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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中的吉他声

作者: 杨钰森2013/08/18人生感悟

翌日清晨,我早早离开旅店,坐到了街角露天咖啡厅的椅子上,点了可以无限续杯的廉价咖啡,看着从家里带出的《太阳照常升起》。他还未出来,或许是因为天冷吧。

我依稀记得昨日初到这里的感觉。本来XX不是我停留驻足的地点,只因在疲倦中听到了一个人的演唱。他如今穿着有些脏旧的白色衬衫和牛仔裤,抱着一把吉他站在瑟瑟寒风中,悲伤地、沧桑地唱道:

“……要拒绝两人单调的生活,不想再随波逐流……”

他的声音像是一把沉重的烙铁,唤醒了我那沉睡已久的记忆。

高中, 我是一个乖孩子,却不是一个好学生。学习成绩班级中下等。那时我全部的兴趣早已归于文学,早就一心扑了进去。家里人反对,甚至发展到一度要扔掉我全部的书。我的心情固然很糟,没有学习的兴趣,读书写文章也觉得浮躁不安。我用我最大的努力挽救了书柜里的书,然而,徐蒙却砸掉了他的吉他。

我明白在中国这个社会,你的叛逆只会毁了自己。可我就是执迷不悟,并一直持续至今。各种各样的说辞并没有让我反省,我甚至愿意用一生去赌自由。哪怕失败而归。我从来没有忘记徐蒙用吉他对我唱陈升的《一个人去旅行》,那是我最喜欢的歌之一。

“你说要一个人去旅行,但是归期却没有约定……”

我始终认为,徐蒙有十分的潜力当一个歌手,并大红大紫。然而他却砸掉了吉他。那时的我犹如泥菩萨过河,根本没有工夫去关心他的事情。

我记得那是高二的元旦联欢会上,不少同学欢呼雀跃地叫喊徐蒙的名字,要他到讲台上唱歌。

“徐蒙、徐蒙……”

徐蒙抱着吉他慢慢地走上讲台,班长将话筒架搬过来,话筒放在了上面。他看了看全班同学,微笑着说道:

“我……”他哽咽了,那时的我以为他要卖关子,故意引诱掌声,便抢先开始起哄,同学们也再次叫喊他的名字。

“唱一个!唱一个-…”

“谢谢。”他坐在椅子上,唱了一首张国荣的《我》。

“……我就是我 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天空海阔 要做最坚强的泡沫,我喜欢我 让蔷薇开出一种结果,孤独的沙漠里 一样盛放的赤裸裸……”

徐蒙的眼泪不知何时已经如泉水般涌出,为这首歌曲赋予了新的感情。

俗话说,曲终人散。在掌声中徐蒙当着全班人的面,说:“我再也不会唱歌了。”并摔了吉他。

很多人梦想的破碎,源于身边多方面的压力,自身、家人、学业、现实……而我,还是那样的执迷不悟,偷偷地在课上写小说。班里的同学自徐蒙摔了吉他说出那句话后,再也没正眼看过他。而徐蒙自那以后不再多说话,与谁也不交谈,一心一意为考学做准备,丝毫不在意他人的看法。

我却很怀念他的歌声,还有他拨动琴弦时的吉他声。他的神色、他的声线、他的情感、他的眼泪……

徐蒙十三岁时,参加区里的歌唱比赛,力压有实力的成年人,夺得冠军。其实,徐蒙的声音特殊,像是一壶酒,让人沉醉其中。不过,他的家人对社会的看法相当超现实主义,认为唱歌是有权有势人的天下,穷孩子不过是做白日梦而已,便不再允许徐蒙因唱歌而误了学业。为他报了辅导班,请了家教,几乎取消了所有娱乐。

徐蒙,默默地接受了。

我这个顽固不化的“文学追求者”,依然偷偷地在课上写小说。自然,我的成绩一落再落,直至深渊。而徐蒙,在高三上半学期的第一次月考就得了全班第二。我始终坚定他的潜力在音乐方面,不料他的父母竟强行将这种潜力扭到了应试上面。我认为,这很罪恶。

时光匆匆流去,转眼间快到高考。炎热的天气,让人烦躁不安。我虽然已经不可能考上好的大学,但在最后的复习阶段,我埋头苦干的做题,也算是尽了高中生的义务。然而,徐蒙却没有来上课,起先我以为他说服父母报了声乐(他还是很爱音乐的),在外面集训。哪知……

在去年,一部时间不长的电影《老男孩》,感动了无数的草根们。我看了以后直哭,给予了自己在追求文学这条路很大的鼓舞。徐蒙因为苦学一年,早已断绝了与外界的一切联系,可谓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所以这部《老男孩》、以及片尾动人心扉的同名歌曲他根本不知道。还有一个组合的出现,让草根们激动不已,那就是唱《春天里》的旭日阳刚。春节前夕,他父母脑袋发热的让他出去上了一天网(家里的电脑早已卖掉)。就是这一天,他把失去的全部补了回来。看了电影,听了歌曲,在网上认认真真的查询了筷子兄弟和旭日阳刚。或许是这些唤醒了他对音乐的那份热爱。他拿压岁钱买了一把两百元的吉他,背了一个小包,手里仅剩三百多元,年没过完就不见了。

我此前从不觉得徐蒙如此有魄力,说走便走,一封信都不曾为父母留下。或许他觉得,正是父母阻拦了他的音乐道路。

关于大学,我去了一所叫不上名字的大学。四年,我什么也没做,课基本全翘,就是看小说和写小说。时运凑巧,倒出了两本书,毕业后到一家不知名的杂志当了副编辑。生活就这样过了下去,我每天写作,倒也不曾觉得违心。

二十五岁这年,我离开家,开始徒步旅行(杂志社已经辞去职务)。我依旧喜欢陈升的那首歌,就是徐蒙高中时唱给我听过的那首《一个人去旅行》,尤其是里面的这句歌词:

“要拒绝两人单调的生活,不想再随波逐流。”

到了这座城市的时候,我本不愿停留,直到我看见唱歌的那个人,勾起了我太多的过往情思。

昨天,我站在他面前,他一脸的惊讶,略有些不好意思。

“好久不见。”我说。

“是埃”他微笑着说。

我们在一家饭馆吃了饭,他谈起了这几年的生活,一脸的幸福。

“虽然苦,不过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还是很幸福的。”

“其实我的生活也不怎么样。”

“我看了你写的书,很不错。”他递过酒杯,同我碰杯。

“谢谢。”我一口喝尽,“你的声音还是那么好。”

“要是真好,我还会在街头卖唱吗?”徐蒙露出苦恼的神色。

“找过唱片公司吗?”我问。

“找过,”他无奈地摇摇头,“不行,我没有名气,而且,我太平凡了。”

“那你想过去酒吧卖唱吗?”

“去过一段时间,那里太乱太吵了,我不想去。”徐蒙耸耸肩。

“忍耐忍耐嘛,为了生活。”我意味深长的说。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现实了。”他讥笑着说。

“生活所迫嘛,没办法。”

“呵呵。”他又饮了一口酒。

“你想过要回家吗?你父母还是很惦记你的。”我突然问道。

他用一种难以捉摸的眼神盯着我,半晌才开口道,“不了,不了。”

“为什么?”

“我得先走了,一会儿还有事情呢。”他站了起来。

“那,你明天还来这里吗?”我真切的问道。

“来。”他说罢逃离似的跑了。

我苦笑着喝光了剩下的酒,回到旅店,看《太阳照常升起》。

第二天,也就是今天。

我坐在这露天场所,静静地等待着徐蒙的出现。

冷风阵阵,卷起杂乱的泛黄的落叶,像是一种破碎的离愁。我的身体再度响起陈升的那首《一个人去旅行》。

我想,早晚有一天,徐蒙会接受现实,会明白一切,出现在我面前的。

短篇后记:原则上一篇短篇小说是不需要后记的,但是我对这篇可焚去的短篇小说还是作了后记。这篇小说的灵感来源于陈升的《一个人去旅行》,只是听到了那句歌词,也就是这篇小说的题目。我想到了自由,我也想到了盲目为自由付出所得到的代价,因此,我很拙劣的笔法写了这篇可焚之作。我想说的不是作者我不崇尚自由,相反的,作者我就是因为太过于崇尚自由,因此对自由产生了恐惧,这种恐惧很难说得清楚。总而言之,作者更想要去做成功后的徐蒙,而不是见个老朋友就吓得躲起来的、街边卖唱的徐蒙。如果现实可能对作者我有些许眷顾的话,那么,我想自己做到文中的“我”就已经满足了。虽然事实作者还很平庸,至今文法拙劣,不值一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