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忽已晚
朝颜,朝颜。单单这两个字,就让人觉得满眼的青春,挡也挡不住,整整一个碧云天,都该是清新着的。
绕篱萦架的枝头,蔓茎袅袅,娇柔细长,轻叶艳花,绚丽绽放。“素罗笠顶碧罗檐,晓卸蓝裳着茜衫”,晨光中,裙裾微带雨露,微风中摇摇摆摆,多美好的年华。翻书查阅,有解释:朝颜,又名牵牛花。天色微明时绽开花苞,过午即谢。朝开午谢,花开花落,只一瞬间。竟让人从心底生生疼了十二分。
我有些感叹了,为这一份薄薄的生命。为那又美又短暂的人生。
什么时候,我还站在花下,看海棠初着雨,轻盈娇欲语,折一朵,云鬓斜簪,好像在和花比着谁更好。
第一次见友的白发,疑是自己的眼花了,揉了好一会儿,再看,还是触目惊心地在阳光里闪着刺眼的白光。昨天还青丝一把,今天怎么就冒出了白发一根根,扎的人眼疼。
于是,惊呼:“你怎么有白发了?”
友倒是很镇定自若,说:“早就有了,已经许多了。”撩开发丝让我看,果然,很多白发直愣愣地站着,一副不屈不挠的样子。
真真是心酸,怎么一夜间,发如雪。怎么须臾间,就岁月忽已晚了。阳光一点点地逝去,容颜开始一寸寸地凋落。
茅舍疏离间,繁星一样的朝颜花儿兀自在阳光里开着,用力地开着。阴晴似乎和它无关,时间似乎和它无关,只管明媚地绽开笑颜,没心没肺地样子。
其实,这样子很好呀。
喜欢旅行,常常独自上路,从一个站台到一个站台,从一个地方到一个地方。在车站的候车厅里啃着干硬的面包,在小旅馆里望着窗外灰色的天空,在陌生城市的大街上看一个个淡漠的面孔,寂寞侵袭着每一寸肌肤,可仍一往无前地走着,走着。因为喜欢,因为岁月忽已晚了,只怕再不出去,有朝一日,想走,可走不动了,徒坐在院子里,看鸟儿在天空飞,无限怅惘。喜欢了就得紧赶慢赶地去做呀。
安静地读书、写字,很少去投稿。只为想写,只为想把自己密密的心思说给世界某个角落的某一个人听,或许他根本不知道。也或许根本就没有这个人,那只是自己在自言自语。可是喜欢,想说的时候就说吧,因为岁月一日日地逼仄,很快很快地,大把大把的光阴就溜走了。
感情亦如此吧,想那张爱玲,那个高傲地把头仰起的女子,遇到胡兰成,就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中去,却又在尘埃中开出花来。把自己的稿费给了他,把自己的全部给了他,又看着他行走在一场又一场的情事中。原来她只是想好好地爱一场,只要在苍茫的岁月中看到他,只要能听到他的声音,只要能和他呼吸着同样的空气,只要他好好的,就够了。因为人生很快就过去了,爱很快就过去了,再不爱,只怕来不及,来不及。花开鲜妍,最美的时光,可也就一刹那,它就落了呀。
想想,一辈子好日子总是那么地少,才觉得杏花初开梨花始放,可转眼林花就谢了春红,一切太匆匆。若如此,那就灿烂成一朵朝颜吧,买断秋风恣意秋,全情地绽放,不留余地盛开一次,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去享受一份痛快淋漓的感情,不管是痛苦抑或是甜蜜。
不要遗恨,也不要后悔。
然后,有一天,在秋光里,坐在摇椅里晃呀晃,淡定、从容、无悔。秋凉了就凉了吧,人老了就老了吧。因为,远去的旧时光里,永远有我风华绝代的身影。因为,向晚风飘满城馨香流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