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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的记忆,失恋的记忆

作者: 爱情请走开2011/06/12好的文章

我也你知道为什么自己会鬼迷心窍般地喜欢上了你。初三,我们做了一年的同班同学,可我们几乎连话都没有说过。我数不出你身上的优点,你刁蛮、矫情、成绩不好、智商低……但我还是喜欢上了你,出于本性,处于你身上淡淡的柔弱,我喜欢上了你。

人人都说早恋不好,我承认。高一那年,我从你称呼的“小小哥”变为“某刘”、“二干爹”,或许和你相恋是我生平最大的便宜事,我信息地有些得意忘形。很长一段时间,我忘记了世间的物质,陶醉于精神的满足之中。我贪婪的享受着你的拥抱,我感觉自己像是走在了一条令所有人艳羡的、铺满鲜花与掌声的路上,因为你是班花,美貌无人能及。不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人人都说你漂亮。我曾经很努力地想要帮你提高学习成绩,可是终没有机会,我曾经幻想着我们能在同一所高等学府进修,比翼齐飞,可现在看来不免有些微微的可笑了。你说你“相当心理医生”,虽然你“自己心理就有问题”,但我相信逐梦的故事的结局从来都是美好的。

高一那年,因为住校,每天都休息不好,所以终日浑浑噩噩,我忽略了你的感受。有些话语刺伤了你,惹你流泪伤心。我也不说是谁不好了,这些已经定格在岁月的长河中。于是2010年8月6日,我们分手了,我失恋了。后来朋友追问起当初是谁提出的分手,我没说是你,也没说是我,因为我知道,那时我们谁都不想分手。于是,我们将近一年的恋爱就此停止,没有撑到那年的七夕节。

我们立下三条约定,其中一条是“见了面还要打招呼”,它一直有效,并且被执行的很好。莎士比亚说:“分手的人彼此之间不能做朋友,因为彼此伤害过,但也不能做敌人,因为彼此深爱过、”我们分手了,却成了朋友,没有成为“最熟悉的陌生人”,我很满意。2011年4月10日,应你“邀请”,你见了我“最后一面”,我“懂得”。那天,你背着红色的小书包,和我比身高,说你长高了,你还把黑板擦往我脸上擦,把我的脸弄红了。

昨天看到你空间的留言板,断然确定你和另外一名更优秀的男生相恋了,于是我也明白了那“最后一面”的含义。我很早就在酝酿一个计划::几年8月6日请你出来叙叙旧。但现在看来大可不必了。总之,我还要感谢你,感谢你给了我一个刻骨铭心的经历。

我不会寒暄地说“祝你们幸福”,因为那样会让你更加感到不幸福。

对于爱情,我再也不会懵懂了。我知道,我还有一个并不容易的家需要我去支撑。大学里我也不会谈恋爱,因为我不会去害一个姑娘,即使“所有优秀的女孩子都被抢光”。而且,我不大相信着世界上会有很多情愿“裸婚”的女孩。

等我过了不惑之年,我要搞搞慈善。

纷扰的红尘与我如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