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青春属于一个人的记忆
我并不喜欢“青春”这个词,这个词于我而言显得那么苍白无力。我的青春,像是一个人游离在世界的各个地方,惊喜,陌生,一群人狂欢的孤单。我的青春只是我一个人的遐想,游离在这个现实与想象之间,缔造着属于我自己的青春回忆。
生理上说,婴儿的眼睛看到的只有黑白两个颜色,他们是通过黑白色调开始认识这个世界的。我想婴儿是最纯净的,他们选择用黑白来认识这个世界,说明黑白的色调是那么的纯净。而我,是那么执着的喜欢黑白的色调。
骨子里是一个久远年代的女子,喜欢黑白旧照片,喜欢沉浸在黑白年代。所以我是那么迷恋那个年代的女子,黑白影像中的这些女子,美好纯洁。优雅的赫本,精灵般灵动的费雯丽,冷漠高傲的嘉宝,人间四月天的林徽因,这些女子萦绕成了我青春的颜色,黑白分明的色调。或许我是一个清高的女子,一如潇湘妃子,不溶于世俗,独享一世的清欢。一个人的时候,我真的没有那么孤单,因为我似乎穿越了时空,与她们相遇,倾吐我的青春。大学毕业,进入社会,总会遇见一些不友好的人。曾经的我剑拔弩张过,但现在的我会想起赫本,她的善解人意,她的善良,于是乎,我不再那么难过,好像那个时候,赫本就陪在我身边。敏感多情的我,会因为一位绅士在人群中多看了我一眼,或是温柔的问我一句,我便对他有那么一丝涟漪。有时候会自作多情,他或许已婚,已有家室,这个时候便会难过一下,但我会想起费雯丽,这个为爱情飞蛾扑火的精灵。我轻轻的和自己说,喜欢过,心情便有情愫,流泻的文字是那么美。这便是那个久远年代的女子,沉浸在自己温柔的世界,不骄不躁,静好。
骨子里是一个很缺乏安全感的女子。想要得到一个拥抱,却又怕现实世界的伤害。于是我又回到了那些黑白的年代,在罗马邂逅我心中的绅士派克,渴望在英伦舞会中被达西先生牵起手,感受着8年未见,再次相遇时,难舍的心痛,一个屈膝礼能否忘了过去。我的感情在这些旧电影里一次又一次的感受着,我爱这样的绅士,我渴望有一种被疼爱,被保护的感觉。那个时候的我,并不羡慕别人的爱情,因为我在等一个人,等一个我爱的,也爱我的绅士。那个时候的我一点也不寂寞。那个时候,爱情很美好,爱情是幻想的。
骨子里是一个温婉的女子。弹着古筝,闲坐在闺阁中,写写诗词,抒发小女人的情怀。会多愁善感,伤春悼红,听着葬花吟,看到落花随水而逝,会静静的看着,默默的掉着眼泪。即便在热闹的人群中,都能寻觅到属于自己的淡然,一个人静静的感受来自心底的情怀。会因为一首歌,唱出了心中的感情,而泪水汪汪。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单曲循环着金莎的《他不爱我》,歌词打动了我:“总以为在他的心中也很在乎我,在他的心中我也是特别的,所以我相信总有一天他会说爱我,我想我错了,他不爱我,才忘了心疼我,他不爱我,才会暧昧。我念念不忘的,他忘了。”一直都觉得自己太容易因为一首歌,而将自己对号入座。而这些或近或远的歌让我的青春多了份感情。
就这样,我游离在自己营造的世界和现实世界中。现实中的青春是有色彩的。
我的身边总有一群知心的朋友,晓晓,璐璐,卢卢,大学的拉拉,色色,坏女人。我不喜欢远行,就很少出去旅行,我喜欢在阅读的世界中去看这个世界,却不喜欢在旅行中看这个世界。大学是在诗意的杭城,漫步西湖,我总能感觉到那一份诗意,好像有一种心灵相通,或许我们是一类人。大学的时候,会和这帮朋友出去玩,西湖边,穿着高跟鞋追英国大帅哥,去西溪探梅,去爬北高峰。很多回忆。和拉拉,骑着自行车在高教园区晃荡,直到很晚,肚子饿了,就飞一样的骑回学校吃鸡翅卤蛋饭。那个时候我们怎么那么傻,不好在其他学校吃的吗,骑了那么久回学校吃。那份傻里傻气,多么值得怀念。和拉拉一起看大帅哥,请原谅,那个时候的我们就喜欢大帅哥。但我们不肤浅,于是我们又喜欢月球表面的三土学长。我现实中的青春,因为有你们而变得色彩斑斓。
我的爱情。我爱上了一个人,这是一次不顾一切的爱情,一如费雯丽飞蛾扑火的爱情。我爱他,我怕连错过的机会都没有。派克和赫本错过了,可他们有罗马美好的回忆。我知道,即便我们错过了,我也想真心与你相爱,留有最珍贵的回忆。于千万人中,与他相遇,为他心动是多么的可贵,于是,我爱上他了。害怕一个人出远门的,会迷路的我,孤身来到杭城见他。我爱他,毕业后,留在杭州又一年,我爱他,我做他支持的行业,我爱他,为他画他最喜欢的鹰,我爱他,用5万文字写下诗般的篇章,记录我们的点点滴滴,珍贵的记忆。我爱他,我受了委屈也不说。我爱上他,就像程韵爱上林方文,若不离开就注定会输的,可是输也心甘情愿。程韵说她做的最好,也最失败的一件事,便是爱上林方文,因为面对林方文,她会输的。之于他,我亦如此。每一次他让我受伤,让我掉眼泪,我都会在张小娴的文字中寻求安慰。对于这段感情,我无怨无悔。如果一切重来,让我再选一次,我还是会爱上他,还是会这样不顾一切的爱他。无关我们的是句号,省略号,还是问号。程韵遇到第二个男人的时候,她说过,她不后悔把自己最好的东西给了林方文。有些爱,源于自己最真的心,无怨无悔。我和他的爱情,让我懂了很多,我想因为这段爱情,让我变得更好,在未来,会更善解人意,更了解自己。我爱他,无关他的心在想什么。
我的文字,像是金砖,永不贬值。大学里,因为文字,我成了班里最有内涵的人。因为文字,我改变了自己,发展了自己,从那个默默无闻的女生,蜕变成在演讲台上瞩目的焦点,蜕变成文学会上自信的女孩。工作了,因为文字,我为自己开启了新的篇章。用一年的时间完成三年的蜕变。在与时间竞争的现在,我满意这种快速的蜕变。
我现实中的青春是色彩斑斓的。你若问我,更喜欢幻想中黑白色调的青春,还是现实中色彩斑斓的青春,我两个都选,这都是我。只是,我并不喜欢青春这个词。2013年,我好像又一次蜕变,蜕变到让自己觉得有些快了,对很多的事都很淡然,像是阅读虔诚的圣经,脱胎换骨,真的成了一个静好的女子。心里渴求一种安定,心若有栖息的地方,哪里都是依靠。是的,我在寻找这样一个能让我切实感到依靠的拥抱。我只是一个小女子,我并不复杂,在你的世界,我是单纯的美好,于千万人中与你邂逅,在我爱你的时候,你刚好也爱我,这便是了。
30岁的人祭奠青春,20岁的人也在祭奠青春,而我,坦然面对,只愿每个阶段做一些,让自己快乐的事情,在年老的时候,能意犹未尽的去回忆。在那个时候,我会为自己写一本自传,我可爱的小孩会自豪的说,这是我外祖母写的,她是一个才女,她很有思想,我要像她一样做自己人生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