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藏书经
住进单身宿舍,没有书柜,就把空余一个床的铁栏杆拆除掉,并起来放在床头支开的半尺多宽的夹缝里,再把积了多年的书一本本排在那里,热热闹闹地挤着,居然不显单薄,这便是我的简易藏书架,它没有名贵木器的光泽,没有古香古色的华贵,但也足够令我骄傲。
我一般不买书,主要是囊中羞涩,除非碰到了一本特别动心的,大有引发灵感的趋势,才会毫不犹豫地购下。坐灯前迫不及待地翻阅,三分钟热度一过,提笔涂上自己蹩脚的书法,便搁上书架,作了藏书。私下里也给自己找台阶下:反正书是自己的,什么时候看还不是现成。“书非借不能读也”是一种心理病,借他人之书,每虑借之不易,保不不久,故日夜兼读,手不释卷,而一旦归为己有,心理遂安,当束之高阁,作文物保存。
书架上很多书是借来的,说起来脸上不怎么光彩,借书一事,我是“里迷疯”。别人借我的书,十天半月也会记得清清楚楚,我借别人的书,一转身就忘个干干净净。书的主人等了很久也不见还,实在绝望了,才忍不住来索要。当他从我的书架上抽出书悻悻走去时,必得受我冷眼的洗礼。上学时借同学一本《老人与海》,当进越读越放不下,时久同学索要,我竟昧了良心拒他:丢了。这方法是我藏书的拿手好戏,《中外爱情诗选》、泰戈尔的《夏天的礼物》、但丁的《神曲》就这样陆续挤上我的书架。由于书上打着别人的烙印,所以每遇人光顾书架,问及书的来源,我只能嗫嗫嚅嚅地应付。
借书不还,日久归己,说穿了叫“骗书”。但骗书决不是简单地只借不还了事,骗书也必须骗的高明,骗的心安理得,骗的不留后遗症。我每遇熟人有好书,常不动声色,作不屑一顾状,声东击西地给主人施些小恩小惠,待他受了“贿赂”,我且大大方方地拿书,十拿九稳。主人即使看见,也自觉舌短手软,只好顺水推舟。实际这书对他也并不见重要,而对我却是天大的事。拥有一叠叠可读的珍本,欣赏着别人在藏书架上抽抽这本,点点那本,手哧啦哧啦地摩挲,不忍释卷,心里自是别有一番得意的享受。正待他开口借,我冷脸一板道:“在这随便看,绝不外传。”我自不管把世态弄得如何炎凉,因我深知书来之不易,如遇上与我一样心眼人人,岂不折本?
其实我藏书极有原则的,所得之书必是我一见钟情的,且书的主人和我也必定常在一起开玩笑,嘻笑怒骂惯了的。决不是逢书即拿,不分良莠。有哥们自远方来,茶前饭后浏览藏书时,哈哈大笑。问其缘故,他释曰:“咱俩脾气相投。本想借你几本,怎奈书上写有别人的标志,想必来路不明,我的书大多也来源于此!”闻此言,尽管脸热,却顿起相见恨晚之感。便慷慨地摘下他久不愿放手的书籍,作痛快决然以酬知间状:“哎!拿去。”
书“借”得久了,见书的主人是一大负荷,而书的主人因久欲索取而未得,更嫌脸薄,相互碰了面,寒喧客气见句,亦颇尴尬。那时的情景,仿佛不是我借了他的书,而是他偷了我的书。某朋友出差,带回一套《台湾散文精选集》,分上下两册。我掂起消闲,顿不忍释手,阅读作品,如啜香茗,几欲占为己有。可偏偏这朋友识得我这道行,亲自从我的藏书中抽出下集,连同《老人与海》、一并拎走,并留言:“看完上集换下集,看完下集换这两本。”如引戒备森严、撕破脸皮倒出乎意料。其实《现代新谜语集萃》上标有“山丘书社”,不用问,书本姓岳。
藏书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读书,活读死读,人泯灭了欲望、性情,把身心完全沉浸在书内便会有了禅。读书着迷处,天打五雷轰也毫不为之动容。书越读越多时,虽不能全部细读过,但似乎确给人一种深不可测感。朋友们每每用羡慕的目光瞻仰书架,不免随口赞叹:“到底是写东西的,读的书就多啊。”我只能苦笑:现代人讲究包装艺术,全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