都或多或少的会出这本书上的原题,所以一定要有这本书。

这本书中有两个地方我觉得可以简略的看:

(1)法的继承和移植:周老师讲,这是个没有理论价值的问题;

(2)法的关系,老师虽然没有讲重要与否,但是他讲这章的内容在考外国学生和本科直接考博士作为基础题来考。所以,我觉得大家可以在第一次复习的时候仔细阅读一遍。

另外,看这本书时可以看考书后的思考题来进行。

有一点要说明,这本书上的许多内容都已经考过了,所以以后如何考法很难说,我想从今年的考题可以看出一点,题目重复的可能性还是有的;以后也会越来越多的出现一些书上没有的问题,所以扎实的法学功底会突显其重要。

此外,如果你有时间的话,张文显老师的那本红宝书上有几个问题可以关注一下:

我的体会:

我在考研的过程中就只读了蓝宝书,另外还看了几篇其他法理学老师的论文,比如像苏力老师的,贺老师的,巩献田老师的。

最后要尤其强调一点,老师推荐的书是基础,即便考题不在书上,你也要精通每一本必看得书,其他的,你有时间再看。另外在读的过程中,你要领会老师的思维方式,这很重要。

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 篇14

法律不是天生就有的,它到底是怎么出现的呢?当今社会的主流观点是:法律是人类在人类社会生活、工作等活动中相互定立契约而产生的。

法律规定了权利与义务,权利义务相对来说就是自由与限制,绝大多人都是向往安定的生活,但是每个人都各有其个性、欲望,只有对那些超出某个限度的约束起来,社会整体才能得以正常运转。因此法律成了我们社会生活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始终将所有人限制在一定的框架之中,在这之中给予人自由生存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也同样限制个人的行动以维护整个国家的稳定。

为了达到安定的目的,我们就得完善我们的法律,但是法律毕竟是人来制定的,人无完人,人制定的法律自然也就不可能完善。因此,为了维护法的公正性,我们就得有一个原则或是中心,让法律围绕着它,当法律出现不合理的时候就按照它来判别,这就是法的价值。

而法的价值主要有三个基本价值:第一,安定性的价值;第二,正义性的价值;第三,合目的性的价值,其又分为符合社会发展的目的与符合国家发展的目的价值。任何法律制度的确立和实施都离不开这三种价值之间的平衡,三项价值之间的冲突与博弈的结果就是让法律具有合理性。

只要在制定法律或是实施法律的时候对社会或事实情况进行分析,基本上就能制定出公正的法律和合理的判决。

但法律存的目的是什么呢?

在当今的法治社会,法律可以说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它规范了所有公民的义务和权利。对于违反法律的人,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正是这种强制措施才能保障所有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非法侵害。法律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成是道德的底线。

所以法律永远不是第一位的。法律只是一种手段,通过法律我们构建想要的理想社会,所有人在规则下行事,而终极目的就在于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伤害成本。如果单纯为了执法而执法,这将是法治路上一个最大的误区。信仰法律,并不意味着要愚忠于法律。轻判案例在国外并不罕见,法律背后有许多当事人自身无法承受的现实之重,但为何在我国却引起连番呼声原因在于,在我国司法状况并不理想的今天,民众时常难以辨别什么是法律合理的妥协,哪些又是法律不合理的让步,既然难辨真伪,还不如一网打尽来得干脆。

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我们在传统观念中认为法律是限制人的、束缚人的,其实不然。英国启蒙思想家洛克是这样说的:“法律的目的不是取消或限制自由,而是维护和扩大自由。这是因为在所有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这是因为自由意味着不受他人的束缚;而这种自由在不存在法律的地方是不可能存在的:一如我们所被告知的那样,这自由并不是每个人为所欲为的自由。(因为当其他人的意志支配某人的时候,该人又怎能自由呢?)但是,一种处分或安排的自由,一如他所列举的那些包括对他的人身、他的行动、他的所有物以及他全部财产的处分,乃是法律所允许的自由;因此,在这样的法律下,他不受其他人的专断意志的支配,而是能够自由地遵循他自己的意志。”

在400前的英国说出这样精辟的话是多么的伟大啊,我们认真的理解这句话,我们可以得到新的认识。法律事实上是保护和扩大我们的自由的。没有法律的情况下,社会上的每一个人的权利在受到侵害的'情况下,是没有办法得到公力救济的,而私力救济往往是非常危险的。法律的存在为我们得到公力救济提供了可能。法律可以使企图侵害他人合法利益的人心怀忌惮,使我们的生活和安全有了保障。所以法律是必要的,而且是有益的,我们需要法律。没有法律,我们的社会就会陷入混乱,我们的财产、安全没有保障。法律是重要的。

为什么会有人认为法律是限制人的呢?这和我们国家的传统有关,我们国家在传统上的法律,是以刑为主,法律调整的方式是惩罚,刑罚的方式。而不是民法的方式,大量的民法上的关系是由道德来调整的。中国的法律传统是这样的,因此我们中国人讨厌和法律有关系。与法律有关系一般就是监狱、刑罚、斩首,总是没有温情的东西。

而在清朝末年,我们引进了西方的法律,我们的传统的法律体系改变了,但是我们的传统还是根深蒂固的。许多执法者也没有现代的法律意识,我们现在学习法律基础。法律知识是学习的一个重点,同时我们明白法律的意义更是重要的。所以我们了解到了法律的意义是为了保证公民的自由和权利,这个是至重要的。有了对法律的目的的正确的认识,我们才能更好的学习法律,更好的知道学习法律的意义。学习法律就是要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避免不法侵害。

这学期的法理学课程我明白了很多,学习法律不仅仅意味着学习法律的规定,而且要法律意识的转变。我们为什么要维权,不仅仅因为经济利益。而且正义本身也是指的追求的。我们不但但生活在经济利益的世界里,我们的追求很多,有真理、效率和正义,大量的“一元钱官司”表明了我们不应当只追求金钱利益,还有更加值得我们追求的。

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 篇15

大一,大二时,我将精力过多的投入到了英语当中。初次接触法理学,实在是枯燥不堪,加之所用教材为人大版孙国华编写,阅读之后却不知所云,后转入读张文显的法理学,仍然有一些让我费解的地方。当时虽然对法理学稍感兴趣,也是基于其与曾经喜欢的哲学有几分想像。偶尔在图书馆看几篇法理学的论文竟能投入进去,便有学法理的意向。后逐渐接触一些部门法,发现作为基础学科的法理学知识之欠缺,使我有重新拿起了法理学教材,越来越明白法理之重要性,也逐渐培养起学法理的兴趣。当我有心去读法理方面的著作之时,却又不知该从何看起。

在老师推荐书目中其中找了本最薄的《大陆法系》来读,竟被书中所提到的“理性”,“民族主义”弄得一头雾水。偶尔看到梁慧星教授写到关于读书的建议,意思大概是说如果读书过程中读了后文而忘记前文等于没读,想想自己的读书经历郁闷了很久。

读过《西方法律思想史》后,自问有何收获,只是初次了解法律如何在外国的土壤中成长,偶遇经典之句,联系现实社会,慨叹智者的前瞻性和预见性,抄录下来以备后用。仅此而已。

后读《法理学:法哲学与法律方法》,对博登海默用大量篇幅去介绍西方法理学发展的历史表示不解,书中总会引用一些原著的原话,有些语言晦涩难懂,我也总会再翻译成自己的话,批注在书旁,亦或写上自己的理解。如,对诡辩派论者安堤弗认为“任何人只要违反自然法则就必定会受到惩罚。但是,如果一个人违反国家的法律而为未被发现,那么他就不会受到惩罚也不会丧失名誉。”所以我对这句话的评价是:“诡辩派的思想总是具有创新性,预见性,超前意识颇强,该句的价值在于放置在现今社会仍然适用。前一句中的自然法可理解为一种客观规律,符合发展观;而后句看似与现实不符,却是对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嘲弄”。这种读书方法固然可以让我对一些名家的观点记忆深刻,阅读速度自然也会受到一定影响。

偶遇几位研习法理学的师兄,经其指点顿悟不少。时至大三,总会对自己所读书之甚少而焦虑万分。但不管怎样,这半年时间也是很有收获,遂记下读书笔记,以便学习交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读书方法,在数量与质量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是我一直所追求的。

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 篇16

大一,大二时,我将精力过多的投入到了英语当中。初次接触法理学,实在是枯燥不堪,加之所用教材为人大版孙国华编写,阅读之后却不知所云,后转入读张文显的法理学,仍旧有一些让我费解的地方。当时虽然对法理学稍感爱好,也是基于其与曾经喜爱的哲学有几分想像。间或在图书馆看几篇法理学的论文竟能投入进去,便有学法理的意向。后渐渐接触一些部门法,发觉作为基础学科的法理学学问之欠缺,使我有重新拿起了法理学教材,越来越明白法理之重要性,也渐渐培育起学法理的爱好。当我有心去读法理方面的著作之时,却又不知该从何看起。

在老师举荐书目中其中找了本最薄的`《大陆法系》来读,竟被书中所提到的“理性”,“民族主义”弄得一头雾水。间或看到梁慧星教授写到关于读书的建议,意思也许是说假如读书过程中读了后文而遗忘前文等于没读,想想自己的读书经验郁闷了很久。

读过《西方法律思想史》后,自问有何收获,只是初次了解法律如何在外国的土壤中成长,偶遇经典之句,联系现实社会,慨叹智者的前瞻性和预见性,抄录下来以备后用。仅此而已。

后读《法理学:法哲学与法律方法》,对博登海默用大量篇幅去介绍西方法理学发展的历史表示不解,书中总会引用一些原著的原话,有些语言晦涩难懂,我也总会再翻译成自己的话,批注在书旁,亦或写上自己的理解。如,对诡辩派论者安堤弗认为“任何人只要违反自然法则就必定会受到惩处。但是,假如一个人违反国家的法律而为未被发觉,那么他就不会受到惩处也不会丢失名誉。”所以我对这句话的评价是:“诡辩派的思想总是具有创新性,预见性,超前意识颇强,该句的价值在于放置在现今社会仍旧适用。前一句中的自然法可理解为一种客观规律,符合发展观;而后句看似与现实不符,却是对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嘲弄”。这种读书方法当然可以让我对一些名家的观点记忆深刻,阅读速度自然也会受到肯定影响。

偶遇几位研习法理学的师兄,经其指引顿悟不少。时至大三,总会对自己所读书之甚少而焦虑万分。但不管怎样,这半年时间也是很有收获,遂登记读书笔记,以便学习沟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读书方法,在数量与质量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是我始终所追求的。

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 篇17

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是我国公民应当提高的一项新的学习项目,我们大学生也是应当参与学习的一员。对我们大学生而言,既要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也应该具备相应的法律素质,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是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基本内容。只有认真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加强法律修养,才能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和谐社会建设中做一个知法守法懂法的合格公民。

对我们现在的在校大学生而言,法律意识正式我们思想很薄弱的一个环节。不仅如此,这个问题也是我们在校大学生最容易忽视的一个重要问题。而我们在思修课上对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则有效的缓解了这个问题。对于我们十几年养成的法律意识薄弱这一问题,我个人认为并不可能在几节短短的思修课上可以得到解决,更多的可能还是需要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不断的学习和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并不断从别人的经验中和自身的不断思考与实践来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虽然我们多年造成的法律意识薄弱无法在几节短短的思修课上解决,但这并不是说我们上思修课学习法律基础知识是没有意义的。正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们不能一口吃成个大胖子,我们必须从点点滴滴开始学习,从最基本的做起。首先我们必须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

所谓社会主义法律精神,就是从不同方面对我国法律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在内涵方面,我们必须要明确一个观点: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逐步产生的。并且在不同历史时期,法律的性质也是不相同的。现在世界主流法律性质是资本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法律。对于法律的一般含义,我们要记住三点: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律有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这些知识我们对法律基础知识的了解,我们只需要了解一下即可,并不用在此深究。对我们来说,学习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并在其指导下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意识在是我国大学生应当时刻学习的一点。我们大学生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力量,因此,我们必须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更重要的是掌握法律方法,并积极参与法律实践,培养一种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树立法律信仰,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宣传法律知识,通过自身的努力对国家普法教育做出贡献。面对不法行为,我们才可以迅速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

除了以上那些,我们大学生在培养和提高法律素质的过程中,从一般原理角度领会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精神只是一个方面,更要了解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重要的尸体法律制度和程序法律制度,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并在实践中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增强维护法律尊严的责任感。这对我们来说才是在大学生活学习与实践中最重要的一点。

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 篇18

1.重在理解。法理学的学习切忌死记硬背,尽量多思考,用书上所举例子、其他课程中相应的知识或已掌握的现有知识来理解法理学,使抽象的内容变成具体问题。不要单纯地把法理学看成是独立的部分,而应该将法理学与其他部门法有机地结合起来。法理学可分成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抽象的法理,也就是一般考试教材中放在最前面的那些内容;另一部分是具体的法理,即是教材中的宪法、刑法、民法等内容。了解了法理学,便于学习其他的法律知识,而学习了其他法律知识再反过来可以验证一下法理部分讲的对不对、有没有用。如果能做到这样学习和思考,就会在法理学复习中产生兴趣,使整本教材所列的内容前后呼应、融会贯通。

2.高人指点。法学理论博大精深,对于法学专业人士常常也会感觉拿捏不准,更别说那些初来乍到的非法本零基础司考考生了。这种情况下,最大的忌讳应该是闭门造车了。想必任很多朋友捧着本法理学教材,看上几天几夜,也不见得能参透其中的要领。此时名师的指点,高人的点拨是相当有必要的。我当时就报了独角兽司法考试网的VIP保过班,不仅法理学老师讲得精彩,其他学科名师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精到的分析,都让我受益匪浅!

3.对选择、判断这类题型,一定要明白为什么选择这个或这几个答案,而选其他的就错。判断题要知道错在哪里、怎么改是对的,千万不要背辅导书上的答案。出题主要考察是否掌握了一般与特殊、绝对与相对的关系,分类标准与结果之间的一致性。因此,遇到一个问题有不同划分标准(如法律规范的分类、法的分类),一种行为大多数情况下是怎么样、特殊条件下是怎么样的(如违法的构成一般要求行为人有过错,但特殊侵权行为则不要求;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一般适用中国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类知识时,需格外注意,要弄清搞懂,不能存在“差不多是”、“好像是这样”的模糊认识。

4.对分析题,注意将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和基本原理与现实问题结合起来,复习时自己可以设计若干具体说法,然后从法理学角度进行分析;答题时冷静考虑出题者的用意和角度,把与之有关的原理一一对照,从中找出合理的根据。对论述题,复习时重点在于知道有几个要点,尽量用法言法语,回答的顺序要准确,同时要对要点进行简单说明。答题时做到要点明确、解释清楚。大家不妨听一下独角兽司考网校VIP保过班的课件,几位老师对于论述题的答题方法和技巧有详细的分析和讲解,很实用滴!

在掌握了好的复习方法的基础上,再针对法理学的重点进行学习,对难点进行理解,对易错点加以注意、避免。这样,离成功会越来越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