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徒
从古至今,赌博都被人们视为罪大恶极,它会让人家破人亡,也会让人的精神崩溃,它就像是吸毒一样,不受理智控制,想戒都戒不掉。正如人们所说的,“大赌伤身”吧,可我觉得并不以为然,至少我身边的人觉得再正常不过了。不管是在村落里的小卖部,还是在赶集时人流涌涌的大街上,随处可见,总是有一大帮人围在那出神地盯着,似乎是灵魂出窍,一动不动的,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是在看戏或者看电视。它似乎是一项公益性活动,不管男女老少,人人皆可以参与。
我要说的主人公,他是这项“公益”性活动的狂热分子,当然,他不是靠这方面发家致富, 他还是个生意人,一个拿着刀的屠夫,也许也算不上吧,他经营着一个卖猪肉的小档子,但他也算不上是大富大贵之人,可日子也过得有滋有味。不知是靠卖猪肉还是靠赌博混日子,那就不得而知了。
按照我们当地的习惯,猪肉佬应该是挨村走户地销售自己的猪肉, 毕竟人口不多,生意也不好做。可他不是,他还经营着另一桩生意,赌博的庄主。“公益”性活动被围得水泄不通,而猪肉的生意就显得冷淡很多了。只要谁想买他的猪肉,就只能自己动手,自己切自己过磅,没人会关心猪肉会缺斤少两,至少猪肉老板不会关心,把过磅好的猪肉直接给他钱就行,他看也不看地就收了,常年累月依然如此。也许会有人疑惑,“他干嘛还要卖猪肉呀,直接从事“公益”性活动不是更好吗?干嘛还要做这种多余的事来,也许还是做亏本的猪肉生意呢!他做得猪肉生意跟做慈善活动有什么不一样吗?也许他做的猪肉生意是一个幌子,为了掩人耳目吧,也许是生活的最低保障吧,只有他清楚吧,作为外人的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也许我还要介绍另外一位主人公吧,他在村里是个典型的老实分子,一天到晚总是早出晚归,几十年如一日,几乎不参与“公益”性活动, 子女已长大外出打工,老俩口子一直这样默默无闻地过着。可他有一个嗜好,那就是嗜酒如命,那有酒总得有肉才能下肚啊。所以他早已成为猪肉佬的常客,不知是他们默契还是老板的无暇顾及,他总是把自己想要的猪肉切好,连称都不称地就给老板一张“红牛”,有时是十元到五十元不等。老板连头也不抬的就把钱收下了,问他多少钱的猪肉,他也就随口说一个数字,数额过得去就行。而猪肉老板被另一桩生意忙得应接不暇,只能推托说没散钱找,只能把他的钱记在账本里。而账本上只记下了他的名字,日期还有所欠的数额,再也没有任何的标注。也许他们都是那么的粗心,也许他们都不会计较太多。
日积月累,账本里的数额实在堆得太高,他没有开口,猪肉老板反而先开口,不知是他被另一桩生意忙得天昏地黑,还是有意所为,便推促道,“忠哥,什么时候把数目给结了,这数目说大不大,说少不少,也有好几千了。”“这样吧,明天是赶集之日,去镇上把你的子女给你的养老钱取出来,把这帐给清算了,大家都好说话。”“天啊,这是要颠倒是非黑白吗?”忠暗想着,
“不是你欠我的钱吗? 每次我都把钱给你了,猪老板!”
“你先冷静,忠哥,我知道你脑子不好使。”
“这世上哪有这样的道理,我把猪肉卖给你,我还会欠你的钱,这说出去会让人家笑话,对吧?你我兄弟一场,当然不会坑你,再说了,这帐本上记得一清二楚。”
此时,众赌徒吆喝猪老板快点回来做庄,再也没有跟他说太多废话,“你好自为之吧,忠哥,我先忙去,记得哦!”
忠也只能吃哑巴亏,真想冲上去揍他一顿,可他始终也没有那么做,毕竟打架不是他的强项,可又能怎么办呢?要去法院告他吗?可山高皇帝远,路怎么走,法院又在哪里?可又有什么证据呢?是记录下的那账本吗?他不想惹事生非,第二天也只得趁赶集之日把钱取出来,把所“欠”的钱还清,再也不做他的猪肉生意。?